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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曼手中拿著槍,回頭看見了他,靜靜等著,準備等他進入射程再開火。他的紅眼睛因瘋狂而發亮,他不知嘶吼著什麼,聲音卻消失在風聲之中。這兩個男人在木馬椅上一起一落。獨自留在黑風的隧道中,在速度加速後,外圍的事物也變得無關緊要。

  芬恩繼續前進。這是緩慢而危險的前進,木馬與木馬之間的空隙尤其危險,手腳一旦鬆脫,要再重新握牢,就沒有那麼容易。他渾身大汗,耳鳴目朦。他根本不曉得自己究竟在做什麼;他即使想丟什麼東西也離不了手,更何況他手中根本沒有任何東西可丟。不過,他還是繼續朝夏曼逼進,兩個人之間的距離大約只有六英尺遠——如果他們知道的話;而此刻,凱德根和管理員正在木馬底下朝中央的控制開關前進。就在這個關鍵關頭,芬恩的冒險精神終於發作了。他想不出還有別的辦法可行,撲向夏曼在體能上是做不到的,而且還會帶來立即的滅亡;因此,身為一個傳統的人,他只有向諸神求援。

  它們應允了。大概是因為它們終於記起來,他向來都熱誠支持希臘戲劇中諸神介入戲劇發展的傳統,也可能因為它們覺得今晚這件事已經持續得太久了。總之,夏曼一時腳滑,在掙扎著要恢復平衡時,又弄掉了手中的槍。他還來不及理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芬恩已經撲在他身上了。

  第十四章 有先見之明的諷刺家

  “解釋,”芬恩沮喪地說,“解釋,解釋,解釋;向警方解釋,向訓導長解釋,向報紙解釋。過去四十八小時來,我的生活簡直跟一條狗沒有兩樣,我的名譽掃地,再也沒有人尊敬我;我的學生公開取笑我,行人在我經過的時候對莉莉·克莉絲汀三號指指點點。我實在搞不懂,我究竟造了什麼孽。怎麼會遭到這種報應?”

  他認命地啜著他的威士忌,沒有人顯得特別同情他,雖然事情已經過了兩天,大家還是無法不感到揚揚得意。

  凱德根、魏克司、莎麗和郝斯金先生跟他一起坐在“權杖與王位”哥特風格的酒館內。時間是晚上八點,所以酒館內是客滿狀態。戴眼鏡的長頸青年已經讀完《夢魘古宅》,現在正在閱讀皮考克的其它諷刺小說《克洛契特堡》;闊嘴大學生還在跟酒保討論馬經;而紅髮大學生仍像以前一樣,跟同伴談論全球的經濟不公問題。

  “羅謝特的驗屍,”芬恩繼續說,“警方的訊問……我為什麼偷車?魏克司博士為什麼偷自行車?凱德根先生為什麼偷雜貨?十足心胸狹隘!這真叫我感到憤憤不平,這個社會真是沒有正義公理。”

  “我猜夏曼的認罪證實了你的推論,”凱德根說,“可是,我還是想不通你的推論是什麼。”

  “每件事確認了每件事,”芬恩越來越沮喪,“泰蒂小姐的屍體在韓佛林坦承的棄屍地點找到;羅謝特的公文包、射擊他的槍枝,都在夏曼的房子裡找到了,對了。那個房子真小,我想,他大概是把東西藏在他的衣服裡面。警方下午抓到了溫克渥斯那個女人,她企圖潛逃出國。你們知道嗎?他們當然也逮捕了韓佛林。我想,他們兩個總是會被起訴的,不管罪名是什麼。”他又點了第二杯酒。“醫師說,夏曼六個月內好不了,我的看法也一樣。我必須為了闖入禮拜堂那件事向牧師道歉,太丟人了。只不過,好心沒好報。”

  “我想,所有人對於玩具店所發生的一切的說法,都是為了嚇唬莎麗。”

  “他們或許是這麼想的,但我對這個話題保持開放的態度。惟一的一點是,假設他們說的都是真的,兇手顯然只有一個方法可以得手,而且顯然也只有一個人可以下手,那就是夏曼。”

  “我還是不明白。泰蒂小姐真的如韓佛林所說的是十一點四十分死亡的嗎?因為如果真的這樣,當時所有的人都在另一間房間裡。”

  飲料送上來,芬恩付了錢。

  “哦,是的,她是十一點四十分死的,沒錯。”他說,“而且不是自然死亡的。你瞧,死法只有一個:她是窒息而死的。”

  “窒息而死?” 棒槌學堂·出品

  “她一定是這樣死的。勒死和室息而死的症狀顯然是完全一樣的,因為他們都是斷絕肺部的空氣,一個是從口中,另一個是從喉部。所以,她如果不是被勒死,那麼就一定是被悶死的。你曉得,勒死是立刻就死了,可是悶死卻要花上一點時間。”

  凱德根一口乾了他的啤酒。

  “那麼,那些傷痕跟喉嚨的瘀血又是怎麼回事?”

  “那可能是死後才發生的。”芬恩從袋裡拿出一張皺皺的紙片。“我特地為你抄下這個。這是權威的說法。‘一大批法醫認定,’”他念道,“‘在活人身上施加的勒痕幾乎難以跟施加在一具屍體的勒痕區分,如果是剛剛死亡不久的話。’而她確實是剛剛死亡不久的。”

  “這件顯然不可能的謀殺案的關鍵其實很簡單:如果要勒死一個人,你當然必須在場,可是如果要悶死他,你卻不必在場。”

  “這個悶死理論當然立刻將兇手指向夏曼。你還記得那個情況嗎?羅謝特去跟那個女的說話,根據另外兩個見證人的說法,他離開她時,她還活著而且還在說話。如果她還可以說話,那就不可能處在窒息的初期階段。接著他就加入了韓佛林和溫渥克斯,從這個時候到死亡發生以前,惟一獨處的只有夏曼。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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