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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足為禍”之“恆”字,就是沒有例外的意思,也是尊重自然規律之意。這層意思,高壽帝王並非不能認識。高宗他爺爺就說過一段很感傷的話,既嘆息保持“帝王精神”之不易,亦示囿於政體非竭力行之不可的不得已。其詞“惓惓丁寧”,甚繁複,實為預撰之遺囑,今擇其要者轉述如下:
“自昔帝王多以死為忌諱,每觀其遺詔,殊非帝王語氣,並非中心之所欲言。此皆昏瞀之際覓文臣任意撰擬者。朕則不然。今豫使爾等知朕之血誠耳。今朕年將七十,子、孫、曾孫百五十餘人,天下粗安,四海承平,雖不能移風易俗,家給人足,但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嘗少懈,數十年來,殫心竭力有如一日。此豈僅勞苦二字所能該括耶?諸葛亮云:‘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為人臣者,惟諸葛亮一人耳。若帝王,仔肩甚重,無可旁諉,豈臣下所可比擬?臣下可仕則仕,可止則止,年老致政而歸,抱子弄孫,猶得優遊自適。為君者勤劬一生,了無休息,‘鞠躬盡瘁’,誠謂此也。昔人每云:‘帝王當舉大綱,不必兼總細務’;朕心竊謂不然。故朕蒞政,無論巨細,即奏章內有一字之訛,必為改正發出。蓋事不敢忽,天性然也。朕今氣血耗減,勉強支持,脫有悞萬幾,則從前五十七年之憂勤,豈不可惜!朕之苦衷血誠,一至如此。每覽老臣奏疏乞休,未嘗不為流涕。爾等有退休之時,朕何地可休息耶!”
年屆古稀,要做到“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嘗少懈”,幾不可能;但是,“爾等有退休之時,朕何地可休息耶”?這就是高壽天子的兩難之局。此局實無法解決,除非換一套制度,讓適齡皇帝依制退休。然君主專制實行二千餘年之久,誰能擺脫這種歷史慣性?玄燁縱是偉人,其智勇亦不足語此,故不得不在兩難之間勉力支撐,徘徊等死。幸虧他死得還算及時(卒年六十九),令譽得以保全。高宗則不然,當望九之年,秉衰耄之質,猶欲“萬幾皆出自裁”,而其智其力,實不足裁一事,遑論萬幾,終至晚節不保,貽禍家國不淺。他於統治六十年之際內禪退位,謂不敢邁越其祖;若更能早死二十年,生前臻於至治,身後享有令名,豈非甚善?設語雖涉荒唐,其義可深長思也。
以故,錢氏之語,不妨改作“帝王精神,一年不如一年”,更為妥貼。然此猶就主觀欲作好皇帝、客觀亦具做好皇帝之能力者而言,若不幸邂逅二十餘年不一上朝如明神宗者,則“帝王精神”根本無從談起,其盛衰亦不可問矣。因此,最好的辦法,是毋庸對“帝王精神”下注,而令一國之民盡陷於前途未卜的賭局。只是,在清帝遜位、民國肇造以前,欲談吾國歷史,還真沒辦法舍“帝王精神”不談,不僅要談,還得大談特談。此亦錢氏總結清運何以由盛轉衰,第一條便舉出“帝王精神”的原因;不是他老人家思想保守,有什麼帝王情結,而是歷史實況如此。若避而不談,卻去講一些人民創造歷史的套話,那反而不是尊重歷史的態度。
“滿族官僚日益貪污放肆”
按:此稱“滿族”,不若改用“旗籍”。蓋旗籍分滿、蒙、漢三種,“貪污放肆”之徒,雖籍隸滿洲者最眾,其餘二族亦不少見,然則欲求指稱之準確,舍“滿族”而標“旗籍”,方為允當。此外,關於“旗”、“滿”之用法,竊猶有說,請略述之。
