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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什麼感覺也沒有。”

  “我非這麼做不可。”

  “對。”

  “所以你知道為什麼我不能收下這筆錢了。”

  “是,現在我明白了。”

  “他說不定能逃過這一劫,你知道的,那傢伙就是運氣好,遇難呈祥。前幾天晚上,他趾高氣昂地從我的酒吧里走出去,好像那地方是他的一樣。現在咱們就瞧瞧,這個演員能不能靠他的演技撿回一條命。”

  我沒說話。

  “這有可能,他就是有這種死裡逃生的狗運氣。”

  “可能吧。”

  他用手背擦了擦眼睛。“我愛這個傢伙,”他說,“我想,我想,他也愛我。”他深深吸了一口氣,緩緩地吐了出來。“從現在開始,”他說,“我再也不會愛任何人了。”他站了起來,“我想他總有機會逃過吧,對不對?他應該沒那麼倒霉。”

  “可能吧。”

  但他沒逃過。沒有一個人逃過。周末之前,所有的人——加里·阿特伍德、李·大衛·卡特勒、羅伯特·魯斯蘭德,這三個人的屍體在城中三個地方被發現,他們的臉被黑布蒙住,手被電線綁在背後,頭部被一顆點二五口徑的子彈貫穿。麗塔·多妮真的屍體躺在卡特勒的旁邊,死狀跟其他人一模一樣。我想她是運氣不好,湊巧碰上了。

  在我看到這些新聞的時候,那個信封里還有錢,那時我沒決定該怎麼花。我不知道我究竟有沒有想清楚這一大筆錢該怎麼分配。不過,第二天我就把五百塊捐給聖保羅教堂,而且我還點了一大堆蠟燭。一部分錢寄給我的前妻,一部分我存進銀行。被我這麼一安排,這筆錢的血腥味洗去不少,倒像是一筆家用,一筆普通的錢。

  我想這事應該是到此為止了。我一直這麼想,但我錯了。

  午夜時分,電話鈴響了。我那時已經睡了一兩個小時,不過,我還是翻身接了電話。我起碼花了一分鐘的時間,才弄清電話那端的人是誰。

  是卡羅琳·奇塔姆。

  “我一定要打個電話給你,”她說,“因為你喝波本,是個紳士。我覺得我應該打個電話給你。”

  “怎麼啦?”

  “我們共同的朋友把我給甩了,”她說,“他還把我給開除了,現在,他不用一天到晚在辦公室裡面對著我了。他不要我就甩了我,你知道他是用電話通知我被開除的消息嗎?”

  “卡羅琳——”

  “事情的原委都在紙條上,”她說,“我留了一張紙條。”

  “喂,你先不要那麼衝動。”我跳下床胡亂抓了兩件衣服,“我馬上就過去,我們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你阻止不了我的,馬修。”

  “我沒有想要阻止你啊,我們先聊一聊,然後你愛幹什麼都可以。”

  我的耳邊是掛電話的聲音。

  我套上衣服,衝出房門,希望她是吃安眠藥,那樣就還來得及。我一拳打破她公寓大門的玻璃,伸手進去扭開門把,然後再用一張舊信用卡扳開彈簧鎖。我想,如果她把門反鎖,我就只好一腳把門踢開。幸好,門沒反鎖,事情簡單多了。

  門打開之後,我聞到一股火藥味,往裡走,更是硝煙瀰漫。她躺在椅子上,頭倒向一邊,槍還握在手裡。她的太陽穴上有一個黑洞。

  咖啡桌上一瓶空的波本酒瓶下壓著一張從筆記本里撕下來的紙條。空瓶旁還有一個空酒杯。從紙條上的字跡看來,這份遺言是她在濃濃酒意中寫成的。

  我讀了那張紙條。站了一會兒,想了一下,然後到廚房拿條抹布把瓶子跟酒杯擦乾淨。我又拿了桌上另一個同樣的杯子,沖洗乾淨,擦了擦,放回柜子上擺廚具的地方。

  我把紙條放進口袋。我把那把小槍從她手裡拿過來,習慣性地試了試卡羅琳的脈搏,接著找了個枕頭裹住手槍消音。

  我朝卡羅琳的胸腔跟嘴巴各開了一槍。

  我把槍放進口袋裡,離開現場。

  他們在蒂勒里家沙發的坐墊中間,找到了那把槍。槍枝表面的指紋早就擦得乾乾淨淨了,但是在彈夾上卻有個清楚的指紋,經過査證之後,是湯米的。

  彈道分析指證無誤,卡羅琳是死在這把槍下。子彈如果打在骨頭上,可能會被撞得粉碎,但是貫穿卡羅琳胃部的那發子彈沒碰上任何骨頭,完整無缺。

  這條新聞上了報紙之後,我拿起電話打給德魯·卡普蘭,“我不大明白,”我說,“他好不容易才免掉一場牢獄之災,為什麼要跑到那邊去把他女朋友給殺了呢?”

  “你自己去問他吧。”卡普蘭說,他的聲音聽起來很不高興,“你想知道我的想法嗎?他是神經病。不,我剛才是胡說的。我覺得他妻子可能是他殺的,當然也可能不是,我的責任不是去查明這事的真相,對吧?但我相信這傢伙有點殺人傾向。”

  “那個女孩一定是他殺的?”

  “應該是他殺的吧。那把槍是相當有力的證據。在沙發坐墊里找到槍,跟被人發現手裡拿把冒煙的槍,有什麼不同?白痴。”

  “他留著那把槍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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