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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年,北京市作協舉行了一次我的作品的討論會,我在會上作了一個簡短的發言,題目是《回到現實主義,回到民族傳統》。為什麼說“回到”呢?因為我在年輕時曾經受過西方現代派的影響。台灣一家雜誌在轉載我的小說的前言中,說我是中國最早使用意識流的作家。不是這樣。在我以前,廢名、林徽因都曾用過意識流方法寫過小說。不過我在二十多歲時的確有意識地運用了意識流。我的小說集第一篇《復仇》和台灣出版的《茱萸集》的第一篇《小學校的鐘聲》,都可以看出明顯的意識流的痕跡。後來為什麼改變原先的寫法呢?有社會的原因,也有我自己的原因。簡單地說:我是一個中國人。我覺得一個民族和另一個民族無論如何不會是一回事。中國人學習西方文學,絕不會像西方文學一樣,除非你僑居外國多年,用外國話思維。我寫的是中國事,用的是中國話,就不能不接受中國傳統,同時也就不能不帶有現實主義色彩。語言,是民族傳統的最根本的東西。不精通本民族的語言,就寫不出具有鮮明的民族特點的文學。但是我所說的民族傳統是不排除任何外來影響的傳統,我所說的現實主義是能容納各種流派的現實主義。比如現代派、意識流,本身並不是壞東西。我後來不是完全排除了這些東西。我寫的小說《求雨》,寫望兒的父母盼雨。他們的眼睛是藍的,求雨的望兒的眼睛是藍的,看著求雨的孩子的過路人的眼睛也是藍的,這就有點現代派的味道。《大淖記事》寫巧雲被姦污後錯錯落落,飄飄忽忽的思想,也還是意識流。不過,我把這些融入了平常的敘述語言之中了,不使它顯得“硌生”。我主張納外來於傳統,融奇崛於平淡,以俗為雅,以故為新。

  關於寫作藝術,今天不想多談,我也還沒有認真想過,只談一點:我非常重視語言,也許我把語言的重要性推到了極致。我認為語言不只是形式,本身便是內容。語言和思想是同時存在,不可剝離的。語言不僅是所謂“載體”,它是作品的本體。一篇作品的每一句話,都浸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我曾經說過一句話:寫小說就是寫語言。語言是一種文化現象。誰也沒有創造過一句全新的語言。古人說:無一字無來歷。我們的語言都是有來歷的,都是從前人的語言裡繼承下來,或經過脫胎、翻改。語言的後面都有文化的積澱。一個人的文化修養越高,他的語言所傳達的信息就會更多。毛主席寫給柳亞子的詩“落花時節讀華章”,“落花時節”不只是落花的時節,這是從杜甫《江南逢李龜年》里化用出來的。杜甫的原詩是:

  岐王宅里尋常見,

  崔九堂前幾度聞。

  正是江南好風景,

  落花時節又逢君。

  “落花時節”就包含了久別重逢的意思。

  語言要有暗示性,就是要使讀者感受到字面上所沒有寫出來的東西,即所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朱慶餘的《近試上張水部》,寫的是一個新嫁娘:

  洞房昨夜停紅燭,

  待曉堂前拜舅姑。

  妝罷低聲問夫婿,

  畫眉深淺入時無?

  詩里並沒有寫出這個新嫁娘長得怎麼樣,但是宋人詩話里就指出,這一定是一個絕色的美女。因為字裡行間已經暗示出來了。語言要能引起人的聯想,可以讓人想見出許多東西。因此,不要把可以不寫的東西都寫出來,那樣讀者就沒有想像餘地了。

  語言是流動的。

  有一位評論家說:汪曾祺的語言很怪,拆開來沒有什麼,放在一起,就有點味道。我想誰的語言都是這樣,每一句都是平常普通的話,問題就在“放在一起”,語言的美不在每一個字,每一句,而在字與字之間,句與句之間的關係。包世臣論王羲之的字,說他的字單看一個一個的字,並不覺得怎麼美,甚至不很平整,但是字的各部分,字與字之間“如老翁攜帶幼孫,顧盼有情,痛癢相關”。文學語言也是這樣,句與句,要互相映帶,互相顧盼。一篇作品的語言是有一個整體,是有內在聯繫的。文學語言不是像砌牆一樣,一塊磚一塊磚疊在一起,而是像樹一樣,長在一起的,枝幹之間,汁液流轉,一枝動,百枝搖。語言是活的。中國人喜歡用流水比喻行文。蘇東坡說“大略如行雲流水”,“吾文如萬斛泉源”。說一個人的文章寫得很順,不疙里疙瘩的,叫做“流暢”。寫一個作品最好全篇想好,至少把每一段想好,不要寫一句想一句。那樣文氣不容易貫通,不會流暢。

  第五節 《大淖記事》是怎樣寫出來的

  一個作品寫出來了,作者要說的話都說了。為什麼要寫這個作品,這個作品是怎麼寫出來的,都在裡面。再說,也無非是重複,或者說些題外之言。但是有些讀者願意看作者談自己的作品的文章——回想一下,我年輕時也喜歡讀這樣的文章,以為比讀評論更有意思,也更實惠,因此,我還是來寫一點。

  大淖是有那麼一個地方的。不過,我敢說,這個地方是由我給它正了名的。去年我回到闊別了四十餘年的家鄉,見到一位初中時期教過我國文的張老師,他還問我:“你這個淖字是怎樣考證出來的?”我們小時做作文、記日記,常常要提到這個地方,而苦於不知道該怎樣寫。一般都寫作“大腦”,我懷疑之久矣。這地方跟人的大腦有什麼關係呢?後來到了張家口壩上,才恍然大悟:這個字原來應該這樣寫!壩上把大大小小的一片水都叫做“淖兒”。這是蒙古話。壩上蒙古人多,很多地名都是蒙古話。後來到內蒙走過不少叫做“淖兒”的地方,越發證實了我的發現。我的家鄉話沒有兒化字,所以徑稱之為“淖”。至於“大”,是狀語。“大淖”是一半漢語,一半蒙語,兩結合。我為什麼念念不忘地要去考證這個字,為什麼在知道淖字應該怎麼寫的時候,心裡覺得很高興呢?是因為我很久以前就想寫寫大淖這地方的事。如果寫成“大腦”,在感情上是很不舒服的。——三十多年前我寫的一篇小說里提到大淖這個地方,為了躲開這個“腦”字,只好另外改變了一個說法。

  我去年回鄉,當然要到大淖去看看。我一個人去走了幾次。大淖已經幾乎完全變樣了。一個造紙廠把廢水排到這裡,淖里是一片鐵鏽顏色的濁流。我的家人告訴我,我寫的那個沙洲現在是一個種鴨場。我對著一片紅磚的建築(我的家鄉過去不用紅磚,都是青磚),看了一會兒。不過我走過一些依河而築的不整齊的矮小房屋,一些才可通人的曲巷,覺得還能看到一些當年的痕跡。甚至某一家門前的空氣特別清涼,這感覺,和我四十年前走過時也還是一樣。

  我的一些寫舊日家鄉的小說發表後,我的鄉人問過我的弟弟:“你大哥是不是從小帶一個本本,到處記?——要不他為什麼能記得那麼清楚呢?”我當然沒有一個小本本。我那時才十幾歲,根本沒有想到過我日後會寫小說。便是現在,我也沒有記筆記的習慣。我的筆記本上除了隨手抄錄一些所看雜書的片斷材料外,只偶爾記下一兩句只有我自己看得懂的話——一點印象,有時只有一個單獨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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