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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力派”解決問題的思路與“立憲派”如出一轍,蓋以為一國政經文教之優劣,莫不應以戰爭勝負(或富庶程度)來驗證;戰勝國之政經文教,無不佳者,俱應奉行“拿來主義”,襲用不疑,而對本國固有傳統及實際情況之優劣得失,則無暇檢討。這種思路,較諸“洋務運動”——道光末期以來,僅限於“師夷之長技”而絕不考慮變更根本制度的思路,似為大大進步。但是,二者俱未能在制度引進的本土化方面多加留意,則淮橘為枳、畫虎類狗的風險必然存在。當然,苛責前人並無必要;局外論事,貴得其情,後人述往,貴知其要。我們且看當時諸人因日俄戰爭之結果,而渲染出不得不立停科舉的形勢;因積弱已久之現狀,而加速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雖可謂狗急跳牆,亦可謂牆倒眾人推,然而,袁世凱固是梟雄,西太后又何嘗不是解人?

  自當時言之,滿清覆滅、民國肇造之契機固在乎是;自後世觀之,迄今猶未結束的百年現代化之契機亦在乎是。然欲講清楚這個“契機”,不得不先對科舉制度的沿革及其在傳統政治中的作用稍作介紹。

  程序正義

  通俗地說,科,指考試科目的科;舉,是舉用人才的舉;科舉制度,則是通過考試選拔人才的制度。科舉制度的起源和發展,有廣義、狹義二種說法。狹義的科舉,謂自隋代設進士科,歷經唐、宋之修正,迄於明、清而完備的考試制度。廣義的科舉,則謂東漢(章帝、獻帝)時已經出現科舉的萌芽,爾後經歷了魏、晉九品中正制的“插曲”,因積弊太深,乃在隋、唐時以詩、文進行考試,方形成科舉制度(呂思勉《中國制度史》第569-72頁)。

  中國最後一個“探花”——光緒三十年(1904年)甲辰恩科,殿試一甲第三名——商衍鎏,曾對科舉制度作扼要總結:“自漢至隋,輕於文字而重於選舉。自隋、唐至宋,重在考試而不核行能。自宋神宗後,專以進士為貴,降至於明、清,守之而勿失”(《清代科舉考試述錄?序例》)。由此可知,中國二千年來選拔人才有一個趨勢,最初,注重候選者的品行、聲譽(漢代舉孝廉,分四科,以“德行志節”居首),衍變至末期,則一篇短文定終身(清代,八股文限定字數為七百)。若自理想主義層面評論這個趨勢,必曰每況愈下;然自現實主義層面檢討,則不妨說,科舉制度的嬗變體現了歷史的進步。

  以品行、聲譽作為選拔人才的標準,立法之意固然不錯,無奈,執行起來實在無法客觀。孔子在家鄉,也不過是鄰居眼裡的“東家邱”,他若碰上郡國選舉,能否被推舉,委實難知;魏、晉時實行九品中正制,自下而上,層層推舉,選出來的都是什麼人呢?都是所謂“王、謝”世家的子弟,出身於寒門庶族者,無與焉。今人都知道,起點公平確難實現,惟可寄託者,在於程序正義。漢代的郡國選舉,魏、晉的九品中正,雖都強調自下而上的選拔,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卻未考慮到“群眾”最易受俗論的蒙蔽,最易被強權所壓制,由“群眾”來“為國掄才”,滯礙最甚,掣肘最多,實在不具程序正義。反之,自上而下的統一考試,不分富貴貧賤,惟成績是尚,卻能最有效的保持程序正義。

  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詔曰:“自今年八月始,特設科舉,使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毋得與官”;這句話,準確把握了時代精神,亦可視作程序正義的“制度化”。同時,中國官僚制度的“現代化”亦告完成,而且,引進這種“現代化”成果還令朝鮮、日本乃至英國受益。孫中山遍考歐美各國政治,回國演講,嘗說:“英國行考試制度最早,美國行考試才不過二三十年,英國的考試制度就是學我們中國的。中國的考試制度是世界最好的制度”(1921年,《五權憲法》)。西人,如伏爾泰(法)、馬禮遜(英)、杜蘭(美)等,亦嘗讚美科舉制度,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Weber)更從學理層面探討,謂科舉制度使被統治者在專制國家趨向平等,堪稱“消極的民主化”(passivedemocratization,余英時譯)。

  因此,我們才說,二千年科舉制度的嬗變體現了歷史的進步。但是,科舉制度終被廢革。難道,早在一百年前,科舉制度便因本身的“現代性”作繭自縛,便已不合時趨,不得不被浩浩湯湯的“時代潮流”沖潰?這也是歷史的進步麼?

  嘗試回答這個問題,得使用“槓桿”理論。

  神奇槓桿

  科舉制度的本質,若單以唐太宗名言“天下英雄入我彀中”而論,則不過是一種籠絡人才、銷磨士氣、緩解內部矛盾的政治手腕。然考察歷史,我們發現,唐太宗過於強調科舉制度對統治者的益處,而對科舉制度的本質及其與傳統政治的深層聯繫認識不夠,其言似是而非。竊謂王亞南以“槓桿”比喻科舉制度,能得其要,他說:

  “科舉制像從外部為中國官僚社會做了支撐的大槓桿,雖然它同時又當作一種配合物成為中國整個官僚體制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中國官僚政治研究》,第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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