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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ion法官大人!」小暮大叫:「反對辯方律師提及跟本案無關的資料!」
「證人,本席再次提醒妳只有律師才可以Objection……」
小暮含恨地抓住證人欄的欄杆,用力瞪著全大狀,嘴巴低聲做出「你敢說出來我就殺了你」的唇形。
「法官大人,她恐嚇我!」全大狀感到自身安全受威脅,急忙指控。可惜沒別人看到剛才一幕。
「小暮小姐,Objection請留給我說……」控方律師努力安撫客戶:「Objection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的實際年齡並不重要。」
他出示一張照片:「這是她們在案發前一小時所拍的照片,可見當天她們都穿著如同小女孩一樣的娃娃裝──」
「那是百變小櫻的角色。」小暮嚴格地糾正。
「加上案發時環境昏暗,被告自然會以為她們是廿二歲以下的年輕女性。」
法官很感興趣地細看照片,又看看小暮,點頭說:「反對有效。」
接下來換控方律師盤問A小姐,可惜A小姐守口如瓶,反而趁機為魏軍趾說了很多好話,說他絕對是正人君子等等。控方律師心知對方仍依賴魏軍趾的影響力和片約,一定是得了好處,很挫敗。
「嘖,明明只要幾句話就可以套出那傢伙有甚麼性癖啊。控方的攻擊太軟弱了。」小暮雙手交迭胸前,一臉可惜地喃喃自語。控方律師都聽到了。
接下來,坐著輪椅的魏軍趾便在被告席接受盤問了。他雖快到四十歲,但外表保養得很好,還經常演青年角色。只是目前因有傷在身,所以臉色蒼白。旁聽席里有些死忠粉絲突然舉出「永遠支持你」的牌子,他還能擠出笑容揮手回應。擾嚷一番後,牌子終於被庭警收走。
控方律師收拾心情,開始盤問這位名人。
「被告,請問你二月十四日晚上十二點左右在哪裡?」
「我在冷清街附近散步,思考下一部電影的事。」
「請問你當時的打扮,一如我的證人剛才所描述嗎?」
「是的。」
「你可否解釋一下,為何你會裸體走到距離你住所那麼遠的地方?」
「這是可以解釋的。」大明星一臉嚴肅認真地說:「我正在考慮開拍以『國王的新衣』為題材的新電影,可是要怎麼為人人都耳熟能詳的故事加入新元素呢?我要怎麼演才能讓觀眾認同這個經典角色,拍出說服力呢?我經過漫長的思考,認為需要親身感受在街上裸露的感覺,才能突破創作瓶頸,完成電影的構思。又正巧我好像有一點感冒,才會戴著口罩外出。」
「那墨鏡和電槍又怎麼解釋!」
「墨鏡是經年累月的習慣,名人就有這個煩惱,你不會明白的。」大明星一臉無辜地苦笑:「電槍?我不知道你說甚麼。我又怎可能會有那種犯法的攻擊性武器呢?」
「魏先生,你別裝瘋扮傻,我們有證據!正常人都知道在街上裸露是犯法的……」
「我當然知道,我是奉公守法的市民,怎會知法犯法呢?我雖然沒穿內衣褲,但沒有露體,我穿著一件足以完全遮蓋我身體的長雨衣。路人見到我,根本不會看到我完美的BODY。我只是要得到心理上體驗,並無意驚嚇或引誘其他人。」他微笑著回答。
「你說謊!你不就跳到我的當事人面對故意露械嗎?」
「唉,你這麼說我很受傷害。」大明星難過地說:「明明我才是受害者啊!她們突然跳出來,強行扯開我的雨衣非禮我,我只好動手反抗。結果……結果那個女人!對!就是這個女人!她竟然用雨傘捅我……」
他指著小暮,雙眼溢出痛苦的淚水:「我當場受到重傷倒地,她們怕弄出人命,就丟下我逃走了。」
控方律師啞然,沒想到這人能無恥到這樣黑白反過來說。
「你、你扯這謊也太大了!明明就是你自己露械,你有甚麼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主動襲擊你?這太荒謬了!」
「Objection法官大人,蔡大狀根本沒有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主動揭開雨衣,除了那位女性的同伴,現場也沒有任何證人可以作證。」
「他一個大男人,怎可能會被兩個女孩子襲擊?」
「蔡大狀,你到底有沒有做功課?」全大狀不屑地冷哼一聲:「這位小暮小姐的同伴,其實,是一位喬裝成女孩的男性!何況二對一他們當然有能力襲擊我的當事人。」
「對啊,而且我起初以為是影迷向我索取簽名,他們撲過來也沒注意……」魏軍趾自作聰明地跟著解釋。
「有漏洞!你戴著墨鏡口罩,她們又怎會認得你是誰?」
「我、我這麼受歡迎,就算戴著墨鏡和口罩,都會被一些影迷認出來!」他連忙辯解。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說的重點是那兩人是有意識地襲擊他。她們也許只要見到男性就會攻擊,有沒有認出我的當事人不是重點。」全大狀瞪了多嘴的名人一眼,出手挽回。
「法官大人,證人根本沒有理由襲擊他!這分明是他狡辯的謊話!試問一個正常人又怎可能裸體穿著雨衣深夜四處遊蕩?他分明圖謀不軌!再說,小暮小姐的朋友雖然生理上是男性,但體形仿如女孩瘦小,又怎可能是曾經演出動作電影的被告的對手!」
