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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馬斯特斯沒反應過來。

  “他們沒有。巴特利特說謀殺發生的星期三下午四點四十分,加德納離開了林肯大廈;而如何運氣好,這個時間恰恰足以讓加德納趕到貝維克公寓。這不能算不在場證明。而且巴特利特也沒有不在場證明。如果他們兩人早有共謀,那麼毋庸置疑,他們必然會聲稱兩人一整天都在一起。為什麼不呢?加德納可以從貨運電梯或者後面的樓梯偷偷下樓,誰會知道他沒有和巴特利特一起待在公寓裡?這樣由三個人彼此支撐、堅不可摧的證詞在法庭上不可能被推翻。同理,巴特利特自己也可以製造一些不在場證明,以防他們事後把他牽扯進來;哪怕是和清潔女傭或者電梯工說說話也行。可他沒有,他獨自留在公寓裡。

  “不,孩子,巴特利特之所以撒謊,是因為基廷還活著的時候就下令他隱瞞後腦勺灼傷一事。首先,他自然要堅持自己那套已經廣為人知的說辭,如果後來改口,在未來的僱主(不願意招惹警察)眼中,他未免就顯得太不可靠。其次,並無任何理由令他認為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證詞,因為他根本沒把那件事和謀殺聯繫起來。我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對謀殺了解多少?新聞報導中只允許使用謹慎的措辭,絲毫沒有提及現場的不可能狀況,並且只說基廷身中兩槍,兇手當時肯定和他一起待在那個房間裡。那麼,毫無疑問,在極短的時間內—最多二十四小時,很可能更短—他理清頭緒之後,就會迫不及待坦白承認了。但是,他又怎麼會產生懷疑呢?因為,你想到了嗎,他沒有理由懷疑加德納。基廷和加德納的關係歷來十分融洽;在空包彈走火那天晚上,他們還和和氣氣開懷暢飲,基廷更是原諒了加德納的‘一時失手’。你看,就是這麼一閃念的事情。但在巴特利特獲悉警方因死者後腦勺的灼痕而傷透腦筋之前,必須爭分奪秒把他的嘴堵上。

  “加德納面臨非常棘手的困局,德溫特太太亦然。傑里米·德溫特向他們透露,他寫信給警察宣稱星期四晚上在索亞家中將舉行‘十茶杯’聚會,加德納必然是在那個時候靈光乍現。哇!—真可謂天賜良機,在別人家裡再給‘十茶杯’添一筆血債!除了在劫難逃的巴特利特,難道還有更合適的人選?我們的朋友加德納再現了謀殺基廷時當機立斷、膽大心細、隨機應變的才華,就像當時他趁著警察們在前側房間駐守的機會潛入空屋、登上閣樓射出致命一槍那樣。他究竟如何說服巴特利特在星期四晚上尾隨前往索亞家中,我們要到審判時才能得知了。我覺得他多半是唆使巴特利特扮演業餘偵探的角色前去查探兇手,因為巴特利特喜歡基廷,也喜歡加德納……”

  “所以現在要揭曉最後的消失詭計了?”索亞問道。

  “呵呵,”H.M.說,“你是指加德納如何下手殺害巴特利特然後消失的?是的,如果那也能算作消失詭計的話。加德納一整天都被盯梢,而且他很清楚有人跟蹤自己。他的時機掌握得恰到好處:先領著跟蹤自己的人繞了一大圈冤枉路,逼得對方氣急敗壞、疲憊不堪、專注度直線下降。然後趁著夜色,他趕到蘭開斯特公寓五號,事先他已和巴特利特約好在那裡碰頭、展開偵查工作。請注意,他領先跟蹤者一大截,而且天色已晚。他的衣袋裡已經備妥利刃,一旦機會來臨便畢其功於一役。他偷偷攀上正對側門的那堵牆,這時巴特利特—嘗試從窗口進屋未果—發現側門沒鎖,正準備一探究竟。你還記得嗎,馬斯特斯,稍後我們趕到側門口時,並未發現地面有任何水跡或足印,只在門內有一些?不錯,原因就是巴特利特頹然倒地時必定剛剛跨過門檻。

  “巴特利特剛打開側門那一瞬間,加德納便擲出了尖刀。雖然光線很暗,但一個人的輪廓還是能看清的;可是監視的警察們卻沒發現飛刀,因為—還記得嗎?—光線太暗了,他們拿不準巴特利特到底有沒有用鑰匙。巴特利特進屋,關門,然後倒下了。加德納從牆頭跳下,正好迎上趕來的跟蹤者,便提議雙方停下來握手言歡。哦,多麼瀟灑,加德納。親和、瀟灑、務實。他太機靈了,我不得不逼迫德溫特太太出賣他,否則我們的證據根本不足以將他送上法庭。”

  H.M.的雪茄熄滅了。他陷入沉思,環顧還鋪著地毯、淒涼清寂的房間,夜的喧囂沿肯辛頓陡峭的坡道緩緩爬上來。

  “就是這些,先生們。”H.M.漠然地總結道,“每塊拼圖都各安其位,案情走到了終點。不難看出,每個人在其中都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唯有若干人的問題懸而未決:傑里米·德溫特的健康每況愈下—而且那女人殘忍地對他隱瞞了實情—會有怎樣的前景在等候他?而弗蘭西絲·蓋爾又將何去何從—”

  “我想過一年左右,我可以給你答案。”索亞說。

  “—而審判時又會出現什麼局面?想必此案的庭審將引起極大轟動,其戲劇性足以創下紀錄。而最終結果呢?我個人揣測,加德納將承擔全部罪責,被處以絞刑;那女人則極有可能經過在陪審團面前的一番聲淚俱下之後全身而退。所以這位大美人又會在我們中間翩然遊走,輕撫著一頭長髮。我的猜想究竟是對是錯?或者還有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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