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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幾天,孫海波叫我上他家,田原也到了。我們談來談去,都有自卑感,覺得自己混得挺損,吃的不好,穿的也不好,不象個人樣。因為有比的,沒比的就沒這事了。……我們聊得挺投機,可以說是相見相晚。接著,就進入正題了,都有作大案的決心,要搶,先搶槍。我提出來,過去民警劉和、陳勇的槍被搶,作案的都是被親友檢舉出來的。劉和案是媳婦揭發,陳勇是朋友揭發。還有瀋陽一起搶銀行的案子,是因為內線沒挺住,公安才破案的。所以,幹這種事,只能自己知道,什麼父母、哥兄弟都不能讓知道,要迴避任何人。他們倆也都同意。
接著,我們就研究上哪兒搶槍。決定不能在家門口搶,發案後不至於把自己放在警察調查的圈裡。我們三個的家都在南山,所以不能在南山干。鹿林山和興安交通不便,也不好干,還是老街巷的向陽區比較合適。這樣就得碼點子去。開始說田原去,後來考慮田原眼睛有毛病,容易上線,不安全,就決定還是由我和海波去。
從閆文宇的敘述上看,孫海波拉他入伙是沒有費什麼勁的。但假若孫海波看中了別人,閆文宇至今還是一個普通的、毫不起眼的礦山職員。閆文宇自以為他們這個團伙剛剛建立,自己是創始人之一,卻沒想到孫海波、田原兩人在他加入之前就幹過兩起大案了。孫海波做得很老練,他裝作一切都是剛剛開始,從頭說起,把話題慢慢引上搶劫,得出搶劫是唯一出路的結論。他們要去搶槍,但他絲毫沒有透露手中已經有一支槍。關於下一次行動的襲擊目標,孫海波心裡也有了點數,他計劃選擇礦鐵派出所的人。他沒有告訴閆文宇一起上街碼點。走到礦鐵派出所門口,他說這地方行。兩人就在附近轉,等到下班時間,在下班出門的警察里隨便跟上一個,一直跟到家裡。那天下班時從礦鐵派出所里陸續走出的警察不少,楊坤就是其中的一個。他與別人的區別在於他剛好在犯罪分子們需要作出決定的時候出現在他們視線中。楊坤佩帶的也是著名的“五四”式,從衣服後面就能看清。佩帶這種東西無人敢惹。一旦有人惹上來就不是輕的。
楊坤個子不高,身體不算壯,幾個人認為好對付,計劃在路上干,幹完就跑,還是謀殺高連國的方式。閆文宇是車工,這使他們有了改進作案工具的條件。孫海波不知從哪裡撿來一塊熟鐵,拿到閆文宇供職的機電科,用工具機切成兩塊,中間鑽空,再用銼刀打磨,做成了兩隻鐵護手。跟蹤楊坤也用了幾個月,名字他們從派出所的宣傳欄上已經看到,但問也找不到合適的機會。後來決定到楊坤家裡干,選個晚上動手,可是又發現楊晚上常出門,最後便議定改在早上,早上風險大些,同時也更有把握。92年2月1日早7時左右,3個人來到楊家門口附近,眼看著楊妻外出上班,門開了,周圍無人注意,就闖了進去。孫海波和田原握護手,閆文宇走在後面。
楊坤正在廚房裡做飯,田原上去一把用胳膊夾住他的脖子,死死扣住。楊坤罵了一聲,孫海波已揮起鐵護手照他頭部連續猛擊。這種兇器,人被打幾下就夠嗆了。孫海波摸他身上沒有槍,就鬆了手進屋去找。田原還在繼續打,並能聽見受害者還在罵。孫、閆兩人在臥室里翻箱倒櫃地找槍,衣櫥里的衣服都摘下來,枕頭底下,被褥底下、皮箱裡、紙箱裡都找遍了,卻沒有發現武器。這時,在炕上睡覺的小孩醒了,看見屋裡的情景就哭出聲來。孫海波順手掄起地上的北京方凳,照著小孩的頭部就給了一下子。孩子的頭讓被子蒙著,凳子打上去打碎了。可見這一下子如何之狠。田原也進了臥室,代替孫海波去打那孩子,他是如何打的,用什麼打的,孫、閆兩人都沒注意,他們繼續找槍。
審訊中,公安人員質問孫、閆為什麼如此慘無人道地殺害一個孩子。孫、閆回答說,一是因為孩子哭,二是因為3個人都沒偽裝,只戴手套,需要滅口。能夠對一個孩子這樣下手的人,懷著怎樣的心態呢?常人很難理解。躺在廚房裡的楊坤此時還沒有死,也沒有裝死,他居然頑強地扶著東西又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這一下便決定了他的最後遭遇。閆文宇說:“他起來了,還得打!”田原便拿起護手又到廚房裡去打楊坤,順手就把藏在身上的手槍拔出來交給了孫海波。閆文宇問:“這不是槍嗎、”孫海波說:“這是咱們自己的。”閆文宇問:“哪兒來的?”孫海波說:“回去再跟你說吧。”楊坤那天恰好沒有帶槍回家,所以他們找遍了房間也沒有找到,只好匆匆撤走。楊坤和他的12歲的兒子則白白死於非命。關於謀殺楊坤的動機,孫海波在接受審訊時還有另一種說法。當審訊員問他去楊家前是否準備把楊打死時,他回答說:“當時就想把警察打到沒有反抗能力為止,然後搶錢。警察沒死算命大,死了算命短。”審訊員問:“沒想到警察沒死的話能認出你們嗎?”
