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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控方律師一時想不到反駁的理由,結果接下來就換全大狀攻擊了。

  「法官大人,請讓我呈上重要的證據。」他拿出一本同人誌。

  「各位請看,剛才的證人以暮紛緋為筆名,專門繪畫色情漫畫。這本就是其中一本她曾經出售的漫畫。讓我們隨意翻開一頁看看……」

  辯方出示的跨頁大圖畫著兩名似乎全裸的男性,以引人遐想的姿勢互擁。旁聽席一看更騷動了,因為有好些相關者都認得所畫的兩人以誰作藍本。同時間,旁聽席里有兩位穿著西裝的男性當場石化。

  「我想出去一下……」

  「不要動,現在動只會更惹人注目。」

  石化的兩人暗暗交換以上可悲的對話。

  全大狀理直氣壯地指著小暮:「這只是其中一頁,事實上,後面有更多全裸露的三級畫面!可見這位小暮小姐對男性的裸體根本見慣不怪!她自己每天都在幻想在畫,又怎可能會被我當事人的裸體嚇到?」

  「你這麼說即是所有美術系的學生都不會被視覺非禮了嗎?」小暮向控方律師叫喊:「你的Objection呢?這樣充滿漏洞的發言還不攻擊等甚麼時候啊?」

  「Ob……」

  「她豈止不會嚇到!事實上,她根本滿腦子都在想男性的裸體!在想性事!」全大狀不給對手機會反對:「法官大人,這根本是一宗精心策劃的襲擊案!她跟她的同黨並不是巧合出現在案發現場,相反,她們是有計劃地埋伏在現場,等候獵物經過!我的當事人只是不幸地經過現場,被她們非禮!從她們的愛好可見,她們對男性軀體有著異乎尋常的強烈欲望和執著。大家都知道,我的當事人是影視名人,身材壯健氣宇不凡,很受女性觀迎,會被非禮,是很有可能的事。」

  「Ob……」

  「何況,大家都看見的事實就是我的當事人身受重傷,而這位小暮小姐和她的同黨卻安然無恙。所以很明顯,根本就是她們主動襲擊我的當事人,卻竟然對我的當事人反咬一口,指控我的當事人,這實在是無理之極!請大家還我當事人一個公道!」全大狀直指著控方律師的鼻子。

  「Ob……Objection!」控方律師滿臉通紅,終於有機會開口:「反對辯方使用當事人的職業,假設襲擊動機!畫家繪畫裸體畫本來就很平常,即使小暮小姐會繪畫男性的裸體,也不能證明她對男性的裸體有異常的欲望!」

  「那麼蔡大狀也不能只因為我的當事人是男性,就假設一定是男性非禮女性!以我當事人的身分地位,身邊有那麼多漂亮的女性朋友,性生活健康,又怎麼需要跑到街上去猥褻陌生人?可見事實被扭曲了!請各位設身處地想想,我的當事人的身心靈受到多大的傷害,還有難以估計的名譽損失!現在竟還被人誣告!」

  「這不合理!如果是我的證人攻擊他,又怎會主動打電話報警?」

  「她可能事後良心發現,擔心我的當事人會傷重不治才報警。更甚的,她可能從那時候就存心想到,可以反誣告我的當事人從而勒索,希望我的當事人為了息事寧人而給她好處!」

  「胡說八道!我……請求傳召警方代表!」控方律師沒有辦法,只好尋找幫手。

  於是警方的代表被派出庭了。大法官忍不住疑惑地打量警方的代表,喃喃自語:

  「咦……這張臉好像剛剛在哪裡見過……」

  「任劍持探員,請你講一下當晚警方接報的情況。」控方律師發問。

  阿劍盡力忽視法庭內各人可疑的目光,專心作證。

  「當晚十二點十分左右,我接到一通電話,說冷清街和無人巷交界有手持電槍的露體狂,但是已經暫時被擊退。我和同事正好在附近調查另一宗案件,就立即趕過去。抵達現場後發現有一名男子昏倒在地,於是呼叫救護車將他送院。」

  「可否形容一下當時那男人的狀況和反應呢?」

  「我們抵達時,他臉伏地趴在地上,身上穿著一件雨衣。我和同事將他反過來才發現他並沒有穿著別的衣服,而且下體受傷。當時他不醒人事,我們脫下他的眼鏡和口罩才認出他是魏軍趾先生。當救護員抵達將他送上救護車,他醒了過來。我表明身份,他立即就驚惶地叫喊『不要拘捕我!不要送我去醫院!一旦被記者知道就完了!』然後就大聲說要找律師。後來救護員動手處理他的傷口,他就大叫一聲再次昏過去了。」

  「法官大人,」控方律師重整旗鼓:「試問,如果不是於心有愧,又怎會一見到警察就這麼害怕被捕呢?可見被告根本就是露體狂──」

  「Objection,我的當事人當時重傷神智不清,所講的說話並不能作準。事實上,他當時說的,正是他在受襲前正在思考的電影台詞而已,並不能證明他於心有愧!」全大狀冷靜地反對,顯然早就預計到了這種問題。

  「電影台詞會有這麼巧合嗎?如果他真的受到襲擊,醒來見到警察應該會求助而不是求饒!任探員,以你豐富的辦案經驗,以及對現場環境證供的了解,可否還原到案件的真相?」

  「因為現場沒有目擊證人,物證就只有雨傘和電槍(Stun gun),實在很難證明雙方的證詞。」

  「你說的電槍,是這一部嗎?」控方律師出示證物,一部黑色長方形,有兩個電極的電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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