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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央求的回答,水田第二天一清早就接到了。
回答的內容證明水田的推測完全正確。
原來,藤本幸太郎並沒有將財產留給益次郎的意思。
在探望病人幸太郎與之交談時,才清楚地了解哥哥的意圖,他決定死後將全部財產留給女兒志磨代,而志磨代在這之前萬—有不測事情發生,財產就悉數捐贈給他的故鄉菲崎市。
益次郎在前往醫院探訪幸大郎時,很有可能知悉胞兄這項意圖的吧?
(益次郎的動機不是由此昭然若揭了嗎?)
接到愛知縣警局回答後的水田不覺欣喜雀躍起來。 第十章——第十三章(完結)
第十章 死者的旅行
水田對事件的輪廓已逐漸明確。益次郎一定是殺害杉山才子的兇手!只要將他逮捕,殺人事件不但能由此破案,命人將猛毒傾倒境河的元兇也能因此判明。而且,益次即更有將谷口拓郎以巧妙方法殺害的嫌疑!
然而,在逮捕他之前,水田尚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這就是,如何證明他的不在現場證明屬假!
有凍傷痕迎的才子的肉塊是於11月26日下午被帶到阪神化學工業公司倉庫——這已是很明白的事實。而被害者才子於25日早晨曾與卡車司機木村會晤過,其生存因此得到確認,所以,案發時間應該在這當中,這也是無可推翻的事實。
然而,這有問題的時間正是藤本益次郎在香港、澳門旅行中的時候!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他可以說絕沒有犯案的可能!
可以想到的是:藤本採取雇用“殺手”這個方法。
這是最容易的一種I想法,而水田卻寧願舍之不就。
(僱傭“殺手”,這是非常危險的一種方法。以後,“殺手”以此為要挾,永遠敲詐不已,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相信藤本不敢冒這個險才對。如果僱傭“殺手”,他自已有什麼必要出去—趟海外旅行裝樣子呢?他所以這樣做,一定有什麼特別的意圖才對!也就是說,這個案子一定是藤本親自乾的!)
水田得到的結論如比。
這麼一來,橫在水田面前最大的障礙竟是由他本身立證藤本的不在現場證明——這樣的立場還不叫人啼笑皆非嗎?
(其非這當中有過在我未注意到的,藤本暫時消失的時間?)
水田首先想到的是這個疑問。
命案在神戶發生時,兇嫌正在香港——這不是牢不可破的不在現場證明嗎?相信藤本計算到的正是這一點。
而且,嫌犯出去的如果是單獨旅行,可資證明的只有機票、搭乘券以及一些文件而已。利用這些東西證實不在現場,聰明如藤本,不會想不到這一點。
其實,只稍詳加思考,不難知道這兩點不過是現時代的盲點而已。達就是交通的發達以及現代人的心理問題。
在一般人的錯覺里,香港似乎是個遙遠的異鄉。其實,搭乘噴射客機,由東京前往所需的時間只不過4個小時。要是從大阪起飛,這個時間還可縮短為3個半小時哪。
這和由東京搭新幹線列車致大阪的時間不相上下。因此,命案在神戶發生時嫌疑犯在香港——這個狀況如果不考慮飛機的因素時,香港這個跳離和東京並沒有什麼兩樣。
所以,藤本的不在現場證明有從這一點重新加以研究的必要——水田想到這—點了。
參加團體旅行,往往會給人一種始終與人為伍的印象。可是,只要得到同房人的配合,當中溜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管自家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這已是現代人的習慣。團體現光旅行的成員本來就素不相識,對別人的事情漠不關心,這是極其自然的現象。
水田由於有森崎公害調查官的授命在身,所以對該次旅行團的成員有所監視,然而這監視的對象並非只限於藤本一個人。
因此,水田現在的第一個工作是調查那一次的旅行中,藤本有沒有過消失校長時間的事實。如果這個時間足夠來回跑一趟日本,他的不在現場證明就可以攻破了。
其實,這也不是非常因難的工作。因為這個時間不必包含旅行中的全部期間,成為調查對象的,只是11月25日和26日這兩天而已。
水田再度沉湎於香港旅行的回憶里。
這時,保安二科的辦公室里剛好寂無一人。這樣,水田可以不受到干擾,他就更方便了。
水田在一張紙上寫出那—次旅行的日程。
(11月25號是由馬尼拉搭乘菲航班機前往香港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天氣非常晴朗。由飛機窗口望下的南中國海一片蔚藍,處處可以看到黑色條紋似的海潮汐流。自己搭乘的這班飛機的黑影投射在微微起伏著的海面上,而遠處望得見漁船拖曳著絹絲—般的白色航跡——
9:45 由馬尼拉起飛 PR 300
11:30 抵達香港 搭乘小型專車
下午 香港島觀光
域多利山
虎豹別墅
淺水灣等處
晚間 在海上餐廳晚餐
住宿文華大飯店
(這一個夜晚,谷口和藤本分別外出過。藤本故意把安眠藥倒在飯店地板上,企圖矇混藥片數量也是這個晚上的事情……)
回答的內容證明水田的推測完全正確。
原來,藤本幸太郎並沒有將財產留給益次郎的意思。
在探望病人幸太郎與之交談時,才清楚地了解哥哥的意圖,他決定死後將全部財產留給女兒志磨代,而志磨代在這之前萬—有不測事情發生,財產就悉數捐贈給他的故鄉菲崎市。
益次郎在前往醫院探訪幸大郎時,很有可能知悉胞兄這項意圖的吧?
