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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辭退柿本董事長的秘書之理由是?”

  “我侵吞了約五、六十萬圓公款。”

  “公司方面順利讓你離職嗎?”

  “侵吞的錢當作我的退休金,事情圓滿解決。”

  “那筆錢是公司的錢呢,抑或柿本董事長個人的錢?”

  “那我就不清楚了。董事長經常挪用公司的錢來賺取利息,我是負責跑腿,所以未經他同意的侵吞一部分利息為己用。”

  “當時柿本董事長的交易對象是深町商事嗎?”

  “是山岡金融。”

  “你離職後,為何會再次和柿本董事長碰頭?”

  “深町商事是金融業,有必要導入資金,而我又知道董事長挪用公款從事高利貸放,為了讓他栘轉資金方向,就找他幫忙。”

  “從那以後就持續進行交易?”

  “是的,經常接受委託運用兩、三千萬圓,期限一到則必定還清。利息大約一個月三分,每月結算。”

  “接受委託款項的方法呢?”

  “有時候是銀行的支票,有時候是現金。每次接到錢,我會寫上接受委託運用至某年某月某日為止的收據字條,簽上我的姓名和蓋章,交給董事長,等到本利全部償清時,再拿回收據字條。至於我自己則在委託運用款項筆記本上登記,償清之後又記入已償還的事實。”

  “九月十七日,你未接到柿本董事長交給你的兩千三百萬圓嗎?”

  “沒有。”

  “這裡有委託運用款項收據字條,是你寫的嗎?”

  城戶叫法警將收據字條拿給被告看。法警默默接過,置於陳述台上。

  “這是我寫的。事實上,柿本董事長那天打電話來,說是要委託運用兩千三百萬圓,所以我就先寫下收據字條,帶至董事長在真間的宅邸。但是,我去時,董事長忽然表示手頭不方便,要我再等兩、三天。我暍了幾杯蘇格蘭威士忌後回家,因為醉了,把收據字條忘在客廳桌上;但,直到這次命案發生為止,我已忘掉收據字條之事。”

  人見毫無躊躇的回答。他的聲音雖低沈,卻有點沙啞,但是聽得一清二楚。

  城戶尋思片岡綾子的證言。她從柿本那兒拿到一千萬圓應該是事實。但加上富美夫拿到的三百萬圓,也還差一千萬圓。或許,人見已拿到兩千三百萬圓,因為柿本有可能自別的地方轉手一千三百萬圓,一起交給人見。不過,城戶沒有自信!

  “你未催促柿本拿出這筆錢?”

  “我相信柿本董事長一定會拿出來,所以未催促。”

  “你和美雪夫人很熟?”

  “是的,因為從兩年多以前開始,她經常拿出幾百萬圓委託我幫忙貸放,而且,她也找我商量買賣股票之事。畢竟,經營金融業不懂股票不行,而且,貸款者很多會以股票作為擔保。”

  “你常去柳橋的林家賓館?”

  “那是深町董事長的小老婆經營的,而美雪夫人和老闆娘交情很好。”

  “在賓館見面的話要花錢,你們只是為了談生意就利用林家賓館?”

  “一方面我較為方便,而美雪夫人也喜歡那裡的氣氛,再加上不收席費,只支付餐飲費用,並不算貴。”

  “你和美雪夫人之間沒有某種愛情關係嗎?”

  “審判長,我認為檢察官的問題很無禮。自從被帶進警局後,我就不知被問起這件事多少次了,因為他們自始就認定我和美雪夫人有曖昧關係,我再怎麼堅持沒有,他們也毫下相信。”

  人見雙手抓住陳述台柵欄,劇烈搖撼著,臉孔扭曲,蓬頭散發,語聲尖利。

  城戶冷冶瞪視對方。他認為對方這是在表演,是為了影響法官心證而採取的防禦手段!

  “你在九月十八日去過柿本宅邸吧!”

  “十八日沒去,是檢察官捏造的謊言,檢察官塑造出兩位目擊者,硬是想將我白白抹黑。我十八日一直在東京!既然沒去,為何要把殺人之罪嫁禍我身上?柿本富美夫和中野亘說見到我,那根本是瞎扯!”

  城戶全身掠過陣陣怒火,並非對人見否認的怒火,而是對“檢察官塑造出兩位目擊者”之言的氣憤!

  “你有何必要抓起柿本宅邸客廳里的青銅花瓶呢?”

  “我沒有。不過,仔細想想,在前一天,亦即我為了委託運用款項之事去見柿本董事長時,好像碰過花瓶。”

  “為何必須碰觸花瓶?”

  “為了花瓶里插著石蒜花。我是傍晚五時左右進入客廳,當時柿本董事長獨自在看晚報。我從敞開的邊門進入,來到玄關前,從客廳窗外見到柿本董事長,就走近窗前向他打招呼。董事長叫我進入,我就由玄關入內。

  “當時,壁爐旁圓几上的青銅花瓶里掙著花,下面是白菊花,上頭是鮮紅的石蒜花。對於石蒜花,我有著難忘的回憶。

  “我念高校二年級那年的九月,在市公司任職的家父因車禍去世。那天,我和家父一起搭計程車前往仙台郊外的鳴子溫泉,在抵達磊磊峽之前的彎道,計程車無法躲開卡車,翻落崖下,家父和我自車窗被拋出,家父因頭部撞到大岩石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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