清代國內之最大矛盾,習稱“滿漢矛盾”;晚清末年,革命思潮興起,其中,以種族革命相號召者最為風靡,其宣傳即借“滿漢矛盾”發其端。例如,孫文嘗云:“滿清以建州賊種入主中國,奪我土地,殺我祖宗,據我子女玉帛……要之,今日非廢滅滿清,決不足以光復漢族”(光緒二十一年);後來,將這個意思簡化為一句口號:“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光緒三十二年)。觀其意,竟視滿族為外國之人,而渾不計及清太祖以前之滿洲,“受明之恩遇最厚”,固嘗授官設職,以“屬夷”待之,實非外國可比也。然當時之人激憤以久,不暇細審,並未覺得這句口號有何不妥。逮民國建立,滿族既為國民之一部分,猶欲“驅除”,未免不中情勢,於是,就有了新的說法,謂:“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民國元年)。數月後,袁世凱發布臨時大總統令,則稱為“五族共和”。自此,“滿漢矛盾”問題在官方層面得到了妥善解決。然私家著述,猶念念不忘“夷夏之大防”,及元、清兩代“漢官威儀”掃地以盡之恨,一遇機會便痛詈蒙古、滿洲為“異族”、“外夷”者,錢穆即是其一。
錢撰《國史大綱》,為史學名著,而第八編《清代之部》,第一句話便是:“明太祖驅除蒙古後三百年而滿洲入主,為中國近代史上狹義的部族政權之再建”;既曰“再建”,則我們翻到第七編《元明之部》,看他怎麼定義元朝:“蒙古民族入主中國,中國史開始第一次整個落於非傳統的異族政權的統治”。一則曰“狹義的部族政權”(清),一則曰“非傳統的異族政權”(元),下筆雖略有輕重,而鄙夷憤慨之情,溢紙而出。若照錢穆自己定下的規矩,他這種表達,是十分不恰當的。《國史大綱》篇首云:“凡讀本書,請先具下列諸信念:……二、所謂對其本國以往歷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隨一種對其本國以往歷史之溫情與敬意”;自註:“否則,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國史,不得雲對本國史有知識”。試問,元國與清國,其為中國乎,抑為外國乎?元國與清國之歷史,其屬“本國以往歷史”範圍耶,抑屬“外國史”範圍耶?起錢氏於地下,問之,必答曰:其國,中國也;其史,“本國以往歷史”也。然則,何以對元、清兩代,即以“異族”、“非傳統”定義之,並不“附隨”一種“溫情與敬意”,似談外國史者?錢氏此種論調,以今語批評,可謂政治不正確(PoliticallyIncorrect)。出於一己之見,謂不樂元、清,不喜歡蒙古人、滿洲人,是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之一種,不妨堅持。而作為史學家,濡筆臨紙,猶持此論,則一方面不能自圓其說(“異族政權”何必編進國史?),一方面有悖於漢、唐以來即已形成的民族融和之趨勢,於學術之理、政治之義,俱有未達。
“自昔帝王多以死為忌諱,每觀其遺詔,殊非帝王語氣,並非中心之所欲言。此皆昏瞀之際覓文臣任意撰擬者。朕則不然。今豫使爾等知朕之血誠耳。今朕年將七十,子、孫、曾孫百五十餘人,天下粗安,四海承平,雖不能移風易俗,家給人足,但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嘗少懈,數十年來,殫心竭力有如一日。此豈僅勞苦二字所能該括耶?諸葛亮云:‘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為人臣者,惟諸葛亮一人耳。若帝王,仔肩甚重,無可旁諉,豈臣下所可比擬?臣下可仕則仕,可止則止,年老致政而歸,抱子弄孫,猶得優遊自適。為君者勤劬一生,了無休息,‘鞠躬盡瘁’,誠謂此也。昔人每云:‘帝王當舉大綱,不必兼總細務’;朕心竊謂不然。故朕蒞政,無論巨細,即奏章內有一字之訛,必為改正發出。蓋事不敢忽,天性然也。朕今氣血耗減,勉強支持,脫有悞萬幾,則從前五十七年之憂勤,豈不可惜!朕之苦衷血誠,一至如此。每覽老臣奏疏乞休,未嘗不為流涕。爾等有退休之時,朕何地可休息耶!”
