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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門進屋,他發現田原正與人聚會,晚上9點多鐘開肉罐頭吃,除田原的弟弟田雨,還有兩個外人在場(後來得知是孫海波、孫海滔兄弟)。更惹眼的是,是在大屋門前掛衣架上掛著一件黑色帶白半截呢子大衣。那時段崇先剛當民警不久,沒有佩槍資格。不便於採取太強硬的措施。內心雖緊張,外表上作出放鬆的樣子,隨便問了田原一些情況。出了門,段崇先又留下監視,後遇見分局巡警隊的幾個人,把情況告訴他們,請他們配合將屋裡的三個可疑分子帶走。巡警們將槍上膛,隨段崇先再次敲門,進去後,見裡面的一個已經躲進煤棚(孫海波)。最後終將三人一起帶往分局。在向陽分局的一間有玻璃隔斷的房間裡,民警命令田原、孫海波、孫海滔、田雨四人朝隔斷處看,之後外間進來幾個女的,朝里看。都知道這是辨認,進來的人中就有儲蓄所的女營業員。孫海波回憶說,當時他和田原都非常害怕,認為一定會被認出來,並且感到再堅持不了半小時就會在訊問中承認犯罪事實。可是什麼都沒有發生,女營業員沒有認出他們,跟著他們被當場釋放。

  張昕楓要求查明當年輕易放走犯罪分子的情況。在“1.28”案偵查過程中對漏查田原負有責任的段崇先在一份“工作簡記”中訴說:“回憶小金鶴(儲蓄所)被搶案件,(當時)根據市局要求,(我們)將特徵明顯的田原、孫海波抓獲,經工作被否掉。如(當時)查實就不會出現18萬現金被搶及‘1.28’案件。”當時在分局負責辨認工作的同志解釋,問題在於儲蓄所的營業員對自己的眼睛太相信了,她們認為不會放過作案者,警方也就完全依靠了她們的目擊印象。當事人孫海波則評論說:“另外,我們作案時穿著大衣、戴帽子、辨認時卻沒讓我們穿大衣戴帽子,這樣能破案嗎?”以後,在鶴崗市公安局總結“1.28”大案偵破工作的一份正式文件明確表述過:

  幹警素質和業務水平亟待提高。對:“1.28”案件偵破的過程,反映出我們部分民警素質不高,業務能力不強,不能適應對敵鬥爭的需要。一是一些民警偵察水平不高,對新形勢下刑事犯罪的認識不足,在分析判斷案情上有些問題沒有認識到;現場勘察還不夠全面細緻;對重點對象的審查不夠深入等問題。……特別是1991年1月25日,小金鶴儲蓄所搶劫案發生後,當晚田原、孫海波就作為嫌疑人被抓到公安分局,但是分局民警只是簡單地組織了一下辨認,辨認人說不像,就將田、孫放回去,沒有進行審查。……孫海波的這段話(指孫的評論),對我們個別民警的智力水平和業務能力是一個極大的嘲諷。……上述在業務能力,工作態度上反映的問題,在我們隊伍中絕非個別現象,應該引起我們的充分重視。面對日趨嚴重化、智能化、暴力化的犯罪活動、民警的素質必須儘快提高。

  教訓是雙方的。在孫海波一方,1991年1月25日的險遇也使他們驚愕不已,足有一年時間再沒敢動,孫海波索性在家給姝姝看了好一陣孩子。孫海波總結了3條經驗:“第一,田原被輕易懷疑,是因為他的“格棱眼”特徵明顯。以後作案,要儘量避免他公開拋頭露面。必須露面,也要有偽裝保護;第二,高連國的松不能再響。外面人傳,搶儲蓄所的人和殺高連國的人是一夥的,證明警察可以通過子彈查到槍的來源,今後只能用槍不放槍。第三,要作大案,人手和槍枝都還要增添。”也許還有一條是他當時沒有明確意識到的,即通過這次經歷,他初次領略了受審的場面,增加了心理上的抗禦能力。“1.28”案後他被抓進來,表現得鎮靜自如,險些矇混過去,不能說不是過去經驗起了作用。孫海波認為,看來一支槍不行,還要搞一支槍;兩個人也不夠,應該再找一個人。“經過認真的考慮”,他想到了鄰居閆文宇。據他來看,閆文宇雖然表面上安分守已,收收水電費,內心裡想發財的願望並不比誰差,只是苦於沒門路而已。這個人有頭腦,工於心計,而且沒有任何“前科”,把他發展進來,遇事有個商量,可增強不少實力。徵得田原的同意後,他就開始試探。關於孫海波試探閆文宇一節,閆文宇的口供中有所涉及:

  我和孫海波是從小的鄰居,1991年在水電科工作,是學徒工,每月工資46.00元穿的也不好。那年秋天的一天,我到孫家玩,互相一看,穿的都挺差,就嘮起了掙錢的事。當時孫海波做賣布的生意,掙不了多少錢,我們就談到,做買賣不好做,原因是:一,本錢太小;二,做的人太多;三,門路不行,幹啥都不好干。……就說到了鐵路上拎包的事兒,也感到沒什麼意思。一是很辛苦;二是鐵路上要有人;三是被抓住要出得來,為這事關幾年不划算。……又想到去偷一些有勢力有錢的,但現在誰家有錢都不放在家裡,一旦抓住判幾年還不如死了。……我們議論,干就干大的,得撈就撈一把!往死了干!後來,海波說,幹啥也不如搶,搶最直接。當時,我也就這麼想,但我也在想成功率怎麼樣。他就說,就看你敢不敢幹。我歷來認為,幹什麼事要找比自己強的合夥。琢磨一下,海波腦子挺好使,身體素質又好,就有點動心。他說:“你要想干,我給你找個點子最少七、八個(即七、八萬的意思)。”我問:“在哪兒?”他說:“這你不用問。”我覺得七八個也可以了,就問用啥槍,他說用槍搶。我說上哪兒弄槍去,他說搶警察的槍。我說,過去鶴崗劉和、陳勇兩個警察被搶槍,犯事兒的都被抓住斃了,搶槍風險太大。他說,你不搶槍上哪兒整槍去?我說,可以自己做槍。他說,那玩藝不好使,根本是小孩玩的。當時我想有錢的願望比較強,想來想去又沒有別的可選擇,總不能活著不如狗,就同意了,說行。海波說,那行,你等著,我再找個人。過了幾天,我正在班上幹活(那時干車工),海波領著田原來找我。他們說來看看我,後來才知道,也是為了測驗測驗我。田原叫我和他掰腕子,我掰了,沒掰過他,但也挺住了好長時間。他們隨便又聊幾句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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