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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克林法官嘆息出聲:「這下你知道該面對價值判斷了吧,通常都是如此。理論上一樁重大刑案,人們的命運是由客觀公正的陪審團決定,但往往在法庭之上……孩子,儘管文明進展至今,公平這問題我們仍未真正解決。」

  「我能怎麼樣?」埃勒里怪叫著,「我常講,人性方程式對我而言沒任何意義可言,但搞半天我還是躲不開,該死,真躲不開。」

  「可惜他殺得太聰明太有計劃了,」法官悲傷地說,「他宣稱,他完全知道馬可怎麼毀了他妹妹斯特拉,包括各種脅迫恐嚇;跟著,他又看出——或說他認為自己看出來——他寵愛的羅莎所發生之事。麻煩在於,處於這種情況之中的人,大多數不會把想法透露給其他人知道。我要說的是,如果說他懷抱如此痛惡馬可之心,並決定非殺了這無賴不可,為什麼他不直接找枝手槍,開火打死他,就這麼直截了當呢?這樣不會有陪審團會判他有罪,尤其他若宣稱這只是情緒失控,只是雙方爭執下的一時衝動,在如此情況下——」

  「這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埃勒里低聲說,「依據一般的經驗,人們總認為犯案犯得愈聰明,就愈不容易被偵破,但說真的,聰明的罪犯通常會把犯罪計劃弄得複雜,於是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也就愈容易出現失誤。真正完美的犯罪啊!」他虛弱地搖搖頭,「真正完美的犯罪,其實是找到個機會,在一條沒目擊者的暗巷裡幹掉個不知名的人,一點神奇花招也沒有,每年,總有這樣的完美犯罪發生——由一些智能在平均數以下的所謂殺人兇手乾的。」

  接下來好幾英里路兩人皆不說話,仿佛西班牙角此地的巨大岩塊有什麼令兩人作嘔之處,他們幾乎是夾著尾巴溜走,如同被追獵的犯人一般。惟一較愉快的一段告別話語,還是出自哈里·斯戴賓口中,當他們把車開到加油站補充燃料之時。

  「我認得戴維·庫馬,他是個好人,」斯戴賓平靜地說,「如果我所聽到的有關馬可為人的事全屬實,這郡里任何一個陪審團都不可能判他有罪,他現在就應該被放出來才對。」

  戴維·庫馬此刻在普恩塞特的郡監獄中,雖然還因暴風雨劫後餘生的經歷不自覺地發抖,但笑容十分平靜。戈弗雷當然已找了東部所有最好的律師為他辯護。整個西班牙角一帶因驟然降臨的濕冷天氣而顯得沒有一點生氣。能算得上好消息的是,羅莎·戈弗雷又回到年輕的柯特身邊,她的母親也重返她父親的懷抱,只有特勒一人依然——謙恭、謹慎且沉著自若。

  「你還沒告訴我,」行車途中,法官直通通地問,「埃勒里,你是怎麼完成破解這樁心智騙局的,或純粹只是瞎貓碰死耗子碰上的?」法官用挖苦的眼神瞄著埃勒里,在他瞪回來時他又笑了起來。

  「才不是你說的這樣!」埃勒里憤憤不平地回嘴,但馬上又咧嘴笑了起來,回頭羞怯地掃了一眼來時之路,「心理學吧……一切事情其實都那麼清楚明白,從昨天晚上開始我就完全瞭然於胸,腦子裡反反覆覆想的也是這些。我為什麼那麼倒霉,這個船早不來晚不來偏偏這時候來?」

  「有關衣物失蹤這點,你說到只有第五種可能是對的。」

  「哦,是啊,」埃勒里兩眼平視道路,「兇手之所以拿走馬可的衣物,道理很簡單,因為他需要這些衣服。」——老紳士對如此簡單的結論果然眼睛頓時睜大起來——「但為什麼兇手需要馬可這些衣物呢?因為他要穿,也就是說,很顯然,他沒穿衣服。這很詭異,但千真萬確。那為什麼兇手在殺了人之後才需要穿衣?也很簡單——因為他要逃掉,在逃走的過程中他需要有衣服。」

  埃勒里搖搖手,頗苦澀的樣子:「我一直忽略這個可能,只因為我一直看不出來,兇手為什麼要拿走他全部衣服,獨獨留下披肩在現場。那件披肩按理說,事實也是,是所有衣服中最好掩人耳目的,兇手要拿就應該拿這件最容易遮掩自己的披肩才是——這披肩黑得就跟夜色一般,而且長度可從喉嚨一樣蓋到腳踝——如果說他要這些衣服是為了穿著跑掉的話。事實來看,在殺人之後,兇手有儘快脫離現場的時間壓力,若實在無法全拿,那他應該放棄那些他所拿走的——包括外套、襯衫,當然還有領帶,以及長褲等等很費事的部分——簡單撿了披肩就走人才是,最多加上皮鞋或者再加上內衣褲等等。然而,事實證明,他是在時間壓力下仔仔細細拿走馬可所有衣物不剩,獨獨留一件最方便好用的披肩!我別無他法,只能認定我所條列的第五種可能是錯的,原因另有玄機。因此,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於是一直沒再往這頭想——可惜透頂。我始終陷入在迷霧中,一直到昨天下午馬可太太的證言出爐,說明披肩在謀殺期間既沒穿在馬可身上,也不在現場所在的露台,這才把我拉回我的第五個可能——衣服的用處是穿了好逃離現場——一定正確無誤。兇手不是不拿披肩,而是沒披肩好拿。這就是為什麼我一再強調,這披肩是整樁謀殺案最關鍵的東西,如果不能進一步得到披肩的相關資訊,這樁案件絕對無法解決。」

  「這麼說我懂了,」法官思索著說,「但你如何想到戴維·庫馬身上去的,這我仍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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