(益次郎的動機不是由此昭然若揭了嗎?)
接到愛知縣警局回答後的水田不覺欣喜雀躍起來。 第十章——第十三章(完結)
第十章 死者的旅行
水田對事件的輪廓已逐漸明確。益次郎一定是殺害杉山才子的兇手!只要將他逮捕,殺人事件不但能由此破案,命人將猛毒傾倒境河的元兇也能因此判明。而且,益次即更有將谷口拓郎以巧妙方法殺害的嫌疑!
然而,在逮捕他之前,水田尚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這就是,如何證明他的不在現場證明屬假!
有凍傷痕迎的才子的肉塊是於11月26日下午被帶到阪神化學工業公司倉庫——這已是很明白的事實。而被害者才子於25日早晨曾與卡車司機木村會晤過,其生存因此得到確認,所以,案發時間應該在這當中,這也是無可推翻的事實。
然而,這有問題的時間正是藤本益次郎在香港、澳門旅行中的時候!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他可以說絕沒有犯案的可能!
可以想到的是:藤本採取雇用“殺手”這個方法。
這是最容易的一種I想法,而水田卻寧願舍之不就。
(僱傭“殺手”,這是非常危險的一種方法。以後,“殺手”以此為要挾,永遠敲詐不已,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相信藤本不敢冒這個險才對。如果僱傭“殺手”,他自已有什麼必要出去—趟海外旅行裝樣子呢?他所以這樣做,一定有什麼特別的意圖才對!也就是說,這個案子一定是藤本親自乾的!)
水田得到的結論如比。
這麼一來,橫在水田面前最大的障礙竟是由他本身立證藤本的不在現場證明——這樣的立場還不叫人啼笑皆非嗎?
(其非這當中有過在我未注意到的,藤本暫時消失的時間?)
水田首先想到的是這個疑問。
命案在神戶發生時,兇嫌正在香港——這不是牢不可破的不在現場證明嗎?相信藤本計算到的正是這一點。
而且,嫌犯出去的如果是單獨旅行,可資證明的只有機票、搭乘券以及一些文件而已。利用這些東西證實不在現場,聰明如藤本,不會想不到這一點。
其實,只稍詳加思考,不難知道這兩點不過是現時代的盲點而已。達就是交通的發達以及現代人的心理問題。
在一般人的錯覺里,香港似乎是個遙遠的異鄉。其實,搭乘噴射客機,由東京前往所需的時間只不過4個小時。要是從大阪起飛,這個時間還可縮短為3個半小時哪。
這和由東京搭新幹線列車致大阪的時間不相上下。因此,命案在神戶發生時嫌疑犯在香港——這個狀況如果不考慮飛機的因素時,香港這個跳離和東京並沒有什麼兩樣。
所以,藤本的不在現場證明有從這一點重新加以研究的必要——水田想到這—點了。
參加團體旅行,往往會給人一種始終與人為伍的印象。可是,只要得到同房人的配合,當中溜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管自家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這已是現代人的習慣。團體現光旅行的成員本來就素不相識,對別人的事情漠不關心,這是極其自然的現象。
水田由於有森崎公害調查官的授命在身,所以對該次旅行團的成員有所監視,然而這監視的對象並非只限於藤本一個人。
因此,水田現在的第一個工作是調查那一次的旅行中,藤本有沒有過消失校長時間的事實。如果這個時間足夠來回跑一趟日本,他的不在現場證明就可以攻破了。
其實,這也不是非常因難的工作。因為這個時間不必包含旅行中的全部期間,成為調查對象的,只是11月25日和26日這兩天而已。
水田再度沉湎於香港旅行的回憶里。
這時,保安二科的辦公室里剛好寂無一人。這樣,水田可以不受到干擾,他就更方便了。
水田在一張紙上寫出那—次旅行的日程。
(11月25號是由馬尼拉搭乘菲航班機前往香港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天氣非常晴朗。由飛機窗口望下的南中國海一片蔚藍,處處可以看到黑色條紋似的海潮汐流。自己搭乘的這班飛機的黑影投射在微微起伏著的海面上,而遠處望得見漁船拖曳著絹絲—般的白色航跡——
9:45 由馬尼拉起飛 PR 300
11:30 抵達香港 搭乘小型專車
下午 香港島觀光
域多利山
虎豹別墅
淺水灣等處
晚間 在海上餐廳晚餐
住宿文華大飯店
(這一個夜晚,谷口和藤本分別外出過。藤本故意把安眠藥倒在飯店地板上,企圖矇混藥片數量也是這個晚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