他回答:“我們進屋就突然動手打他,會把他打慒,即使不死,我們以後換了衣服,換了髮型,他也不會認出來,所以我們不用化裝。”“你們當時為什麼沒告訴閆文宇搶過第一支槍?”“事先告訴他,他要是聽了害怕,撤出去不干,再把我們舉報了,就不好辦了。一起幹完一把事再告訴他就沒關係了,因為牽連上他了。”孫海波想得的確周密,事後,閆文宇問到那支槍是怎麼來的時,他和田原才告訴他前兩次作案的經過,還照實端出瞞他的想法。閆文宇想了想,也不能不承認他們的顧慮有道理。重要的是,在這次作案中閆文宇雖然沒直接動手,也算是把自己和孫、田牢牢地綁在一起了。回到家中,他們把作案時穿的外衣和鞋子全部燒了。不像上次那樣,搶完儲蓄所還把呢子外套掛在顯眼的地方。沒有搶到槍,徒然暴露了一次,使孫海波有些不快,田原建議再干一次,閆文宇則提出,快過年了,公安局肯定又要組織“嚴打”,這段時間不能動。孫海波很欣賞閆的意見,覺得有了他確實如虎添翼。閆文宇不似田原,只知動手,他善於研究作案,買了一些法制材料,犯罪紀實,大案案例《刑事偵察學》等書籍放在家裡琢磨。照他這樣琢磨下去,鶴崗社會上沒有安定的日子。正是因為楊坤的槍沒有丟失,罪犯們只是順手牽羊地擄走一些財物,警方才沒有意識到“2.1”案件真正嚴重的性質。
接著,我們就研究上哪兒搶槍。決定不能在家門口搶,發案後不至於把自己放在警察調查的圈裡。我們三個的家都在南山,所以不能在南山干。鹿林山和興安交通不便,也不好干,還是老街巷的向陽區比較合適。這樣就得碼點子去。開始說田原去,後來考慮田原眼睛有毛病,容易上線,不安全,就決定還是由我和海波去。
從閆文宇的敘述上看,孫海波拉他入伙是沒有費什麼勁的。但假若孫海波看中了別人,閆文宇至今還是一個普通的、毫不起眼的礦山職員。閆文宇自以為他們這個團伙剛剛建立,自己是創始人之一,卻沒想到孫海波、田原兩人在他加入之前就幹過兩起大案了。孫海波做得很老練,他裝作一切都是剛剛開始,從頭說起,把話題慢慢引上搶劫,得出搶劫是唯一出路的結論。他們要去搶槍,但他絲毫沒有透露手中已經有一支槍。關於下一次行動的襲擊目標,孫海波心裡也有了點數,他計劃選擇礦鐵派出所的人。他沒有告訴閆文宇一起上街碼點。走到礦鐵派出所門口,他說這地方行。兩人就在附近轉,等到下班時間,在下班出門的警察里隨便跟上一個,一直跟到家裡。那天下班時從礦鐵派出所里陸續走出的警察不少,楊坤就是其中的一個。他與別人的區別在於他剛好在犯罪分子們需要作出決定的時候出現在他們視線中。楊坤佩帶的也是著名的“五四”式,從衣服後面就能看清。佩帶這種東西無人敢惹。一旦有人惹上來就不是輕的。
楊坤個子不高,身體不算壯,幾個人認為好對付,計劃在路上干,幹完就跑,還是謀殺高連國的方式。閆文宇是車工,這使他們有了改進作案工具的條件。孫海波不知從哪裡撿來一塊熟鐵,拿到閆文宇供職的機電科,用工具機切成兩塊,中間鑽空,再用銼刀打磨,做成了兩隻鐵護手。跟蹤楊坤也用了幾個月,名字他們從派出所的宣傳欄上已經看到,但問也找不到合適的機會。後來決定到楊坤家裡干,選個晚上動手,可是又發現楊晚上常出門,最後便議定改在早上,早上風險大些,同時也更有把握。92年2月1日早7時左右,3個人來到楊家門口附近,眼看著楊妻外出上班,門開了,周圍無人注意,就闖了進去。孫海波和田原握護手,閆文宇走在後面。
