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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的態度之所以一變,一是鑑於國際情勢。美國始終希望國、共合作,使中國的統一實現,成為東亞的安定力量,絕不願重起內戰。毛如堅拒蔣的邀請,必不為美國所諒,美國對國民政府的援助,可能益為積極。蘇俄縱令支持中共,終有其限度,因其尚無原於彈,決不敢冒大戰危險。何況中俄友好同盟條約已訂,如國共關係全面破裂,蘇俄所得的極大權益,將難順利享受。如國共能達成協議,不僅一切安然無恙,甚至可能再有其他收穫,特別是有關東北的經濟事項。據說史達林曾對中共暗示,今後仍將予以支持。二是鑑於國內情勢。近年國民黨雖常受人指摘,對中共亦不盡抱好感,戰後舉國殷望和平,中共同以此標榜,蔣既採取主動,中共若閉門不納,必失去人心,毛若接受邀請,苟談判不成,可將責任推於國民黨,最少為雙方共負,中共不致完全輸理。若談判獲成,中共有了合法地位,不僅現有的轄區可保無虞,且可擴張,併名正言順的在全國展開政治活動。八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委員會發表《對目前時局的宣言》,要求國民政府承認解放區的民選政府及抗日軍隊,制定八路軍、新四軍及華南抗日縱隊接受日軍投降地區,公平合理的整編軍隊,承認各黨派合法地位,召開各黨派及無黨派代表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凡此均為其後國共談判的中心問題。

  八月二十七日,赫爾利與政府代表張治中飛延安,次日,陪同毛澤東抵重慶,周恩來同行。二十九日,蔣主席正式接見。當晚政府代表張群、張治中、王世傑、邵力子與中共代表周恩來、王若飛開始會談,初為交換意見階段,即第一階段。九月四日起,商談實際問題,即軍隊比例與地方政權問題。五日,毛告《大公報》記者,內戰定可避免,國是以政治會議解決。會談期間,中共采攻勢,政府處於守勢,相持不決。九月十三日,毛髮表談話,盼談判有良好結果;十八日,在參政會茶會致詞,謂今後當為和平發展、和平建國的時代,必須團結統一,杜絕內爭,各黨派在國家一定方針與蔣主席領導之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建設現代化的新中國,並高呼三民主義萬歲,蔣主席萬歲。二十一日,會談第二階段結束,一無眉目,原擬的公報不克發布,已面臨僵局。二十七日,會談第三階段開始。十月一日,昆明西南聯合大學教授致電蔣、毛,謂國共兩黨不當只談地區、軍額,一黨專政,固須中止,兩黨分割,亦難為訓,應速成立立憲政府。十月三日,會談第三階段結束。十月十日,簽訂三個《會談紀要》,中共稱之為《雙十協定》。一為關於建國基本方針,雙方同意以和平民主團結為基礎,並在蔣主席領導之下,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又同意蔣主席所倡導之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黨派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

  關於政治民主化問題:一致認為應迅速結束訓政,由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集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討論和平建國方案及召開國民大會問題。中共方面主張重選國民大會代表,展緩召開日期,修改組織法、選舉法和憲法草案。政府方面表示國民大會已選出之代表應為有效,名額可以增加。結果雙方同意,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決。又同意保障人民身體、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現行法令當依此為原則,分別廢止或修改。政府承認各黨派平等合法地位,準備釋放政治犯。雙方又同意積極推行地方自治,實行由下而上的普選。

  關於軍隊國家化問題: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公平合理的整編全國軍隊,確定實施計劃,並重劃軍區,確定征補制度。在此計劃下,中共願將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縮編為二十四個師至二十個師,並將廣東、浙江、蘇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的抗日軍隊著手復員,將應編部隊逐步撤至隴海路以北及蘇北、皖北解放區。政府方面表示,此次商議之各項問題,果能全盤解決,則中共領導之抗日軍隊可縮編至二十個師,駐地問題,可由中共提出方案,討論決定。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軍事人員應參加軍事委員會工作,政府應保障人事制度,任用原部隊人員為整編後部隊的各級官佐。政府方面表示願商詳細辦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區民兵一律編為地方自衛隊。政府方面表示,視地方情勢有必要與可能時,酌量編置。為具體計劃上述各問題起見,雙方同意由軍令部、軍政部及第十八集團軍各派一人,組織三人小組進行之。

  關於解放區地方政府問題: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承認解放區各級民選政府。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區名詞現已成為過去,全國政令必須統一。中共方面提出第一方案,主按現有十八個解放區情形,重劃省區和行政區,即以原有民選之各級地方政府名單呈請中央加委。政府方面表示,在全國軍令政令統一以後,可考慮中共所薦之行政人選,收復區內原任行政人員,可依其能力與成績,酌量使其繼續為地方服務,不因黨派關係而有所差別。中共方面提出第二方案,請中央於陝、甘、寧邊區及熱河、察哈爾、河北、山東、山西五省委任中共推選之人為省府主席及委員,於綏遠、河南、江蘇、安徽、湖北、廣東六省委任中共推選之人為省府副主席及委員,於北平、天津、青島、上海四市委任中共推選之人為副市長,於東北各省允許中共推選之人參加行政。經討論後,中共方面請委任省府主席及委員者,改為陝、甘、寧邊區及熱、察、冀、魯四省,請委為省府副主席及委員者,改為晉、綏兩省,請委為副市長者,改為北平、天津、青島三市。政府方面表示,中共對於其抗戰卓著勳勞,且在政治上具有能力之同志,可提請政府決定任用。於是中共改提出第三方案,由解放區各級政府重新舉行人民普選,選出之省、區、縣級政府,一律呈請中央加委。政府方面表示,縣級民選可以考慮,省級民選須待憲法頒布後實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中共方面提出第四方案,各解放區維持現狀,留待憲法規定民選省級政府實施後,再行解決,目前則規定臨時辦法,以保證和平秩序之恢復。此項問題,可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決。政府方面謂政令統一必須提前實現,仍盼商得具體方案。中共方面同意繼續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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