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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我說。

  “沒關係,對不起剛才嚇著你了,我那麼說話真的是很傻。”

  “沒關係,算了。”我說,儘管我認為確實如此。

  我進了電梯,按了電鈕。那護士抬起手對我打了個響指。我也回敬了她一個。電梯門在我們之間合攏起來。電梯開始下降,我看著指背上的掐痕,心想我真是沒用的東西,沒用之極,即使那只是個夢我也他媽的真是沒用。帶走她,我對斯托伯說。她是我母親,可我還是說了,帶走她,別帶走我。她含辛茹苦地把我養大,在烈日下,在小小的新漢普斯爾娛樂園飛揚的塵土中陪我排隊坐過山車,而在最關鍵的時刻我卻毫不猶豫地說帶她走,別帶我走。膽小鬼、懦夫、真他媽的膽小鬼。

  電梯門開了我走出來,走到垃圾簍邊掀開蓋子,那徽章仍在裡面,丟在人家殘留著咖啡的紙杯中。“我在驚悚園坐了過山車,雷科尼亞”的字依然可見。我彎下腰飛快地拾起落在紙杯中的咖啡殘液中的徽章,在牛仔褲上擦乾淨放到口袋裡。看來把它扔掉是錯誤的。它現在屬於我的,不管是幸運物還是不祥之物,反正是我的了。我走出醫院,經過伊婉時向她輕輕揮手致謝。屋外的皓月當空,一切都沉浸在冷漠淒迷的月光中,我一生從沒有象此時這樣心力交瘁。我希望能再選一次,我願做出不同的選擇。說起來好笑,如果正如我所預料的她死了,我也許會接受。至少事情不會有這樣的結局。

  在城裡沒人會載搭便車的人,那帶疝氣帶的老頭這麼說。有幾分真實呢?我走在貫穿路易斯頓的大街-有三十六街區的里斯本大街和九街區的肯內爾大街上,經過所有的自助酒吧,裡面的自動點唱機放著弗里吉爾、AD/DC樂隊和雷德·傑皮林的法語老歌,從頭到尾我始終沒伸出手豎起拇指。沒有人開車經過,情況似乎不妙。我到德姆斯大橋時已經十一點多了。可一到哈羅鎮的地界,我遇到第一輛車,手一伸它就停了。四十分鐘後我正在屋後棚屋門邊的紅色手推車下面摸索家門的鑰匙。再過十分鐘我就躺到床上了。這是我長這麼大以來第一次獨自在這個房子裡睡。第二天十二點十五分時電話鈴聲吵醒了我。我想可能是醫院打來的,醫院的人將告訴我說我母親病情急劇逆轉,幾分鐘前剛過世,深表難過。但一接電話才知道只是麥考蒂夫人想知道我是否在家裡以及我昨晚看望我母親的事(她問了我三遍,第三遍快結束時我就開始感覺象謀殺案中的罪犯被審問一般)。她還問我下午是否坐她的車去醫院看望我母親。我告訴她這太好了。我掛上電話走出臥室,臥室門邊有面落地鏡。鏡里是一個鬍子拉碴的高高的年輕人,腆著小肚子,只穿著一條寬大的內褲。我對著鏡子裡的自己說:“你不能再神經兮兮的了,老兄,今後不要再每次電話響就想是有人報喪。”

  就算我會不由自主地這樣想也沒有關係,時光會使記憶模糊,時光總會使一切……但奇怪的是昨晚的事仍然歷歷在目,稜角分明。我仍記得斯托伯反戴的帽子下面的俊臉,耳朵上夾著的捲菸,吸菸時,煙從他脖子上的斷縫裡滲出來,他講的卡迪拉克賤賣的故事仍縈繞在我耳邊。時光將會使記憶模糊,但並不是一時半刻。而且我還有那個徽章,它仍在我堆在浴室門邊的衣服上。這徽章是我昨晚的紀念品,並非每個經歷鬼故事的勇者都能從中得到證明其真假的紀念品吧?

  房間的角落有一套立體聲音響。我翻著舊磁帶想找些帶子在我刮鬍子的時候聽。我找到了一個標有民歌集萃的磁帶,把它放入機子中。這個磁帶是我在讀高中時錄的,幾乎記不起裡面有什麼歌了。一聽才知道是鮑伯·戴蘭哀唱紀念海蒂·卡羅寂寞離世、湯姆·帕克頓吟唱思念散落各方的老友、接下來是大衛· 范 ·羅克開始唱他的古柯鹼布魯斯。當他唱到第三節中段時,我還在刮鬍子,卻先停下大口猛灌威士忌和杜松子酒,喝得肚子漲漲的。大衛粗聲粗氣地唱著他的歌:醫生說它將毒死我,但沒說什麼時候。當然,這會有答案。一種犯罪感讓我臆想我母親將馬上死去,而斯托伯也從未糾正我的這個臆想。當時我從未問過此事,他怎麼糾正我?但很清楚,這個臆想顯然是錯的,我母親並不是馬上就死去。

  醫生說它將毒死我,但沒說什麼時候。大衛還在重複著。

  老天,我為什麼要責備自己。我的選擇違反了自然規律了嗎?兒女不是通常都比父母活得長嗎?那狗娘養的想嚇我,陷我於不義,但我不是就不買他的帳嗎?我們最後不都坐了過山車嗎?

  你不就想不受良心的譴責嗎?找個方式為自己開脫吧。也許你的看法是對的……但當他要你選擇時,你選了她,老兄,你選了她,這就無法開脫了。

  我睜開眼看著鏡子中自己的臉。“我已選過了。”我說,我不很相信我會做出這樣的選擇,但最終我想我會相信的。

  麥考蒂夫人和我去看我的母親,她已好了些。我問她是否記得昨晚夢見在雷科尼亞的驚悚園。她搖搖頭,說:“我幾乎記不起你來過,昨晚我非常困,怎麼啦?”

  “沒事。”我說,親了親她的額邊,“沒什麼。”

  五天後我母親出院了。出院後一小段時間,她走路一腐一拐的。但很快就恢復正常了。一個月後她又回去幹活了,先是只上半天班,但後來就上全天班,就好象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我也回校讀書,還在奧羅諾市鬧市區的PAT'S比薩餅店找了一份臨時工。賺的錢雖然不多,但夠付我的修車費,這讓已我感到很滿足。從那以後就不愛搭便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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