楊坤正在廚房裡做飯,田原上去一把用胳膊夾住他的脖子,死死扣住。楊坤罵了一聲,孫海波已揮起鐵護手照他頭部連續猛擊。這種兇器,人被打幾下就夠嗆了。孫海波摸他身上沒有槍,就鬆了手進屋去找。田原還在繼續打,並能聽見受害者還在罵。孫、閆兩人在臥室里翻箱倒櫃地找槍,衣櫥里的衣服都摘下來,枕頭底下,被褥底下、皮箱裡、紙箱裡都找遍了,卻沒有發現武器。這時,在炕上睡覺的小孩醒了,看見屋裡的情景就哭出聲來。孫海波順手掄起地上的北京方凳,照著小孩的頭部就給了一下子。孩子的頭讓被子蒙著,凳子打上去打碎了。可見這一下子如何之狠。田原也進了臥室,代替孫海波去打那孩子,他是如何打的,用什麼打的,孫、閆兩人都沒注意,他們繼續找槍。
審訊中,公安人員質問孫、閆為什麼如此慘無人道地殺害一個孩子。孫、閆回答說,一是因為孩子哭,二是因為3個人都沒偽裝,只戴手套,需要滅口。能夠對一個孩子這樣下手的人,懷著怎樣的心態呢?常人很難理解。躺在廚房裡的楊坤此時還沒有死,也沒有裝死,他居然頑強地扶著東西又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這一下便決定了他的最後遭遇。閆文宇說:“他起來了,還得打!”田原便拿起護手又到廚房裡去打楊坤,順手就把藏在身上的手槍拔出來交給了孫海波。閆文宇問:“這不是槍嗎、”孫海波說:“這是咱們自己的。”閆文宇問:“哪兒來的?”孫海波說:“回去再跟你說吧。”楊坤那天恰好沒有帶槍回家,所以他們找遍了房間也沒有找到,只好匆匆撤走。楊坤和他的12歲的兒子則白白死於非命。關於謀殺楊坤的動機,孫海波在接受審訊時還有另一種說法。當審訊員問他去楊家前是否準備把楊打死時,他回答說:“當時就想把警察打到沒有反抗能力為止,然後搶錢。警察沒死算命大,死了算命短。”審訊員問:“沒想到警察沒死的話能認出你們嗎?”
他回答:“我們進屋就突然動手打他,會把他打慒,即使不死,我們以後換了衣服,換了髮型,他也不會認出來,所以我們不用化裝。”“你們當時為什麼沒告訴閆文宇搶過第一支槍?”“事先告訴他,他要是聽了害怕,撤出去不干,再把我們舉報了,就不好辦了。一起幹完一把事再告訴他就沒關係了,因為牽連上他了。”孫海波想得的確周密,事後,閆文宇問到那支槍是怎麼來的時,他和田原才告訴他前兩次作案的經過,還照實端出瞞他的想法。閆文宇想了想,也不能不承認他們的顧慮有道理。重要的是,在這次作案中閆文宇雖然沒直接動手,也算是把自己和孫、田牢牢地綁在一起了。回到家中,他們把作案時穿的外衣和鞋子全部燒了。不像上次那樣,搶完儲蓄所還把呢子外套掛在顯眼的地方。沒有搶到槍,徒然暴露了一次,使孫海波有些不快,田原建議再干一次,閆文宇則提出,快過年了,公安局肯定又要組織“嚴打”,這段時間不能動。孫海波很欣賞閆的意見,覺得有了他確實如虎添翼。閆文宇不似田原,只知動手,他善於研究作案,買了一些法制材料,犯罪紀實,大案案例《刑事偵察學》等書籍放在家裡琢磨。照他這樣琢磨下去,鶴崗社會上沒有安定的日子。正是因為楊坤的槍沒有丟失,罪犯們只是順手牽羊地擄走一些財物,警方才沒有意識到“2.1”案件真正嚴重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