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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唔俾面」的事接踵而來,我請一位仍未被踢走的舊同事代我交還房門鎖匙,順便就到我那要被收回的小房間裡拿回我的茶杯,因為那是同事在我生日時送我的紀念品,並順手拾回那個眼鏡,又請另一同事看看還有沒有寄給我的信件,他們都為我辦了,信件也帶來了,但同事說,信件不是在我桌上拿到的,而是在垃圾桶拾回來的,他們把我的信都丟到垃圾桶了!數日後,又有舊同事在垃圾桶里又給我撿回寄給我的信件。

  再過幾天,有一封信寄到我家,裡面有個信封是寄到報館的,報館拒收,並寫「無此人」字樣。我在這報館四十年,也曾是個主管,從來沒有這樣對待離職的同事,我覺得太沒有人情了,真是何必做到這個地步呢?據說後來還立例,個人信件一律不准寄到報館。

  更有絕的,另一個報的負責人打電話到報館找我,被回說:「沒這人了。」問:「能轉個口訊嗎?」答:「我們不轉。」再問:「把他的電話號碼告訴我可以嗎?」答:「我們不知道。」後來他叫人輾轉找到我,我才知道我的「朋友」原來真可以做得這樣絕!

  又接著,編輯的電話來了,她是我在任時提拔起來的下屬。我有個專欄在報上多年了,是報上的一個「招牌」。我由總編輯崗位退下來後,仍保持這個專欄,稿費很低,那是我任內報館窮,自己壓低稿費。新「老闆」挾「巨資」來接辦,高稿費由外面拉稿,我的稿費不變。我只為了聯繫讀者,繼續寫下來,每天七百字,旅遊前留下一批稿子,回來後尚未用完,編輯打電話來說:「又要改版了,你的專欄減為四百字,剩下幾篇稿也要刪短。」

  七百字減為四百字,是要刪一半了。

  我可以刪!不過,這會不會又是一個訊息,把我從報館趕走之後,再從版面上趕走呢?

  我是由投稿投到報館工作的,四十年寫專欄從未被斬過稿,我不怕被斬稿,其實斬稿也是平常事,寫稿佬是全無保障的,小說也可腰斬呢。不過,既然有這個訊息傳來,一葉知秋,我心中有數,我還是自己主動把稿停掉,好過又一次被人掃地出門吧?

  於是我說:「好吧,你把餘下的稿還給我,我再寫一篇告別讀者,趁改版你換別的專欄好了。」我想,到這個時候,如果還不知進退,會又一次受辱的。

  這樣,四十年我把全部精神力量都放了下去的地方,就與我毫不相干了。

  這大概也是我那個「朋友」的目的已達。他到底是個外行,但他又要表現「老闆」的「權威」。他接辦後,用高薪雇用一些資歷比我們原來老職工淺的人,甚至外行人來管我們的老職工,就是因為老職工多知道他的底細,他認為不好駕馭,那就要把這些老職工掃地出門、迫走;我雖然是多年「朋友」,到了這個時候,當然是利害比友情重要了。

  還有我的一個拍檔,是專寫社評的老手,我們都信任他,但「新老闆」經常當眾罵他,他只好辭職,交了辭職信,數日後,他竟收到報館人事部的「解僱通知」。勤苦工作四十年竟然「衰收尾」,他最後是被「炒」出來的。

  不過,這些事到底做得太難看了,於是,「新老闆」不久又把個別認為還可利用的老職工叫回來;一再改版,也還保留一位老同事的專欄,好做個樣板,掩飾他的無情無義。

  以後,我再也沒踏足這家報館,知道銷量每況愈下,同行都瞧不起此報,痛惜之餘,對人也愧提此報。對於那位「朋友」,他原來只是要手上有個傳媒,以作謀取社會地位的本錢,我當日拉他注資接辦,真是犯了大錯,自己「捉蟲」,害了同事,實在慚愧。

  這個報,在五十年代初期創刊時很困難,送都沒人要,經過我們艱苦經營,漸漸摸出門路,創造了一些特色,銷路上升,曾為香港行銷最大報紙之一,只是好景不長,一個風暴,元氣大傷,自此陷入艱苦經營,在報業競爭越來越劇烈的時候,眼看支持不下去了,但畢竟已有規模,且仍有一群好同事,大致都能同心同德,我們認為只要注資發展,仍有可為的。我找這位「朋友」,最初只是請他支持GG,但他說可以在更大範圍合作,原來他想辦報,我是這樣把他引來的,他是外行,又不是真老闆,真老闆要看過編輯方針才決定,計劃由我起草,整個交接過程由我和他兩個合作完成,但他一接手馬上就派心腹來管我,這個牛高馬大的心腹一來就作威作福,說他有不懂游水就做救生員的經歷,一到任就施下馬威,掃幾個老職工出門,高薪雇用不夠格的記者編輯。恰逢調薪,這些新來的還大幅調升,老職工只象徵性地加一點,我反對無效,而這一來我馬上被原有同事埋怨,我明知引狼入室,但噬臍莫及,多年低稿費支持我的作者又成批被斬,又都來埋怨我「不是朋友」,他們不知道我這個總編輯已自身難保,弄得我兩面不是人,精神深受困擾,患上失眠,情緒低落,要服鎮靜劑、安眠藥,健康狀況直線下降,這「老朋友」確實厲害,我怎幹得下去呢?

  於是我退下來,總編輯不當了,只仍掛個董事,開董事會,就聽我那「朋友」訓話打官腔,做朋友的嘻嘻哈哈,此時他是「老闆」(其實只是假老闆),卻霸道十足,嘴臉難看。

  我認為他還會體念種種情分,給我們保留個小房間,讓我們兩個老傢伙做生招牌,以示他對人有情有義,誰知他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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