「正如我的當事人所說,他當事沒有戒心,疏於防範,才會被他們偷襲成功。」
「證人,本席再次提醒妳只有律師才可以Objection……」
小暮含恨地抓住證人欄的欄杆,用力瞪著全大狀,嘴巴低聲做出「你敢說出來我就殺了你」的唇形。
「法官大人,她恐嚇我!」全大狀感到自身安全受威脅,急忙指控。可惜沒別人看到剛才一幕。
「小暮小姐,Objection請留給我說……」控方律師努力安撫客戶:「Objection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的實際年齡並不重要。」
他出示一張照片:「這是她們在案發前一小時所拍的照片,可見當天她們都穿著如同小女孩一樣的娃娃裝──」
「那是百變小櫻的角色。」小暮嚴格地糾正。
「加上案發時環境昏暗,被告自然會以為她們是廿二歲以下的年輕女性。」
法官很感興趣地細看照片,又看看小暮,點頭說:「反對有效。」
接下來換控方律師盤問A小姐,可惜A小姐守口如瓶,反而趁機為魏軍趾說了很多好話,說他絕對是正人君子等等。控方律師心知對方仍依賴魏軍趾的影響力和片約,一定是得了好處,很挫敗。
「嘖,明明只要幾句話就可以套出那傢伙有甚麼性癖啊。控方的攻擊太軟弱了。」小暮雙手交迭胸前,一臉可惜地喃喃自語。控方律師都聽到了。
接下來,坐著輪椅的魏軍趾便在被告席接受盤問了。他雖快到四十歲,但外表保養得很好,還經常演青年角色。只是目前因有傷在身,所以臉色蒼白。旁聽席里有些死忠粉絲突然舉出「永遠支持你」的牌子,他還能擠出笑容揮手回應。擾嚷一番後,牌子終於被庭警收走。
控方律師收拾心情,開始盤問這位名人。
「被告,請問你二月十四日晚上十二點左右在哪裡?」
「我在冷清街附近散步,思考下一部電影的事。」
「請問你當時的打扮,一如我的證人剛才所描述嗎?」
「是的。」
「你可否解釋一下,為何你會裸體走到距離你住所那麼遠的地方?」
「這是可以解釋的。」大明星一臉嚴肅認真地說:「我正在考慮開拍以『國王的新衣』為題材的新電影,可是要怎麼為人人都耳熟能詳的故事加入新元素呢?我要怎麼演才能讓觀眾認同這個經典角色,拍出說服力呢?我經過漫長的思考,認為需要親身感受在街上裸露的感覺,才能突破創作瓶頸,完成電影的構思。又正巧我好像有一點感冒,才會戴著口罩外出。」
「那墨鏡和電槍又怎麼解釋!」
「墨鏡是經年累月的習慣,名人就有這個煩惱,你不會明白的。」大明星一臉無辜地苦笑:「電槍?我不知道你說甚麼。我又怎可能會有那種犯法的攻擊性武器呢?」
「魏先生,你別裝瘋扮傻,我們有證據!正常人都知道在街上裸露是犯法的……」
「我當然知道,我是奉公守法的市民,怎會知法犯法呢?我雖然沒穿內衣褲,但沒有露體,我穿著一件足以完全遮蓋我身體的長雨衣。路人見到我,根本不會看到我完美的BODY。我只是要得到心理上體驗,並無意驚嚇或引誘其他人。」他微笑著回答。
「你說謊!你不就跳到我的當事人面對故意露械嗎?」
「唉,你這麼說我很受傷害。」大明星難過地說:「明明我才是受害者啊!她們突然跳出來,強行扯開我的雨衣非禮我,我只好動手反抗。結果……結果那個女人!對!就是這個女人!她竟然用雨傘捅我……」
他指著小暮,雙眼溢出痛苦的淚水:「我當場受到重傷倒地,她們怕弄出人命,就丟下我逃走了。」
控方律師啞然,沒想到這人能無恥到這樣黑白反過來說。
「你、你扯這謊也太大了!明明就是你自己露械,你有甚麼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主動襲擊你?這太荒謬了!」
「Objection法官大人,蔡大狀根本沒有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主動揭開雨衣,除了那位女性的同伴,現場也沒有任何證人可以作證。」
「他一個大男人,怎可能會被兩個女孩子襲擊?」
「蔡大狀,你到底有沒有做功課?」全大狀不屑地冷哼一聲:「這位小暮小姐的同伴,其實,是一位喬裝成女孩的男性!何況二對一他們當然有能力襲擊我的當事人。」
「對啊,而且我起初以為是影迷向我索取簽名,他們撲過來也沒注意……」魏軍趾自作聰明地跟著解釋。
「有漏洞!你戴著墨鏡口罩,她們又怎會認得你是誰?」
「我、我這麼受歡迎,就算戴著墨鏡和口罩,都會被一些影迷認出來!」他連忙辯解。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說的重點是那兩人是有意識地襲擊他。她們也許只要見到男性就會攻擊,有沒有認出我的當事人不是重點。」全大狀瞪了多嘴的名人一眼,出手挽回。
「法官大人,證人根本沒有理由襲擊他!這分明是他狡辯的謊話!試問一個正常人又怎可能裸體穿著雨衣深夜四處遊蕩?他分明圖謀不軌!再說,小暮小姐的朋友雖然生理上是男性,但體形仿如女孩瘦小,又怎可能是曾經演出動作電影的被告的對手!」
「正如我的當事人所說,他當事沒有戒心,疏於防範,才會被他們偷襲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