年屆古稀,要做到“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嘗少懈”,幾不可能;但是,“爾等有退休之時,朕何地可休息耶”?這就是高壽天子的兩難之局。此局實無法解決,除非換一套制度,讓適齡皇帝依制退休。然君主專制實行二千餘年之久,誰能擺脫這種歷史慣性?玄燁縱是偉人,其智勇亦不足語此,故不得不在兩難之間勉力支撐,徘徊等死。幸虧他死得還算及時(卒年六十九),令譽得以保全。高宗則不然,當望九之年,秉衰耄之質,猶欲“萬幾皆出自裁”,而其智其力,實不足裁一事,遑論萬幾,終至晚節不保,貽禍家國不淺。他於統治六十年之際內禪退位,謂不敢邁越其祖;若更能早死二十年,生前臻於至治,身後享有令名,豈非甚善?設語雖涉荒唐,其義可深長思也。
以故,錢氏之語,不妨改作“帝王精神,一年不如一年”,更為妥貼。然此猶就主觀欲作好皇帝、客觀亦具做好皇帝之能力者而言,若不幸邂逅二十餘年不一上朝如明神宗者,則“帝王精神”根本無從談起,其盛衰亦不可問矣。因此,最好的辦法,是毋庸對“帝王精神”下注,而令一國之民盡陷於前途未卜的賭局。只是,在清帝遜位、民國肇造以前,欲談吾國歷史,還真沒辦法舍“帝王精神”不談,不僅要談,還得大談特談。此亦錢氏總結清運何以由盛轉衰,第一條便舉出“帝王精神”的原因;不是他老人家思想保守,有什麼帝王情結,而是歷史實況如此。若避而不談,卻去講一些人民創造歷史的套話,那反而不是尊重歷史的態度。
“滿族官僚日益貪污放肆”
按:此稱“滿族”,不若改用“旗籍”。蓋旗籍分滿、蒙、漢三種,“貪污放肆”之徒,雖籍隸滿洲者最眾,其餘二族亦不少見,然則欲求指稱之準確,舍“滿族”而標“旗籍”,方為允當。此外,關於“旗”、“滿”之用法,竊猶有說,請略述之。
清代國內之最大矛盾,習稱“滿漢矛盾”;晚清末年,革命思潮興起,其中,以種族革命相號召者最為風靡,其宣傳即借“滿漢矛盾”發其端。例如,孫文嘗云:“滿清以建州賊種入主中國,奪我土地,殺我祖宗,據我子女玉帛……要之,今日非廢滅滿清,決不足以光復漢族”(光緒二十一年);後來,將這個意思簡化為一句口號:“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光緒三十二年)。觀其意,竟視滿族為外國之人,而渾不計及清太祖以前之滿洲,“受明之恩遇最厚”,固嘗授官設職,以“屬夷”待之,實非外國可比也。然當時之人激憤以久,不暇細審,並未覺得這句口號有何不妥。逮民國建立,滿族既為國民之一部分,猶欲“驅除”,未免不中情勢,於是,就有了新的說法,謂:“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民國元年)。數月後,袁世凱發布臨時大總統令,則稱為“五族共和”。自此,“滿漢矛盾”問題在官方層面得到了妥善解決。然私家著述,猶念念不忘“夷夏之大防”,及元、清兩代“漢官威儀”掃地以盡之恨,一遇機會便痛詈蒙古、滿洲為“異族”、“外夷”者,錢穆即是其一。
錢撰《國史大綱》,為史學名著,而第八編《清代之部》,第一句話便是:“明太祖驅除蒙古後三百年而滿洲入主,為中國近代史上狹義的部族政權之再建”;既曰“再建”,則我們翻到第七編《元明之部》,看他怎麼定義元朝:“蒙古民族入主中國,中國史開始第一次整個落於非傳統的異族政權的統治”。一則曰“狹義的部族政權”(清),一則曰“非傳統的異族政權”(元),下筆雖略有輕重,而鄙夷憤慨之情,溢紙而出。若照錢穆自己定下的規矩,他這種表達,是十分不恰當的。《國史大綱》篇首云:“凡讀本書,請先具下列諸信念:……二、所謂對其本國以往歷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隨一種對其本國以往歷史之溫情與敬意”;自註:“否則,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國史,不得雲對本國史有知識”。試問,元國與清國,其為中國乎,抑為外國乎?元國與清國之歷史,其屬“本國以往歷史”範圍耶,抑屬“外國史”範圍耶?起錢氏於地下,問之,必答曰:其國,中國也;其史,“本國以往歷史”也。然則,何以對元、清兩代,即以“異族”、“非傳統”定義之,並不“附隨”一種“溫情與敬意”,似談外國史者?錢氏此種論調,以今語批評,可謂政治不正確(PoliticallyIncorrect)。出於一己之見,謂不樂元、清,不喜歡蒙古人、滿洲人,是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之一種,不妨堅持。而作為史學家,濡筆臨紙,猶持此論,則一方面不能自圓其說(“異族政權”何必編進國史?),一方面有悖於漢、唐以來即已形成的民族融和之趨勢,於學術之理、政治之義,俱有未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