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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我還在猜測——萊昂內爾·勞森肯定發現了這件事;如果他把這件事傳揚出去,讓人們知道一位特別受人尊敬的退役軍官從錢櫃裡偷錢,他肯定會感到羞恥。他已經失去了工作和金錢,而且很有可能再失去妻子,這肯定是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然後我們再來看萊昂內爾·勞森。

  關於他的流言已經開始傳了出去——關於他和唱詩班男孩之間關係的噁心流言,有個人很快就讓他知道了這些流言——這個人幾乎肯定是保羅·默里斯,他的兒子彼得就在唱詩班裡。我們同樣可以預見到當眾蒙羞的情況:英國國教一位受人敬仰的牧師被人發現和唱詩班男孩搞上了。然後是保羅·默里斯本人。他和哈里·約瑟夫斯的妻子有外遇,而且希望沒有人知道這種關係,但是關於這件事的流言也開始傳了出去,沒過多久,哈里就知道了這件事。接下來是魯思·羅林森。她比大多數人都要耳聰目明,因此很快就知道了很多事——其實知道得這麼多對她來說不是什麼好事。但是她自己也有很多問題,而且就是因為這些問題才被直接卷進了這個案子。最後是勞森的弟弟菲利普,我覺得去年夏天他才開始到牛津長住。他這輩子都是個無所事事的乞丐,而且他當時也是——已經山窮水盡,再次打算向自己的哥哥求助。萊昂內爾讓他住在牧師寓所,沒過多久,過去的緊張情緒又開始升溫。順便說一句,劉易斯,最後這點我還沒說完,過一會兒我就會說到。

  那麼我們現在有什麼?我們有各種各樣的動機,足夠殺死一群人。牽扯其中的每個人都有害怕另外至少一個人的原因,同時也有一些從中獲利的希望。這裡有太多潛在的勒索與憎恨,很快就會攪成無比惡劣的局面。啟動整個反應只需要一種催化劑,而我們知道這個催化劑是誰——萊昂內爾·勞森牧師。他在這個案子裡有一件無價之寶——金錢:大約四千英鎊。更重要的是,這筆錢對他個人沒什麼用處。他非常樂意靠著吝嗇的國教委員會給他的那點少得可憐的牧師薪酬過活,不管他有怎樣的弱點,貪財肯定不是其中之一。

  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試探了一下,試探性地走出幾步之後,發現湖上的冰面足夠厚實,可以支撐住他們所有人。他答應給其他人什麼?給他的弟弟菲利普——錢,還有讓他再過幾年放蕩生活的機會。給約瑟夫斯——錢,還有還清他的一切債務,到什麼地方開始新生活的機會,不用管他的妻子。

  給默里斯——毫無疑問還是錢,如果默里斯需要錢的話;不過他也可以保證默里斯得到布倫達·約瑟夫斯,還有兩個人離開這裡、開始新生活的機會,外加一筆可觀的銀行存款。給魯思·羅林森——錢,還有一次性治癒她因為家庭問題而產生的長期焦慮症的機會。這樣,萊昂內爾·勞森制訂好了自己的計劃,其他人願意成為幫凶。他安排了一次假的禮拜,紀念某個不存在的節日——然後交易完成。目擊者都樂意作偽證,同時保證對方不在場。

  萊昂內爾站在祭壇前面。保羅·默里斯在彈風琴,魯思·羅林森坐在教民中間,布倫達·約瑟夫斯在馬路對面的電影院裡。如果他們都堅持自己的故事,就能全部洗清罪責。當然,所有的懷疑都會落在弟弟菲利普的身上;但是萊昂內爾已經告訴了他——可能還告訴了其他人——他的一切已經非常詳細地安排好了:謀殺之後的幾分鐘之內,他就會坐上火車離開牛津,前往某個訂好的賓館房間,口袋裡揣著作為酬勞的幾千英鎊。對於這一切而言,一點點懷疑是非常廉價的代價,你說呢?”

  莫爾斯喝完了酒,劉易斯剛才就搶在了他前面,現在又走到吧檯旁邊。他很清楚,就像莫爾斯剛才說的,這個案子裡有很多動機相互交錯,而且(如果莫爾斯是對的)相互補充和協助。但這些針對哈里·約瑟夫斯的仇恨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好吧,他們這些人攪得一團混亂,但是(如果莫爾斯仍然正確)錢好像完全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然而為什麼,哦,為什麼還要在教堂里費這麼多事?這一切好像是一起奇特而複雜、而又毫無必要的假戲。為什麼不直接殺了約瑟夫斯,把他的屍體扔到某個地方?這樣做對他們來說不是要簡單得多嗎?還有,謀殺本身又是怎麼回事?

  嗎啡下毒,然後在背上補上一刀。不。這不合常理。

  他買了酒,謹慎小心地走回桌邊。只要他灑了一丁點酒在桌布上,莫爾斯都不會感謝他。

  莫爾斯喝了一大口啤酒,繼續說道。“我們現在得問我們自己一個關鍵問題:我們怎麼解釋足夠的仇恨——某個人——針對哈里·約瑟夫斯?

  除非我們能回答這個問題,否則就還是在黑暗裡摸索。同這個問題緊密相關,我們還要問自己,為什麼在這個虛假的禮拜里完成這些笨拙的鬧劇,還有為什麼要用兩種方式殺害約瑟夫斯。好吧,我們先說後一個問題。我肯定你聽過那些行刑隊的故事,比如說四個人拿著槍,他們都很樂意對捆在柱子上的那個可憐的傢伙開槍,但是裡面有三個人清空了槍筒,只有一個人有實彈。這樣他們都不知道是誰射出了致命一槍。好吧,我想在這裡發生的可能就是這種事情。他們有三個人,記住,而且我們可以說他們都不太願意獨自為殺人一事負責。那麼,如果約瑟夫斯被下毒、被捅的同時,頭部還受到了重擊,我覺得證據就足以表明我是對的。但是我們從驗屍報告中得知死因有兩個,不是三個。有人在約瑟夫斯的紅酒里下了嗎啡;然後有人,不管是同一個人還是別人,在背後捅了他一刀。為什麼要用兩種方法殺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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