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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命相憐,次日你在廚房巧遇蘭兒,勸慰道:‘他不該那樣說的。’她誠心告誡你,不可一錯再錯,還拿糕點作了比擬。那日我去房家前,恰好自莫成處獲贈一包糕點。最初拿它出來,只為危言聳聽。什麼‘老爺最愛吃的零嘴,長工興高采烈主動購買,明明多作了事情還毫無怨言,要他出讓這一包十分艱難’,暗示這吃食里藏有玄機,不得志的長工蓄謀暗害小姐的夫婿。畢竟二位是情敵,這最是情理中事。一番恐嚇,只因玉蘭夫人多有顧慮,若不受些驚嚇,怕是不肯說實話。坦誠出你曾揚言毒殺表少爺,倒是意外收穫。過程中那句‘糕點是為表少爺準備的,就算你也好這口’,透露出鍾愛糕點的有兩人——表公子固然喜歡,長工更喜歡。世事變遷,口味卻是難移,你應是這二者之一,也算是冒名頂替的一個旁證了。

  “廚房中你所說一切,也許是刻意顯露絕望,似乎小姐無意於你,以此麻痹蘭兒,使她不至設置障礙;也許是發自肺腑的真心話。雖然小姐以身許你,但到底身世懸殊,總是擔心最終有緣無份。每每思及戀人可能投入別個男子懷抱,便為此癲狂,早有奮力爭取不擇手段的準備。我不知你的用意究竟是哪個,但當時的情形,完全不須憂心。表公子對蘭兒一通責罵,已徹底踩斷了玉蝶對他的最後一絲好感。表兄的才華,或許令她有些仰慕,但與義妹感情更是篤厚。表少爺因此事備受冷落,鬱結愁苦,也是事實。但當時你卻春風得意,與戀人好得蜜裡調油。情敵的咄咄逼人,愈發對比出你的溫柔平和來,小姐怕是無比慶幸,以為自己選對了人。

  “之後便是提親一節。表公子聽得有人求娶府上小姐,憂心玉蝶別嫁,急忙衝上廳來。等解開了誤會,自然大喜過望,極力撮合。後來見蘭兒猶豫,脫口承諾‘表妹交我照顧’。想來是近幾日遭心上人冷眼,深思熟慮後決定單刀直入,將一切擺上檯面。果然,他得到雙方父母的支持。在舅父的笑聲中,似乎他愛女的終身已定了歸屬。表少爺自然喜不自禁,但另一位事關己身之人,態度卻十分詭異,低下頭一言不發。這婚事不如她意,當然不是嬌羞加上賭氣而默認,反而是隱忍不發。根據你的描述,一日內允下兩樁婚事,廳中氣氛熱烈祥和。小姐也是知禮的,總不能在大家興致正好時,劈頭冷言:‘爹,女兒誓死不嫁表兄!’如此就太難收場了。就算溫柔婉拒,也是拂了三位長輩的意。在他們眼中,如此難得的佳婿還不肯嫁,必然得說出個理由來。小姐與長工相戀,總不是件值得張揚的光彩事。何況,在場的還有房公子,畢竟是個外人,難道要鬧出笑話丟掉全家的臉?

  “府中這通熱鬧,你卻無福目睹,也許當時正在小姐園中照看花草,一切都是自她口中聽說。而蘭兒不知你們交誼深厚,只怕主子落入你手,便叮囑小姐嫁與表公子後,不要讓你陪嫁,你追到她婆家切莫收留。玉蝶隨口應承,在下認為她只是敷衍,其實並未聽懂。因為,蘭兒說的,都是表少爺作了姑爺之後的事情,而小姐從未想要嫁給表兄過。

  “蘭兒拘泥身份,早早與夫君離了閩南,無緣見到後繼發展,才始終錯覺小姐定給了表少爺。他們去後不久,明鏡寺慘禍發生。由於房競蕭與寺中住持是知交好友,途中又因病耽擱了行程,自通信中碰巧得知此事。他的說法與你相同,難道這件事上,你終於如實述說?不,這其中的紕漏可大了。房公子的消息,來自一位倖存的小師父。他在閩南收到給住持的回信,知道天災降臨之日,寫信人有四名親人曾上山來,便熱心代為打聽。這四位施主他不曾見過,唯有向旁人詢問,也不知一層層間隔了多少人。再說當時官差與家屬們,正忙於清理災禍現場,可以想見那是如何混亂的場面!加上這小和尚急於給師父的友人一個交待,所以傳過來的,沒有具體指名道姓,只是個模糊的概況:四人上山,中途一人離去,倖免於難;其餘三人,魂歸西天。而房競蕭之所以認為罹難者是三位老人家,只因信中提到,收領三具屍體的,是個穩重可靠、年輕英俊的後生。信中不可能詳細描繪長相,根據四人的關係,他自然推斷倖存的是姨姐的未婚夫表公子,排除之後列出死者名單。出於為愛妻著想,非但當時沒有回去奔喪,之後數年間也一直隱瞞,與那邊聯繫盡失。這番推論從未得到過證實,甚為可議!

  “這整個事件,其實是另一番景象:蘭兒一對走後,家裡又全是自己人了,小姐的顧慮終於打消。她終於拿定主意,要坦誠一切,為終身幸福放手一搏。或許悄悄潛到爹親房裡,在他膝前跪倒,痛哭流涕,直言自己心有所屬,非君不嫁。其父大驚失色,想長工身份微賤,初時必定不允;而玉蝶也是使出渾身解術,苦苦哀求,父親不點頭誓不罷休。作爹的畢竟心軟,不忍見愛女尋死覓活,早早動搖了。迫使他最終咬牙跺腳成全的,或許是女兒已珠胎暗結?在下無從知曉。不過,雖然姑母家慎重考量,尚未正式提親,但口頭上已承諾下,毀約便是失信於人。若無十分驚人的殺手鐧,恐怕難以改變父親的主張。

  “如此,女方家長羞愧滿面地對親家解釋一番,這樁備受期盼的婚事就沒了下文,之後一行人上明鏡寺去,自然不會是遊玩兼還願的。為何會有此雅興?按情理推測,姑母養病也許只是藉口,到底還是為兒子的終身大事而來,以為如願時卻遭毀婚。主人一方也是負疚,兩家依然處於同一屋檐下,日日相見難免尷尬。但若就此拂袖而去,恐怕斷了親情。最好的方法,應是假裝一切不曾發生,似乎遊興十足地:‘聽說附近有間明鏡寺景色宜人,真該去飽飽眼福。’再順勢住上幾日。有個合理託詞,既可以暫時避開,以後從那邊直接回家,讓這事平穩淡去,大家面上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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