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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獄這個特殊的生活環境中,林一凡見識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一個階層的人都有自己獨特的語言。跟人搞不正當男女關係的人叫“傍家”。剛開始她聽不懂,後來明白了,“傍家”就是人們常說的第三者插足。過去被認為第三者插足是公害、很缺德,但那些第三者、還有那些賣淫嫖娼者進了監獄卻都認為自己很冤。開始,林一凡覺得這些人很髒,不願意跟她們打交道。但是後來,她發現她們身上也有可愛的地方,也有善良的地方,有時候她們在是非面前表現得也不是完全沒有原則。慢慢的,她開始接受她們了。現在那些人對她很好,她們可以抱著她的肩膀跟她開玩笑,真誠地說:“劉姨我給你洗被罩。”她知道那些女犯有劣跡,但是她們很會照顧人,她們也崇尚美好。到現在她也聽不慣她們罵人,所以那些女犯們就不罵了。
只要自己行為端正,即使是在監獄,也會受人尊敬,這一點林一凡深有體會。
11.監獄無情亦有情
監獄對於不守規矩的人,是有絕對約束力的,但只要你按規定去做,監獄就不會對你特別無情。
2002年4月6日,林一凡的服刑期已經過半。她對我說,7日那天大清早,管教隊長就找到她,提示她寫一篇申請假釋的報告。因為按有關規定:“刑期過半,年齡在60歲以上,被害人(林一凡不是暴力犯,沒有具體被害人)不在居住的周圍,余刑在3年(含3年)以下的女犯,有條件可以申請假釋。法律程序一般需要70天左右。”她對有關規定倒背如流,我再次感到吃驚。她笑笑,向我解釋說:“因為每天都在算計自己的刑期,這些規定我無意之中就都背熟了。”
林一凡出獄有望,可以進入倒計時了。
至於獄中的生活,林一凡說,她真的沒有覺得太吃苦。監獄對於不守規矩的人,是有絕對約束力的,但只要你按規定去做,監獄就不會對你特別無情。她訂了一份雜誌〈半月談〉,她看到一篇報導社會的貧困線的文章,她覺得她們在獄中的生活,要比社會上的貧困線高出很多。早餐每周一、三、五都吃雞蛋,二、四吃花卷和糖包。平時的飲食監獄也盡力改善,主食以麵食為主,每周吃兩次米飯。麵食里有饅頭、花卷、包子、餃子、餡餅,凡是在外邊常吃的主食,裡邊基本都有,副食里有肉、有菜、有蛋。
雖然生長在南方,在家裡習慣吃米飯,但是1951年就來北京的她,已經完全習慣了吃麵食。監獄裡的伙食,她沒覺得不好。
一星期兩次看電影,看病百分之百公費。
2001年5月3日,她突然發現自己眼睛看東西有雙影,一個星期以後,眼球萎縮下去了。當時她不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她對隊長說了自己的症狀,剛好隊長到監舍里來,也看到了她眼睛的變化。“你的眼睛怎麼了?”隊長問她。她說:“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不到一個星期,發展挺快,我能去看一下病嗎?”隊長當時就說:“可以”。
兩個小時以後,隊長給她辦完了全部看病的審批手續。正趕上監獄某院長值班,這位院長又是專門研究神經內科的。經過檢查,她被初步診斷為“重症肌無力”。
林一凡說,院長對她說,這病挺重的,可是她自己卻沒有發覺。她的症狀只表現在眼睛上,其他什麼都不影響。她能吃能睡能活動,她沒有把病想得太嚴重。
被查出病之後,院長叮囑林一凡,一定要臥床,閉眼休息,不要再參加勞動。
一個星期,她的病情穩定,沒有再繼續發展。監獄決定帶到宣武某醫院神內科進行深入的檢查。
那天,正好下著小雨。
一名罪犯出去看病,監獄派了連醫生在內,共計七個人陪她去了醫院。到醫院先掛急診,又掛專家神內科。實驗之後,確診為“重症肌無力”。隨後又安排她做了腦核滋共振。僅這個核滋共振就花去1000多元費用。又拍了三個部位的胸片,還做了肌電圖。
七月份,她被安排住進監獄醫院,請各路專家會診。僅2000年,她就花去監獄1萬多元的醫藥費。
