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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無另注者均見《三國志·諸葛亮傳》。
11.關於曹魏和蜀漢兩國的國情,可以查看他們的錢幣。曹魏的銅錢質量高,分量足,蜀漢的則簡直就是劣幣。田餘慶先生的《〈隆中對〉再認識》則稱:“歷史決定了劉備是一個奔竄求存的角色,歷史只給了諸葛亮一個小國寡民的政治舞台。”所以,“劉備出峽,全軍覆滅;諸葛北伐,積年無成”。另據《晉書·宣帝紀》,司馬懿評價諸葛亮稱:“亮志大而不見機,多謀而少決,好兵而無權。”詳請參看拙著《品三國》。
12.見《晉書·宣帝紀》。
13.請參看《華陽國志·劉後主志》、王夫之《讀通鑑論》。
14.見《三國志·馬良傳》及裴松之注引《襄陽記》。關於馬謖的結局,《三國志》記載不一。《諸葛亮傳》稱“戮謖以謝眾”,《王平傳》稱“丞相亮既誅馬謖”,《馬良傳》稱“亮進無所據,退軍還漢中,謖下獄物故,亮為之流涕”,《向朗傳》稱“謖逃亡,朗知情不舉,亮恨之,免官還成都”。詳請參看拙著《品三國》。
15.李嚴被廢事見《三國志·李嚴傳》及裴松之注引彈劾奏章。李嚴被廢原因,請參看田餘慶《蜀史四題》、拙著《品三國》。
16.下引譙周事跡言論無另注者,均見《三國志·譙周傳》。
17.譙周的投降論是一氣呵成的,改寫成對話體是為了便於理解。
18.見《三國志·譙周傳》裴松之注引《蜀記》。
19.見《三國志·薛綜傳》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三國志·孫皓傳》裴松之注引《襄陽記》及《資治通鑑》卷七十八。
20.見《三國志·後主傳》裴松之注引《蜀記》。
21.劉備和諸葛亮信任重用的人,除關羽、張飛、馬超、黃忠、趙雲外,其餘有:龐統,荊州襄陽人;法正,扶風郿縣人;許靖,汝南平輿人;李嚴,荊州南陽人;糜竺,東海朐(讀如渠)縣人;董和,南郡枝江人;魏延,荊州義陽人;楊儀,荊州襄陽人;馬謖,襄陽宜城人;蔣琬,零陵湘鄉人;費禕,江夏鄳(讀如盟)縣人;姜維,天水冀縣人。這些人有的屬於荊州集團,有的屬於東州集團,但都不是益州人。益州土著受信任的只有:費詩,犍為南安人;黃權,巴西閬中人;王平,巴西宕渠人。但王平起先不受信任,黃權後來不受信任,費詩中間出問題。諸葛亮提拔信任的益州人則有:楊洪,犍為武陽人;何祗,楊洪門下;張裔,蜀郡成都人。不過,諸葛亮並不能改變劉備既定之“荊州第一,東州第二,益州第三”的組織路線。
22.冤殺益州豪族常房諸子一案載在《三國志·後主傳》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裴松之認為是“妄殺不辜”。另請參看羅開玉《成都武侯祠“攻心”聯再研究》。
23.以上見《三國志·後主傳》及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
24.關於這副對聯,請參看拙撰《武侯治蜀與“攻心聯”》,已收入《帝國的惆悵》一書。
25.見《三國志·後主傳》及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
26.見《晉書·武帝紀》。
27.見《三國志·孫皓傳》。
28.見《三國志》之《吳主傳》、《陸遜傳》。
29.見《三國志·孫翊傳》裴松之注引《典略》、《三國志·孫策傳》。
30.見《三國志·張昭傳》裴松之注引《吳歷》。
31.以下論述均請參看田餘慶先生《孫吳建國的道路》一文,詳請參看拙著《品三國》。
32.《三國志·吳主傳》裴松之注引《傅子》說孫策“誅其名豪,威行鄰國”,《孫韶傳》裴松之注引《會稽典錄》說孫策“平定吳會(吳郡、會稽郡),誅其英豪”,《郭嘉傳》說孫策“所誅皆英豪雄傑能得人死力者”,可見殺的都是什麼人。
