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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云:燃燭行房,終身之忌。

  《書》云:忿怒中盡力房事,精虛氣節,發為癰疽。恐懼中入房,陰陽偏虛,發厥、自汗、盜汗,積而成勞。

  《書》云:月事未絕而交接,生白駁。又冷氣入內,身面萎黃不產。

  《書》云:金瘡未瘥而交會,動於血氣,令瘡敗壞。

  《書》云:忍小便入房者,得淋疾,莖中疼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轉,臍下急痛死。

  《書》云: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老,世事不能節減,妙藥不能頻服,因茲致患。歲月將深,直待肉盡骨消,返穴神鬼,故因油盡燈滅,髓竭人亡。添油燈壯,補髓人強,何干鬼老來侵,總是自招其禍。

  《書》云:交接輸寫,必動三焦,心脾腎也,動則熱而慾火熾,因入水致中焦熱郁發黃;下焦氣勝額黑;上焦血走隨瘀熱行於大便,黑溏。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死。

  《書》云:服腦麝入房者,關竅開通,真氣走散,重則虛眩,輕則腦瀉。

  《本草雲》:多食葫行房,傷肝,面無光。

  《書》云:入房汗出中風,為勞風。

  《書》云:赤目當忌房事,免患內障。

  《書》云:時病未復,犯者舌出數寸死。

  《三國志》子獻病已瘥,華佗視脈曰:“尚虛未復,勿為勞事,色復即死,死當舌出數寸。”其妻從百里外省之,止宿,夜交接,三日病發,一如佗言。可畏哉。

  卷之一:欲有所避

  孫真人曰:大寒與大熱,且莫貪色慾。

  書云:凡大風、大雨、大霧、雷電霹靂、日月薄蝕、虹霓地動、天地昏冥、日月星辰之下、神廟寺觀之中、井灶圊廁之側、墓、柩之傍,皆所不可。若犯女,則損人 神。若此時受胎,非止百倍損於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損壽。唐?魏徵令人勿犯長命及諸神,降日犯淫者,促壽。及《保命訣》所載:朔日減一紀,望日減十 年;晦日減一年。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三元減五年;二分二至二社,各減四年;庚申甲子本命減二年。正月初三萬神都會,十四十六三官降,二月二日萬神會, 三月初九牛鬼神降,犯者百日中惡。四月初四萬佛善化,犯之失音。初八夜蓋惡童子降,犯者血死。五月三個五日、六日、七日為九毒日,犯者不過三年。十月初十 夜,西天王降,犯之一年死。十一月二十五日,掠剩大夫降,犯之短命。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惡病死;十日天師相交行道,犯之惡病死。二十天師相交行道,犯之促 壽。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陰;四月十月陰陽純用事,已上辰犯淫且不可,況婚姻乎。按《庚申論》曰:古人多盡天數,今人不盡天年,何則?以其罔知避慎,肆情恣 色,暗犯禁忌,陰司減其齡,算能及百歲者,幾何人哉。蜀王孟昶,納張麗華於觀側,一夕迅雷電火,張氏殞。道士李若沖,於上元夜,見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 北而立廊下,羅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師唐洞卿,師曰:“此張麗華也,昔寵幸於此,褻瀆高真所致。”由是觀之,天地間禁忌不可犯也。

  卷之一:嗣續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麗無子,擇良家未笄女,入內又無子,問褚澄曰:“求男有道 乎?”澄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壯強壽。今 也不然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

  書云:丈夫勞傷過度,腎經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射,皆令無子。近訥曰:此精氣傷敗。

  《書》云:女人勞傷氣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帶下,致陰陽之氣不和,又將理失宜,食飲不節,乘風取冷,風冷之氣,乘其經血,結於子髒,皆令無子。

  《書》云: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門開,交則有子,過四日則閉,而無子。又經後一日、三日、五日受胎者,皆男;二日、四日、六日受胎者,皆女。過六日胎不成。凌霄花,凡居忌種此,婦人聞其氣,不孕。

  卷之一:妊娠所忌

  《產書》云:一月足厥陰肝養血,不可縱慾,疲極筋力,冒觸邪風;二月足少陽膽,合 於肝,不可驚動;三月手心主右腎養精,不可縱慾,悲哀,觸冒寒冷;四月手少陽三焦合腎,不可勞逸;五月足太陰脾養肉,不可妄思,饑飽,觸冒卑濕;六月足陽 明胃合脾,不得雜食;七月手太陰肺養皮毛,不可憂鬱叫呼;八月手陽明大腸合肺以養氣,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陰腎養骨,不可懷恐,房勞,觸冒生冷;十月足太陽 膀胱合腎,以太陽為諸陽,主氣,使兒縷皆成,六腑調暢,與母分氣,神氣各全,候時而生。所以不說心者,以心為五臟主,如帝王,不可有為也。若將理得宜,無 傷胎髒。又每月不可針灸其經。如或惡食,但以所思物與之食必愈。所忌之物,見食物門中。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靜室,多聽美言,講論詩書,陳說禮樂,不聽惡言,不視惡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兩全。演山翁云:成胎後,父母不能禁慾,已為不可。又有臨產行淫,致其子頭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卷之一:嬰兒所忌

  《書》云:兒未能行,母更有娠,兒飲妊乳,必作病,黃瘦骨立,發熱發落。

  《書》云:小兒多因缺乳,吃物太早,又母喜嚼食餵之,致生疳病,羸瘦腹大,發豎萎困。

  《養子直訣》云:吃熱莫吃冷,吃軟莫吃硬,吃少莫吃多,真妙法也。

  《書》云:母淚勿墮子目中,令子目破,生翳。

  《瑣碎錄》云:小兒勿令指月,主生月蝕瘡,勿令就瓢及瓶中飲水,令語訥;又衣服不可夜露。

  卷之二:地元之壽(起居有常者得之)

  人之身,仙方以屋子名之。耳、眼、鼻、口其窗牖、門戶也;手足肢節其棟樑、榱桷 也;毛髮體膚其壁瓦、垣牆也。曰氣樞、曰血室、曰意舍、曰倉廩玄府、曰泥丸絳宮、曰紫房玉闕、曰十二重樓、曰賁門、曰飛門、曰玄牝等門,蓋不一也,而有主 之者焉。今夫屋或為暴風疾雨之所飄搖,螫蟲蟻蠹之所侵蝕,或又為鼠竊狗偷之所損壞,苟聽其自如而不知檢,則日積月累,東傾西頹,而不可處矣。蓋身者屋也, 心者居室之主人也。主人能常為之主,則所謂窗戶、棟榱、垣壁皆完且固,而地元之壽可得矣。

  卷之二:養生之道

  老子曰:人生大期,百年為限,節護之者,可至千歲。如膏之小炷與大耳。眾人大言,而我小語,眾人多煩,而我少記,眾人悸暴,而我不怒。不以人事累,意淡然無為,神氣自滿,以為不死之藥。

  莊子曰:能尊生者,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年尊爵者,皆重失之。

  《孫真人銘》曰:怒甚偏傷氣,思多太損神,神疲心易役,氣弱病相縈。勿使悲歡極,當令飲食均,再三防夜醉,第一戒晨嗔。夜寢鳴雲鼓,晨興漱玉津,妖邪難犯己,精氣自全身。若要無諸病,常當節五辛,安神宜悅樂,精氣保和純。壽夭休論命,修行本在人,若能遵此理,平地可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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