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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下限就是生命財產的基本保障,否則就算賺的得再多,一場大水來了把房子沖了田產淹了,到時候人活下來又要怎麼生存?和一無所有又有什麼區別。?
一個人二十歲的時候能夠重新堅強起來開始打平打拼,四十歲五十歲的時候還能嗎?當然不能。
他的這句話當即引來了當即幾個反對的聲音,青年並未轉頭,只是淡淡說道:「臣曾經聽一位長者說過一句話:當你指責別人的時候,一定要記住,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過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這句話,臣一直銘記在心,與諸君共享。」
眾人刀一樣的目光立刻刺向了呂安,同時還有一小波刺向了眼觀鼻鼻觀心默不作聲的呂不韋,當然其中偶爾也夾雜有幾道讚賞的目光。
沉默不言的呂不韋:……不,真的不是我,我沒說過這個。
呂安沒有理會異樣的小氣氛繼續道:「拜秦國歷代先王庇佑,秦之糧產頗豐,別的六國做不到的事,我們未必不可做。行他人之不敢、不可行,方為大丈夫。」
一句話將場面氣氛調動得熱絡起來後,他又向眾人展示了自己編寫的一系列賑災手段,並且和被他轉移了話題的諸多大臣商討此事並進行現場修正。
他記性好,別人有什麼意見當下就能記下來然後替換,最後竟然不知不覺這份提案就在「群策群力」之下完成並且由秦王當場敲定。
眾人:媽噠,怎麼就被帶過去啦!
呂安當然沒有想著白髮糧食,這不現實,而且也容易養成人民不自救的習慣。遇到災難還是要以自救為根本,政府管理社會幫助為輔這一原則來進行。
所以他初步提出的是以工代賑,由政府提供工作機會,然後以略高的價格僱傭這些百姓,給他們發放薪水,鼓勵他們參與到災後重建的活動中來。
不過這種方法只能在非農時進行,否則還會耽誤第二年的收入收成。
在農時,可以由官方作為保人,以地為抵押,官府出面低息貸款糧谷和耕牛保證當季的耕種,同時政府根據當地實際受災情況進行免稅,以來進行災後第一步的穩定工作。
這項政策幾乎是在別的國家不可能被複製。
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的農民是真正擁有土地所有權的。只要土地在,又能種下糧食,那麼就能保證糧收季節定然能夠養活自己,如果實在為難還能上戰場去搏一把,基本不怕還不了債。
能還自然敢借。
而國家貸款這一政策最容易養出腐敗和高利貸的行為,又因為秦國強大的地方管控力以及消息傳遞能力、還有秦國嚴格執行的刑罰可以有效打擊這類潛在犯罪,使之真正落實到位。
其次,要能夠實現這一步工作,就意味著地方基層結構,也就是縣鄉一級要有一定的儲備糧並且要有嚴格的管理機制。
秦國一慣都有在縣鄉地方一級儲糧的習慣,這主要是因為秦國糧稅的收取是從縣鄉一級層層傳上上繳的,然後由糧稅官員核對後收取,這就註定了地方官吏必須修建糧倉儲備糧食。
而且在實際的行政工作中,秦國的地方官員手上也都會有一定的活動資金和糧食,這部分主要用於地方突然調兵時候的軍備以及公務員出行時候的車馬費。
而要說到最重要的一點,則是秦國相對完善的戶籍登記制度以及互保制度。
這才是秦人對於自己人放心的底氣。
但這些縣鄉級別的小災無妨,若是涉及多個郡級別的大型災難就很難靠著縣鄉自救,在過往遇到舉國性大災,七國間普遍的行為是從國外購入救濟糧,然後用這些救濟糧來平抑糧價。
先不說發生災難到糧食被運到約定地點簽收最後下放市場需要多久,百姓能不能等得起,單單就說通過這種國際貿易方式購買的糧食質量以及金額能否得到保障就是一個問題。
舉個例子,百餘年前,晉國發生災荒時候秦國賣了糧食給他們,而等到秦國發生大災時候晉國卻拒絕出售糧食,秦國當年雖然咬牙撐過來最後還成功揍了這不道義的人一拳,但自己的國力衰退人口驟減卻是不可彌補挽回的損失。
——糧食安全。
呂安認為確保每一個人都能買得起能夠活下去的糧食是非常重要的,當然現在這一點在秦國看起來並不成問題,。但是在從數據圖上可以看到,秦國各地的糧價均有不同,而且隨著季節變換糧價浮動頗大,這一點在平時看起來不成問題,因為大多數的秦國民眾並不需要通過採買糧食來生存,他們最多就是稻換粟或者粟換稻改善口味而已。
但是一旦遇到災年,這就是致命問題。
秦國有規定,即便遇災,糧價亦是要在一個區間內,不可以超過兩倍以上販賣,但是在災年活動的多半都是六國的商人,他們往往會互相勾結採取集中起來停止出售的方法逼得秦國官方妥協。
妥協當然是不能妥協的,但是百姓沒有糧就會餓死,這時候官方唯一能用的法子就是由秦國官方來貼補差價。
因此呂安提出,秦國必須擁有定價權。
而想要擁有定價權,秦國人手中就必須擁有能夠和大商戶們扳手腕的糧食。
所以……
「臣提議,建三倉制。」
「第一倉,為倉廩府庫,依託於如今的糧倉儲存機智機制,呈為戰備用倉。」
一個人二十歲的時候能夠重新堅強起來開始打平打拼,四十歲五十歲的時候還能嗎?當然不能。
他的這句話當即引來了當即幾個反對的聲音,青年並未轉頭,只是淡淡說道:「臣曾經聽一位長者說過一句話:當你指責別人的時候,一定要記住,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過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這句話,臣一直銘記在心,與諸君共享。」
眾人刀一樣的目光立刻刺向了呂安,同時還有一小波刺向了眼觀鼻鼻觀心默不作聲的呂不韋,當然其中偶爾也夾雜有幾道讚賞的目光。
沉默不言的呂不韋:……不,真的不是我,我沒說過這個。
呂安沒有理會異樣的小氣氛繼續道:「拜秦國歷代先王庇佑,秦之糧產頗豐,別的六國做不到的事,我們未必不可做。行他人之不敢、不可行,方為大丈夫。」
一句話將場面氣氛調動得熱絡起來後,他又向眾人展示了自己編寫的一系列賑災手段,並且和被他轉移了話題的諸多大臣商討此事並進行現場修正。
他記性好,別人有什麼意見當下就能記下來然後替換,最後竟然不知不覺這份提案就在「群策群力」之下完成並且由秦王當場敲定。
眾人:媽噠,怎麼就被帶過去啦!