到去年5月,她的眼睛已經恢復得相當好了。如果不是她執意參加高自考,看書過於疲勞,她的身體可能會恢復得更好。
除此之外,林一凡說,她的身體素質比較好。在獄中她的飯量好,睡眠好是出了名的。雖然監獄裡有很嚴厲的監規,但是吃飯多少不限制,每餐自己想吃多少就登記多少。她吃得比年輕人有時候還多,年輕人有的要減肥,她不需要,所以就可著胃口吃,沒有什麼顧慮。為了身體能夠全面吸收營養,她不管愛吃的不愛吃的都一樣吃。每個月,她都額外訂些水果,上個月她訂的是蘋果,這個月訂的是梨和香蕉。她們購買水果的錢不占採買指標。只要自己經濟條件允許,吃多少水果監獄基本不限制。
她目前的處遇是二級寬管,按規定每個月有200元的零花錢可供消費。這個消費標準在監獄排第二位,排在第一位的還有一級寬管,那是在監獄中表現最好的,勞動積極分子。林一凡的年齡太大,她怎麼努力也不可能拿到“勞積”。因為“勞積”在獄中服刑罪犯中所占的比例相當小。而她目前享受的消費待遇,對她來說,已經是最好的。所以她自己很知足,獄中的生活心情比較好。
所謂零花錢是監獄根據罪犯的現實表現,允許家人支付的一點補貼款,這筆錢不算在罪犯的日常生活費用當中,是家屬給獄中服刑親人的一種生活補貼。表現好的多一些,表現差一點的就少一些,表現最差的就更少,有的甚至沒有。這些錢林一凡除了生活必須的日用品以外,她多用於購買食品,日用品每個月有四五十塊錢她就夠了,學習用品一個月也只需要十多快錢。而吃的,她也不用買很多。監獄允許的200塊錢,她一般花不完。這個月她才用了90多快錢。這在監獄裡來說不很多見。因為一般的罪犯,家庭條件稍微好一點的,監獄規定的零花錢多是不夠用。
相比之下,林一凡的家庭條件算是最好的,但是,她卻從不浪費。她說,需要的她買,不需要的就不買,買多了也沒必要。
跟年輕的罪犯相比,林一凡的消費觀念也很特別。雖然是在監獄,年輕的罪犯,尤其是女犯,有時候東西還沒壞就扔了,林一凡不。沒有壞的東西她會永遠用著。她身上穿著的棉毛衫袖口都已經破爛,但是她還穿在身上。她說,那是她的小兒子上班工作第一個月的工資給她買的,因此她非常珍惜孩子的這份情誼。另外,她覺得這件衣服,除了袖口有點磨破了,其它地方並沒有壞,完全可以繼續穿,不影響使用價值。她身上的棉毛褲子,有一點破了,她覺得扔了可惜,於是找隊長借來針線縫補之後繼續穿,她腳上的襪子也是補過的,她覺得舊襪子比新襪子透氣好。
林一凡對我說,之所以這麼儉樸,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她在監獄。她認為,在監獄服刑,本身是接受教育改造的,就應該像她那樣節制自己。犯了罪的人是沒有資格,或者說是不應該太過講究的。
只要自己行為端正,即使是在監獄,也會受人尊敬,這一點林一凡深有體會。
11.監獄無情亦有情
監獄對於不守規矩的人,是有絕對約束力的,但只要你按規定去做,監獄就不會對你特別無情。
2002年4月6日,林一凡的服刑期已經過半。她對我說,7日那天大清早,管教隊長就找到她,提示她寫一篇申請假釋的報告。因為按有關規定:“刑期過半,年齡在60歲以上,被害人(林一凡不是暴力犯,沒有具體被害人)不在居住的周圍,余刑在3年(含3年)以下的女犯,有條件可以申請假釋。法律程序一般需要70天左右。”她對有關規定倒背如流,我再次感到吃驚。她笑笑,向我解釋說:“因為每天都在算計自己的刑期,這些規定我無意之中就都背熟了。”
林一凡出獄有望,可以進入倒計時了。
至於獄中的生活,林一凡說,她真的沒有覺得太吃苦。監獄對於不守規矩的人,是有絕對約束力的,但只要你按規定去做,監獄就不會對你特別無情。她訂了一份雜誌〈半月談〉,她看到一篇報導社會的貧困線的文章,她覺得她們在獄中的生活,要比社會上的貧困線高出很多。早餐每周一、三、五都吃雞蛋,二、四吃花卷和糖包。平時的飲食監獄也盡力改善,主食以麵食為主,每周吃兩次米飯。麵食里有饅頭、花卷、包子、餃子、餡餅,凡是在外邊常吃的主食,裡邊基本都有,副食里有肉、有菜、有蛋。
雖然生長在南方,在家裡習慣吃米飯,但是1951年就來北京的她,已經完全習慣了吃麵食。監獄裡的伙食,她沒覺得不好。
一星期兩次看電影,看病百分之百公費。
