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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考六十年的英名總算保住了,高宗九泉之下,也應伸出大拇指讚嘆一聲:乖兒子。只是接下來仁宗這二十五年的天子生涯可就懸了:嘉慶九年,白蓮教之亂方告平定;十一年,苗疆之亂平;十四年,南海海盜肅清;十八年,畿輔天理教起事,殺進紫禁城。可以說,仁宗之任期,無日不在提心弔膽中度過。滿清列帝中,論心神恍惚、不安於位的程度,除了他的孫子文宗(咸豐),當以仁宗為最。然費盡心神,到處滅火,後人對他的評價卻還沒一句好話,如這一句:“讀嘉慶二十五年之史,所差強人意,僅誅和珅一事耳”。吾人細繹此中曲折,不得不嘆息,仁宗遭遇如此不堪,都得怪他那個好大喜功、諱言災亂的老爸。誰曾想接踵治世而來的竟是這麼個世界呢?然委屈更甚於仁宗者,猶後繼有人,此人即高宗之孫、仁宗之子——宣宗(道光)。

  乾隆自謂“治世”,嘉慶則被龔自珍稱為“衰世”,到了道光,若不出現“亂世”,那天下之“蚤夜號以求亂”的各路“才者”怎麼會答應?此亦歷史之長期合理性之一種罷。

  亂世也

  天子者,代天育民;反過來,天子也可以代天殺人。這就是天賦帝權中最重要的一項。然大概而言:一些開國之君,興起於草莽,篡奪於宮禁,不得已親自動手殺人;以及一些性情殘忍,視法製程序為虛設的暴君,偶嘗手刃臣民;除此以外,有過親手殺人經驗的帝王,史上並不多見。宣宗拜天理教之賜,得以廁身於此一稀見行列;且不殺則已,一殺,便殺了一雙。事情發生在嘉慶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天理教徒攻入紫禁城,在養心殿外與旻寧(那會兒還不能稱宣宗)邂逅,旻寧“槍斃二賊,餘賊潰散,亂始平”。事聞,文宗表揚他“忠孝兼備”,賜封“智親王”,順便將他的火槍賜名為“威烈”。除了這次“殺賊”,宣宗繼位後還有一次“殺人”經驗。某夜,宣宗在乾清宮,盛怒,立招值班侍衛王入宮,親授寶刀,令太監帶路至某宮某室,於床上取一宮眷首級來復命。為什麼殺,殺了誰;已不可考。然欽賜寶刀,又命提頭來見,此與親自動手無甚區別。即此觀之,宣宗之性格頗有幾分俠動之氣,似與舊史定論所謂“恭儉寬仁,守成令主”有些出入。

  “守成”一語,其為褒義抑為貶辭,視語境而定。如,蕭規曹隨,曹參即“守成”者,此可謂褒。而宣宗繼統為政,不論國內之民亂,單說鴉片戰爭之割地賠款,即已是“守成”失敗。而《清史稿》猶稱之為“守成令主”,則知其為委婉的批評,而非實在的讚許。且《清史稿》論其處理鴉片戰爭一事,曰:“當事大臣先之以操切,繼之以畏葸,遂遺宵旰之憂。所謂有君而無臣,能將順而不能匡救”;則又是“為尊者諱”的曲筆。蓋“先之以操切”者,並非“當事大臣”,而是宣宗自己。宣宗對“夷人”的態度,雖非抱有極度狹隘的“民族主義”,如其孫穆宗(同治)然,而論“懷柔遠人”手段之圓滑,則遠遜其祖高宗。他的“操切”,屢見於親筆批答之硃諭。如道光十九年九月,林則徐擊毀英艦,奏捷,宣宗批曰:“不患卿等孟浪,但患過於畏葸”;則徐折內建議:“(此役後,英人)苟知悔悟,盡許回頭”,宣宗不以為然,批曰:“不應如此,恐失體制”。此種舉動,難道不就是“操切”?再看究竟是誰“繼之以畏葸”。英人不得逞於粵,乃轉道浙江,陷定海,並駛臨大沽口,又游弋於山東、奉天間。宣宗竟以此歸罪則徐,曰:“不但終無實際,又生出許多波瀾。思之何勝憤懣!看汝以何詞對朕也”;則徐不過兩廣總督,浙江、直隸等地戰守,他如何負責?隨即詔革則徐職,代以琦善,並命沿海各省:凡英船經過或停泊,不必開放槍炮。此後事態發展,眾所周知,毋庸贅述。不謂宣宗“畏葸”,可乎?欲戰,則修守備、調兵將、籌糧餉;欲和,則派代表、講政策、開會議。世間最誤事者,莫過於在和戰之間搖擺不定:始則不揣己力、不明敵勢,一味孟浪求戰,偶獲小勝,便志得意滿,謂蕞爾小夷不足平;一遇挫敗,則又方寸大亂,甘詞厚幣,腆顏求和;和議一成,稍足苟安,乃效法鴕鳥,只要“夷人”不來聒噪寡人,寡人便當他不存在;偏生“夷人”好事,今日增口岸,明天派教士,遂一忍再忍;或至某日心緒不佳,忍無可忍,便又來一個浪戰-戰敗-求和的循環。此後,第二次鴉片戰爭、甲午海戰、庚子對各國宣戰諸役,莫非如此辦法,亦莫非如此結局。“先之以操切,繼之以畏葸”,宣宗既開了這個壞頭,其後,吾國近代史遂以“被侮辱與被損害”為基本調性,也就不足為怪了。

  然宣宗雖逃不掉“操切”與“畏葸”的指責,但是,自道光後期而造成“亂世”,以至誤國、辱國乃至亡國,這份責任卻不能由他一人承擔。拙撰前述八旗流變,以謂八旗制度已由共和國體蛻變為特權福利體制,大部分旗人亦因此從活潑健悍之民族蛻化為顢頇無能的莠民;而此次戰爭自則徐撤職後,委任大臣俱為旗籍,事情辦得一塌糊塗,恰可應驗“有君而無臣,能將順而不能匡救”這句評語。孟森則說得更為直接:“是役也,為滿洲勛貴無一成材之試驗。二百年控制漢族之威風掃地以盡,於清一代興亡之關匪細也”。據此,則應將不遵父命、擅更旗制的清太宗,及盡革旗權、獨尊君主的清胤禛,拉來同綁。而在乾隆一朝養成並茁壯終至乎不可收拾的貪賄、矇混的官場作風,則是造成“滿洲勛貴(乃至所有高官)無一成材”此一惡果的催化劑,因此,清高宗也應一併論罪。有此三大巨頭頂罪,宣宗倒可以從犯之身減等服刑。太宗、胤禛事跡既如前述,請略述乾隆朝士風宦習之劣,以為宣宗減刑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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