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頁
“我趴在父親屍體上痛哭,當時,父親身旁有紅色石蒜花在風中擺動。在人們趕抵之前,我一直凝視著石蒜花。
“因此,後來在野外見到這種花時,我都會想起滿是鮮血的臉龐。在柿本宅邸的客廳見到石蒜花時,我驚訝的走過去,紅花和父親的臉孔重疊了,我情下自禁叫著父親,好像也伸手摸向花瓶。那是十七日傍晚之事,不是十八日,我十八日根本沒去真間。”
人見又是揮手,又是晃動身體,表情嚴肅的說著。
“你知道銀座七丁目的‘蘆波’酒館嗎?”
“我常去喝酒。”
“認識女侍應生中里常於嗎?”
“在酒館裡花名叫春日,從一年前開始就很親密。”
“九月十九日夜間,你去‘蘆波’拜託常子證言你的不在現場證明吧!”
“我不知道是否能稱為拜託她證言我的下在現場證明,不過,我確實請常子證言我十八日夜間九時至十時半之間在店裡暍了五、六杯雞尾酒和幾杯軒尼詩XO。”
“為何要這樣做?”
“看了報紙刊登柿本董事長遇害的報導,我想起兩千三百萬圓的收據字條之事——我十七日寫妥、遺忘在宅邸的收據字條。
“報上雖說兇手不明,卻指稱似和金錢糾紛有關,所以我很擔心,若收據字條落入警方手中,董事長挪用公款之事曝光,或許會被認為我是為了不打算還那筆錢而殺人。”
“並不見得有收據字條就會被懷疑,你只要堅持並末拿到錢的事實,應該能洗刷嫌疑,根本沒必要刻意安排不在現場證明。”
“金融業雖是政府許可的行業,但是,當局還是很可怕的,也因此才讓我更慌亂。”
“當局為何可怕?”
“因為我們以各種名目取得超出法定以上的利息,而且委託運用款項之出資者大都是不願公開姓名的董事長級人物。”
“若有這樣的必要性,根本沒必要用明年春天結婚的理由欺騙常子。”
“我並未存心欺騙!常子雖在庭上指稱被我所騙,但那是她自己胡思亂想,我本來就打算獲釋後立即和常子結婚的。”
“常子證言時,你為何不問她?”
“我是覺得常子既然如此認定,我又無法自由行動,不可能讓她理解。”
“你為何不說出真相?你現在陳述的內容是因為不在現場證明被推翻之後才想出來的吧 !證據是,你在接受我偵訊時,從未提及這些。”
“對於認定我是殺人兇手的檢察官,我為何必須述說什麼呢?我有什麼義務這樣做?城戶檢察官你不就是以涉嫌殺人為由將我拘留、起訴?我已被抹上污名,而檢察官是藉權力之名堂堂做出這種事。只因為我和美雪夫人為了生意而頻繁見面,就咬定我們有姦情,所以為了自己忘了帶回收據字條,我只好拜託常子證言不在現場證明了。”
人見的語氣里滿含對城戶的儈惡。城戶心想再訊問下去也無用,坐下。
山室用力挪開椅子,站立。
“你說十七日至柿本宅邸時曾碰過花瓶,還記得碰到花瓶的什麼地方嗎?對於用哪只手碰觸是否有記憶?”
“我是想摸石蒜花,卻突然感到害怕而縮手,當時好像碰到哪裡,只感到花瓶的冰冶沿手指傳來而打了個哆嗦,也許是右手也未可知。”人見伸出右手,盯視著。
“你十八日是什麼時刻離開‘蘆波’?”
“我想是九時過後。出了‘蘆波’,我從小松商店後面的巷道走向四丁目,進入‘田園咖啡店’,暍了一杯咖啡打發時間,因為我和美雪夫人約好十時半在林家賓館見面。目的是三百萬圓要稍遲才能回收,我必須解釋讓她了解。”
“抵達林家賓館的時間是?”
“出了‘田園’,我在林蔭大道攔了計程車前往柳橋,約莫十時二十分左右抵達。由於在那之前已兩天未洗澡,因此抵達後立刻沖向浴室,而未注意到脫衣籠內有女性衣物,等見到老闆娘在裡面時,大吃一驚。老闆娘很快就走出浴室,所以我在浴槽里浸泡很久,之後換過衣服,回房間暍清酒時,美雪夫人來了。”
“你喜歡美雪夫人吧?”
這是山室擅用的反證手法!他的語氣平靜,唇際甚至浮現微笑。
“當然是有好感,不過從未想到邪念。她是曾照顧過我的柿本董事長的夫人,年齡也比我大,何況我已有中里常於,根本沒有那種必要。”
“你聽說過柿本董事長要和美雪夫人離婚之事嗎?”
“完全沒有。在法庭上聽說此事時,我很驚訝!”
“對於柿本董事長之死,你有什麼樣的心情?”