2001年5月3日,她突然發現自己眼睛看東西有雙影,一個星期以後,眼球萎縮下去了。當時她不知道自己得了什麼病,她對隊長說了自己的症狀,剛好隊長到監舍里來,也看到了她眼睛的變化。“你的眼睛怎麼了?”隊長問她。她說:“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不到一個星期,發展挺快,我能去看一下病嗎?”隊長當時就說:“可以”。
兩個小時以後,隊長給她辦完了全部看病的審批手續。正趕上監獄某院長值班,這位院長又是專門研究神經內科的。經過檢查,她被初步診斷為“重症肌無力”。
林一凡說,院長對她說,這病挺重的,可是她自己卻沒有發覺。她的症狀只表現在眼睛上,其他什麼都不影響。她能吃能睡能活動,她沒有把病想得太嚴重。
被查出病之後,院長叮囑林一凡,一定要臥床,閉眼休息,不要再參加勞動。
一個星期,她的病情穩定,沒有再繼續發展。監獄決定帶到宣武某醫院神內科進行深入的檢查。
那天,正好下著小雨。
一名罪犯出去看病,監獄派了連醫生在內,共計七個人陪她去了醫院。到醫院先掛急診,又掛專家神內科。實驗之後,確診為“重症肌無力”。隨後又安排她做了腦核滋共振。僅這個核滋共振就花去1000多元費用。又拍了三個部位的胸片,還做了肌電圖。
七月份,她被安排住進監獄醫院,請各路專家會診。僅2000年,她就花去監獄1萬多元的醫藥費。
到去年5月,她的眼睛已經恢復得相當好了。如果不是她執意參加高自考,看書過於疲勞,她的身體可能會恢復得更好。
除此之外,林一凡說,她的身體素質比較好。在獄中她的飯量好,睡眠好是出了名的。雖然監獄裡有很嚴厲的監規,但是吃飯多少不限制,每餐自己想吃多少就登記多少。她吃得比年輕人有時候還多,年輕人有的要減肥,她不需要,所以就可著胃口吃,沒有什麼顧慮。為了身體能夠全面吸收營養,她不管愛吃的不愛吃的都一樣吃。每個月,她都額外訂些水果,上個月她訂的是蘋果,這個月訂的是梨和香蕉。她們購買水果的錢不占採買指標。只要自己經濟條件允許,吃多少水果監獄基本不限制。
她目前的處遇是二級寬管,按規定每個月有200元的零花錢可供消費。這個消費標準在監獄排第二位,排在第一位的還有一級寬管,那是在監獄中表現最好的,勞動積極分子。林一凡的年齡太大,她怎麼努力也不可能拿到“勞積”。因為“勞積”在獄中服刑罪犯中所占的比例相當小。而她目前享受的消費待遇,對她來說,已經是最好的。所以她自己很知足,獄中的生活心情比較好。
所謂零花錢是監獄根據罪犯的現實表現,允許家人支付的一點補貼款,這筆錢不算在罪犯的日常生活費用當中,是家屬給獄中服刑親人的一種生活補貼。表現好的多一些,表現差一點的就少一些,表現最差的就更少,有的甚至沒有。這些錢林一凡除了生活必須的日用品以外,她多用於購買食品,日用品每個月有四五十塊錢她就夠了,學習用品一個月也只需要十多快錢。而吃的,她也不用買很多。監獄允許的200塊錢,她一般花不完。這個月她才用了90多快錢。這在監獄裡來說不很多見。因為一般的罪犯,家庭條件稍微好一點的,監獄規定的零花錢多是不夠用。
相比之下,林一凡的家庭條件算是最好的,但是,她卻從不浪費。她說,需要的她買,不需要的就不買,買多了也沒必要。
跟年輕的罪犯相比,林一凡的消費觀念也很特別。雖然是在監獄,年輕的罪犯,尤其是女犯,有時候東西還沒壞就扔了,林一凡不。沒有壞的東西她會永遠用著。她身上穿著的棉毛衫袖口都已經破爛,但是她還穿在身上。她說,那是她的小兒子上班工作第一個月的工資給她買的,因此她非常珍惜孩子的這份情誼。另外,她覺得這件衣服,除了袖口有點磨破了,其它地方並沒有壞,完全可以繼續穿,不影響使用價值。她身上的棉毛褲子,有一點破了,她覺得扔了可惜,於是找隊長借來針線縫補之後繼續穿,她腳上的襪子也是補過的,她覺得舊襪子比新襪子透氣好。
林一凡對我說,之所以這麼儉樸,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她在監獄。她認為,在監獄服刑,本身是接受教育改造的,就應該像她那樣節制自己。犯了罪的人是沒有資格,或者說是不應該太過講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