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魯思·羅林森本人說的話已經非常接近真相,她說自己準備撒一個謊——只有一個謊,而這句可笑的證言泄露了機密。她告訴我們,你還記得吧,這個謊是聖弗里德斯維德教堂的那次從未舉行的禮拜,還有她在謀殺哈里·約瑟夫斯的陰謀里保持沉默。但是,聽著,劉易斯!那完全不是真正的謊言。真正的謊言是另一件事:她對去年九月的那個晚上,在聖弗里德斯維德教堂的祭衣室遇害的人的身份撒了謊!那才是撒的彌天大謊。因為,你知道,當天晚上我們找到的那具屍體根本不是哈里·約瑟夫斯的屍體!那是萊昂內爾·勞森的弟弟——菲利普·勞森的屍體。”

  42摘自牛津刑事法院七月四日的庭審記錄,魯思·伊莎貝爾·羅林森小姐被控做偽證和密謀殺人,吉爾伯特·馬紹爾御用大律師代表政府指控,安東尼·約翰斯御用大律師代表被告人辯護。

  馬紹爾:如果可以,我們可以拋開這些模糊不清的動機問題,只關注去年九月發生的事情,特別是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一傍晚的事情。我知道,法庭很願意聽到您個人對那個可怕的夜晚發生的事情的解釋。

  莫爾斯:我覺得,先生,這是一起謀害菲利普·勞森先生的密謀,參加密謀的人有萊昂內爾·勞森先生、保羅·默里斯先生和哈里·約瑟夫斯先生。我可以說自己相當肯定,被告人對當晚事件的描述基本正確。就是說,就其內容而言是正確的,因為我確信,羅林森小姐無法了解事件的詳細經過,她既沒有積極參加密謀,也沒有親眼目睹謀殺。

  馬紹爾:請您只就問題本身回答,探長,好嗎?應當由法庭來認定被告人涉嫌本案的程度——而不是您。請您繼續。

  莫爾斯:如果要我猜測當晚的事件經過,先生,情況應該是這樣的:萊昂內爾·勞森以某種方式說服了他的弟弟菲利普,只要他當晚某個時間到教堂來,就會大有好處。他們在那裡等著的時候,萊昂內爾輕易地說服他喝了一杯紅酒——紅酒裡面已經被下了嗎啡。其實根據驗屍報告的結論推斷,當晚在教堂遇害的那個人可能——或者肯定——是因為嗎啡中毒身亡;但是儘管警方做了大量調查,始終沒有找到嗎啡的出處。不過這三個人裡面,有一個人以前能夠每天直接接觸全套藥品,他曾經在牛津為一位藥劑師當了十八個月的助手。

  這個人,先生,就是哈里·約瑟夫斯。我覺得,是約瑟夫斯提議並且親手把致命劑量的嗎啡倒在了酒里。

  馬紹爾:您能告訴我們如果這個人已經死了,為什麼還要再捅他一刀呢?

  莫爾斯:我覺得他當時還沒有死,先生,雖然我同意他在喝了酒後很快就會失去知覺。不過無論發生什麼,他都必須在警察到來之前死掉,否則他仍然可能會甦醒過來,告訴警方他知道的事情。所以要用刀捅他。因此,如果我可以這樣說,先生,關鍵的問題不是為什麼要在他背上捅一刀——而是為什麼要給他下嗎啡。我反覆考慮,原因應該是這樣的:從萊昂內爾·勞森的角度來看,關鍵是他弟弟的衣服必須換掉,而你不可能先在一個人的背上捅一刀,然後換掉他的衣服,除非你把刀拔出來,然後再捅進去。根據安排,當晚約瑟夫斯換掉了大家看到他一直穿著的棕色西服,然後帶到教堂里來。我覺得,毫無疑問,那件西服包在一個棕色的紙包里,羅林森小姐在她的證言裡提到過。警方顯然會極其認真地檢查死者的衣物,而換掉衣服肯定可以讓這個騙局變得天衣無縫。所以,菲利普·勞森在祭衣室里失去知覺的時候,他的衣服就被脫掉了,換上了約瑟夫斯的衣服——我可以想像這是困難而漫長的工作,但是他們有三個人,而且時間非常充裕。

  然後他們給他穿上約瑟夫斯的法衣,現在到了萊昂內爾·勞森的關鍵時刻。我懷疑他讓另外兩人離開,然後自己完成了一件事,這件事他嘗試過一次,但是徹底失敗了。他低頭看著自己憎恨已久的弟弟,然後把裁紙刀捅進了他的背里。就像我說的,我覺得那時候菲利普·勞森還沒死,被告人的證言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因為她聽到的差不多肯定是這個瀕死的人最後的哀號。

  他們立刻找來了警察,被告人和保羅·默里斯都提供了虛假的屍體指認,我覺得接下來的事情您都知道了,先生。

  馬紹爾:您覺得這件事情是不是極其複雜,探長?我覺得,至少,複雜到顯得非常荒唐。萊昂內爾·勞森牧師為什麼不自己動手殺死他的弟弟?

  法官:我有責任提醒控方律師,現在在法庭上受審的不是勞森牧師,讓證人回答這樣的問題不太恰當。

  馬紹爾:謝謝您,大人。請問證人能否向法庭解釋,在他看來,假設勞森牧師必須對自己弟弟的死負責,他為什麼不用更加簡單的方式處理呢?

  莫爾斯:在我看來,先生,勞森牧師有兩件絕對必須辦到的事。首先,他的弟弟必須死——就像您說的,只要他嘗試,他或許可以憑藉一己之力完成這件事。但是第二件迫切的需要更加棘手,不管他怎樣努力,他一個人也無法做到這件事。他必須找某個願意被當成死人的人,這個人同時也必須準備立刻離開牛津。請讓我解釋一下,先生,我為什麼會這樣想。菲利普·勞森已經讓好幾個人知道了自己是萊昂內爾·勞森的弟弟,比如我們的被告。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