“我受到的打擊之大用言語無法形容。柿本董事長具有企業經營能力,我期待自己將來自立門戶時,他能成為我有力的支持者,卻沒料到他會被殺,實在遺憾莫名:還奸,值得安慰的是,他委託運用的款項已經全部還清。”
山室就此結束訊問。
2
訊問被告結束後,城戶開始撰寫論告要旨——他一星期前已開始著手,至昨夜才確定內容。
“因此,後來在野外見到這種花時,我都會想起滿是鮮血的臉龐。在柿本宅邸的客廳見到石蒜花時,我驚訝的走過去,紅花和父親的臉孔重疊了,我情下自禁叫著父親,好像也伸手摸向花瓶。那是十七日傍晚之事,不是十八日,我十八日根本沒去真間。”
人見又是揮手,又是晃動身體,表情嚴肅的說著。
“你知道銀座七丁目的‘蘆波’酒館嗎?”
“我常去喝酒。”
“認識女侍應生中里常於嗎?”
“在酒館裡花名叫春日,從一年前開始就很親密。”
“九月十九日夜間,你去‘蘆波’拜託常子證言你的不在現場證明吧!”
“我不知道是否能稱為拜託她證言我的下在現場證明,不過,我確實請常子證言我十八日夜間九時至十時半之間在店裡暍了五、六杯雞尾酒和幾杯軒尼詩XO。”
“為何要這樣做?”
“看了報紙刊登柿本董事長遇害的報導,我想起兩千三百萬圓的收據字條之事——我十七日寫妥、遺忘在宅邸的收據字條。
“報上雖說兇手不明,卻指稱似和金錢糾紛有關,所以我很擔心,若收據字條落入警方手中,董事長挪用公款之事曝光,或許會被認為我是為了不打算還那筆錢而殺人。”
“並不見得有收據字條就會被懷疑,你只要堅持並末拿到錢的事實,應該能洗刷嫌疑,根本沒必要刻意安排不在現場證明。”
“金融業雖是政府許可的行業,但是,當局還是很可怕的,也因此才讓我更慌亂。”
“當局為何可怕?”
“因為我們以各種名目取得超出法定以上的利息,而且委託運用款項之出資者大都是不願公開姓名的董事長級人物。”
“若有這樣的必要性,根本沒必要用明年春天結婚的理由欺騙常子。”
“我並未存心欺騙!常子雖在庭上指稱被我所騙,但那是她自己胡思亂想,我本來就打算獲釋後立即和常子結婚的。”
“常子證言時,你為何不問她?”
“我是覺得常子既然如此認定,我又無法自由行動,不可能讓她理解。”
“你為何不說出真相?你現在陳述的內容是因為不在現場證明被推翻之後才想出來的吧 !證據是,你在接受我偵訊時,從未提及這些。”
“對於認定我是殺人兇手的檢察官,我為何必須述說什麼呢?我有什麼義務這樣做?城戶檢察官你不就是以涉嫌殺人為由將我拘留、起訴?我已被抹上污名,而檢察官是藉權力之名堂堂做出這種事。只因為我和美雪夫人為了生意而頻繁見面,就咬定我們有姦情,所以為了自己忘了帶回收據字條,我只好拜託常子證言不在現場證明了。”
人見的語氣里滿含對城戶的儈惡。城戶心想再訊問下去也無用,坐下。
山室用力挪開椅子,站立。
“你說十七日至柿本宅邸時曾碰過花瓶,還記得碰到花瓶的什麼地方嗎?對於用哪只手碰觸是否有記憶?”
“我是想摸石蒜花,卻突然感到害怕而縮手,當時好像碰到哪裡,只感到花瓶的冰冶沿手指傳來而打了個哆嗦,也許是右手也未可知。”人見伸出右手,盯視著。
“你十八日是什麼時刻離開‘蘆波’?”
“我想是九時過後。出了‘蘆波’,我從小松商店後面的巷道走向四丁目,進入‘田園咖啡店’,暍了一杯咖啡打發時間,因為我和美雪夫人約好十時半在林家賓館見面。目的是三百萬圓要稍遲才能回收,我必須解釋讓她了解。”
“抵達林家賓館的時間是?”
“出了‘田園’,我在林蔭大道攔了計程車前往柳橋,約莫十時二十分左右抵達。由於在那之前已兩天未洗澡,因此抵達後立刻沖向浴室,而未注意到脫衣籠內有女性衣物,等見到老闆娘在裡面時,大吃一驚。老闆娘很快就走出浴室,所以我在浴槽里浸泡很久,之後換過衣服,回房間暍清酒時,美雪夫人來了。”
“你喜歡美雪夫人吧?”
這是山室擅用的反證手法!他的語氣平靜,唇際甚至浮現微笑。
“當然是有好感,不過從未想到邪念。她是曾照顧過我的柿本董事長的夫人,年齡也比我大,何況我已有中里常於,根本沒有那種必要。”
“你聽說過柿本董事長要和美雪夫人離婚之事嗎?”
“完全沒有。在法庭上聽說此事時,我很驚訝!”
“對於柿本董事長之死,你有什麼樣的心情?”
“我受到的打擊之大用言語無法形容。柿本董事長具有企業經營能力,我期待自己將來自立門戶時,他能成為我有力的支持者,卻沒料到他會被殺,實在遺憾莫名:還奸,值得安慰的是,他委託運用的款項已經全部還清。”
山室就此結束訊問。
2
訊問被告結束後,城戶開始撰寫論告要旨——他一星期前已開始著手,至昨夜才確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