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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因為工作需要,市委有關部門決定把我調到某實業旅遊開發公司,組建設計公司。該公司屬市委局級單位,設有開發公司、建築公司,但缺少一個中間環節的設計公司。我被調到這個公司以後,任黨支部書記兼公司經理,就是俗話說的,單位里的一把手,負責全面工作,掌管所有權力。”她的敘述口齒清楚,聲音渾厚,雖然聽起來明顯蒼老,但還是很有力量。她對自己經歷的敘述,如數家珍,連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發生事件的具體時間都記得非常準確,我真有點懷疑她是經過準備的,因為她講話的聲調和語氣像背誦課文一樣熟練、順暢且聽不出感情色彩。

  “那怎麼會出事呢?”我非常不願意太直白地去問她的“問題”,但又不得不問。

  “在我當經理期間,1997年,因為一個工程一張支票,共計6。9萬元。因為做模型、換成現金、法院認定構成了貪污罪。”她的話語第一次出現了不連貫,甚至出現了語法上的不規則。但她沒有一個字說自己冤枉,我覺得這是她與我所採訪的許多罪犯最不相同的地方。

  “那個時候你多大年紀了?”我問。

  “那個時候我已經59歲了,如果60歲退休,再有一年我就該退休了。退休之前,發生了這件事。唉!”

  “我想,你所從事的這個行業,在經濟效益上還可以吧?”

  “挺好的。”她說。

  “那就是說,不應該在錢的方面出現問題的。”問這話的時候,我有點小心小心翼翼。是怕傷害她作為一個年長之人的自尊心,還是別的什麼,我說不清楚。那是我第一次在一個罪犯面前感到不知所措。

  她先是一愣,然後說:“一般的……嗯……,一般不應該有這個問題”她的臉上掠過一絲嘲諷,我知道那是針對她自己的,我感覺到她的不好意思,有點難於啟齒。因為說這話的時候她的表情很怪,同時詞句很不流暢,不想說,又不能不說,像是猶豫,又像是不知如何表達才好。

  “因為從事技術工作,收入和福利待遇都挺好,而且我們的實際工資真是挺高的。”她繼續說。

  “那怎麼還會這樣。”我覺得我有點窮追不捨的味道,但是如果不這樣,我又怕她不再說下去。

  她仿佛陷入了一種回憶。“這是我在工作當中、人際交往當中的一次重大失誤。當時覺得自己是經理,一切都很方便,為了方便而忽略了國家的財務制度和法律。走到今天,方方面面的因素都有,主要是我自己做人的失敗。事情已經這樣了,我不願意把事情……”她明顯的猶豫了一下。“嗯,把事情再搞複雜。”她居然用了這樣一個典型的官樣概念。一種老年的、飽經蒼桑的城府,這個時候在這位單純的老人身上顯露了出來。

  我明白,她不想再去論說案子本身。但這並不說明她對自己的案子沒有想法。

  “我被判了有期徒刑8年。”她像是自語。

  我想,林一凡貪污的金額是6。9萬元人民幣,法院判她有期徒刑8年。從法律本身來說,應當屬於“重”判。因為我知道,按法律本身的規定,貪污罪原則上是一萬元判一年,特殊情況從輕或從重,具體分寸由法院的法官來掌握。

  “從法律程序說,我這屬於重判。”林一凡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進一步對我解釋說。

  “為什麼呢?”我問。

  她的臉上浮現出一種不易被人察覺的無奈。

  “因為我不認罪。”她第一次用了非常果斷的口吻。“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我都沒有認罪,律師給我做的也是無罪辯護,他們說我態度不好。”

  “是哪個單位舉報的你?”我又問。

  “我想,事出肯定有因,法律應該不會無中生有,但是究竟是誰或者哪個單位舉報的我,我真的不清楚。”看的出,她知道所有的事情,但是她不想說。

  我很想知道她面對自己貪污罪的深層心理。可是她在說完了她的工作經歷以後,便沉默不再說話。她望著我,眼睛裡含著笑。我還是無法把一個面帶這種微笑、臉上充滿慈祥的微笑的老人,和一個罪犯聯繫起來。我望著她,突然感到不知所措。

  我和她面對面,互相望了有幾分鐘。我不知道說什麼好。

  “你跟記者說說你心裡想的。”陪同我採訪的一位先生這樣提示她,同時也提醒了我。

  “您一輩子搞專業,卻在快退休之前,進了監獄。案件本身是貪污罪,但是,我覺得從金額上說,為7萬塊錢去犯罪,常理上講是有點不值得。可是您卻真的因為這點錢進了監獄。您剛才說,事出有因。而且一開始您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沒有認罪,您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另外,從人的一生來說,您辛苦工作了一輩子,但是最後,退休之前做錯了。用一般概念來講,這屬於晚節不保。能否告訴我因為什麼去犯罪。我想聽聽您的犯罪動機,也好為那些沒有犯罪卻隨時有可能犯罪的人提個醒。”我第一次在採訪一名罪犯的時候用了“您”這樣的尊稱。我想讓她知道,她雖然犯了罪,但如果自己做得好,同樣能夠獲得人們的尊重。我儘量把我的真誠傳遞給她。

  她聽我說話的時候表現的非常仔細,而且不住地點頭,但還是沒有主動回答的意思。也難怪,讓一個老人,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去回顧她一生的對錯,似乎有點殘酷。我看得出,她不是像有些罪犯那樣,從情緒上牴觸我的採訪,我覺得她是在考慮自己該如何說起。

  3.自己的犯罪斷送全家人的幸福

  “每當我想起這一生,因為自己的犯罪而斷送了全家人的幸福,那種複雜的心情,是無法言表的。”

  “您家裡都有什麼人?子女都大了吧?他們對你的事理解嗎?”我繼續努力啟發她。

  “家裡人對我的事情不是很想得通,在我‘下監’(已經判決的罪犯到監獄服刑,簡稱為‘下監’)之後,作為家屬他們又代我申訴了。”她對我說。我感到她對家人的做法並沒寄予什麼希望。因為她說這話的時候,其情緒之平靜,好像在說一件與她無關的事。

  “我是生在舊社會,長在紅旗下,14歲參加少先隊,15歲入團,18歲入黨。從我的成長經歷來說,我受黨多年的培養教育。”她開始向我講述她的故事,但是,說到這裡,她哽咽了,兩行老淚從她那皮膚已經完全鬆弛的臉上流下來,她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塊毛巾手絹。我看到那塊手絹很舊,但卻洗得非常乾淨。

  “大學畢業……”我看到她在努力克制著自己,試圖繼續說下去,但是哽咽再次使她停頓下來。

  “您先喝口水吧。”我說。心裡也有點發酸。

  她感激地朝我點點頭,並沒有喝水。

  “一生中,我是勤奮向上的。”她繼續說:“我的家境也挺好,一個大兒子今天回到國外了。他在北京某大學畢業後,又在國外讀了碩士、博士,留在國外工作了。兒媳婦大學畢業後也跟著去了國外。他們跟我一樣,也都是搞建築專業的。小兒子是學經濟的,大學畢業在北京工作,小兒媳婦跟小兒子學的同一個專業,兩人工作都非常好。我的老伴一直在市政府工作,是個局級幹部。家裡還有一個95歲的老婆婆,跟我們一起生活了40多年,都很好。我真正是四世同堂,一大家子人。可是因為我犯罪入獄,全家人的生活都改變了,我給家庭帶來了很大的不幸。”說到這裡,她抑制不住哭出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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