呂安當然沒有想著白髮糧食,這不現實,而且也容易養成人民不自救的習慣。遇到災難還是要以自救為根本,政府管理社會幫助為輔這一原則來進行。
所以他初步提出的是以工代賑,由政府提供工作機會,然後以略高的價格僱傭這些百姓,給他們發放薪水,鼓勵他們參與到災後重建的活動中來。
不過這種方法只能在非農時進行,否則還會耽誤第二年的收入收成。
在農時,可以由官方作為保人,以地為抵押,官府出面低息貸款糧谷和耕牛保證當季的耕種,同時政府根據當地實際受災情況進行免稅,以來進行災後第一步的穩定工作。
這項政策幾乎是在別的國家不可能被複製。
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的農民是真正擁有土地所有權的。只要土地在,又能種下糧食,那麼就能保證糧收季節定然能夠養活自己,如果實在為難還能上戰場去搏一把,基本不怕還不了債。
能還自然敢借。
而國家貸款這一政策最容易養出腐敗和高利貸的行為,又因為秦國強大的地方管控力以及消息傳遞能力、還有秦國嚴格執行的刑罰可以有效打擊這類潛在犯罪,使之真正落實到位。
其次,要能夠實現這一步工作,就意味著地方基層結構,也就是縣鄉一級要有一定的儲備糧並且要有嚴格的管理機制。
秦國一慣都有在縣鄉地方一級儲糧的習慣,這主要是因為秦國糧稅的收取是從縣鄉一級層層傳上上繳的,然後由糧稅官員核對後收取,這就註定了地方官吏必須修建糧倉儲備糧食。
而且在實際的行政工作中,秦國的地方官員手上也都會有一定的活動資金和糧食,這部分主要用於地方突然調兵時候的軍備以及公務員出行時候的車馬費。
而要說到最重要的一點,則是秦國相對完善的戶籍登記制度以及互保制度。
這才是秦人對於自己人放心的底氣。
但這些縣鄉級別的小災無妨,若是涉及多個郡級別的大型災難就很難靠著縣鄉自救,在過往遇到舉國性大災,七國間普遍的行為是從國外購入救濟糧,然後用這些救濟糧來平抑糧價。
先不說發生災難到糧食被運到約定地點簽收最後下放市場需要多久,百姓能不能等得起,單單就說通過這種國際貿易方式購買的糧食質量以及金額能否得到保障就是一個問題。
舉個例子,百餘年前,晉國發生災荒時候秦國賣了糧食給他們,而等到秦國發生大災時候晉國卻拒絕出售糧食,秦國當年雖然咬牙撐過來最後還成功揍了這不道義的人一拳,但自己的國力衰退人口驟減卻是不可彌補挽回的損失。
——糧食安全。
呂安認為確保每一個人都能買得起能夠活下去的糧食是非常重要的,當然現在這一點在秦國看起來並不成問題,。但是在從數據圖上可以看到,秦國各地的糧價均有不同,而且隨著季節變換糧價浮動頗大,這一點在平時看起來不成問題,因為大多數的秦國民眾並不需要通過採買糧食來生存,他們最多就是稻換粟或者粟換稻改善口味而已。
但是一旦遇到災年,這就是致命問題。
秦國有規定,即便遇災,糧價亦是要在一個區間內,不可以超過兩倍以上販賣,但是在災年活動的多半都是六國的商人,他們往往會互相勾結採取集中起來停止出售的方法逼得秦國官方妥協。
妥協當然是不能妥協的,但是百姓沒有糧就會餓死,這時候官方唯一能用的法子就是由秦國官方來貼補差價。
因此呂安提出,秦國必須擁有定價權。
而想要擁有定價權,秦國人手中就必須擁有能夠和大商戶們扳手腕的糧食。
所以……
「臣提議,建三倉制。」
「第一倉,為倉廩府庫,依託於如今的糧倉儲存機智機制,呈為戰備用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