33.孫堅舊部有:程普,右北平郡土垠縣人;黃蓋,零陵郡泉陵縣人;韓當,遼西郡令支縣人。孫策舊部有:周瑜,廬江郡舒縣人;蔣欽,九江郡壽春縣人;周泰,九江郡下蔡縣人;陳武,廬江郡松滋縣人。流亡北士有:張昭,彭城國人;諸葛瑾,琅琊郡陽都縣人;步騭,臨淮郡淮陰縣人;張紘,廣陵郡人;嚴畯,彭城國人;是儀,北海國營陵縣人。
34.陳寅恪先生《崔浩與寇謙之》一文即將其稱之為“法家寒族之曹魏政權”。
35.孔融事見《後漢書·孔融傳》,荀彧事見前述。
36.范文瀾先生即指出:“士族障礙著曹操代漢做皇帝,與其說是為了擁漢,毋寧說是向曹操交換做官特權。”見范文瀾《中國通史》。
37.《三國志·先主傳》曾高度評價劉備入蜀以後的人事安排:董和、黃權、李嚴是劉璋的舊部,吳壹、費觀是劉璋的姻親,彭羕曾受劉璋的排斥,劉巴則為自己所忌恨,卻“皆處之顯任,盡其器能”,結果是“有志之士,無不競功”。《三國志·張裔傳》則稱諸葛亮“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此賢愚之所以僉忘其身者也”。
38.見《三國志》之《周群傳》、《彭羕傳》、《廖立傳》、《來敏傳》。
第六章
1.三種形象的說法是朱維錚先生提出的。
2.三種意見的說法是錢穆先生提出的。
3.見《三國志·關羽傳》。
4.請參看胡適《〈三國志演義〉序》。
5.請參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
6.見《三國志·陸遜傳》及裴松之注引《吳錄》。
7.見《三國志·鄧芝傳》。
8.以上見《三國志·吳主傳》。
9.見《三國志·鄧芝傳》。
10.見《三國志·吳主傳》。
11.見《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
12.見《三國志·吳主傳》裴松之注引《吳書》。
13.以下涉及劉備事,無另注者均見《三國志·先主傳》。
14.見《三國志·先主傳》裴松之注引《魏書》。
15.見《三國志》之《魯肅傳》、《呂蒙傳》。
16.據說當時曹丕眺望長江說:“彼有人焉,未可圖也。”見《三國志·吳主傳》。
17.見《三國志·先主傳》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
18.見《三國志·簡雍傳》。
19.見《三國志·黃權傳》。
20.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劉備自稱漢中王,封關羽為前將軍,張飛為右將軍,馬超為左將軍,黃忠為後將軍,所謂“五虎上將”其實只有這四人。景耀三年(公元260年),劉禪追諡關羽為壯繆侯,張飛為桓侯,馬超為威侯,黃忠為剛侯,也沒有趙雲。後來由於姜維等人打抱不平,趙雲才在第二年被追諡為順平侯。
21.請參看田餘慶先生《孫吳建國的道路》一文。
22.“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見諸葛亮《後出師表》。此文正史不載,文集不錄,學者多疑為偽作,但仍可代表諸葛亮的思想。
11.關於曹魏和蜀漢兩國的國情,可以查看他們的錢幣。曹魏的銅錢質量高,分量足,蜀漢的則簡直就是劣幣。田餘慶先生的《〈隆中對〉再認識》則稱:“歷史決定了劉備是一個奔竄求存的角色,歷史只給了諸葛亮一個小國寡民的政治舞台。”所以,“劉備出峽,全軍覆滅;諸葛北伐,積年無成”。另據《晉書·宣帝紀》,司馬懿評價諸葛亮稱:“亮志大而不見機,多謀而少決,好兵而無權。”詳請參看拙著《品三國》。
12.見《晉書·宣帝紀》。
13.請參看《華陽國志·劉後主志》、王夫之《讀通鑑論》。
14.見《三國志·馬良傳》及裴松之注引《襄陽記》。關於馬謖的結局,《三國志》記載不一。《諸葛亮傳》稱“戮謖以謝眾”,《王平傳》稱“丞相亮既誅馬謖”,《馬良傳》稱“亮進無所據,退軍還漢中,謖下獄物故,亮為之流涕”,《向朗傳》稱“謖逃亡,朗知情不舉,亮恨之,免官還成都”。詳請參看拙著《品三國》。
15.李嚴被廢事見《三國志·李嚴傳》及裴松之注引彈劾奏章。李嚴被廢原因,請參看田餘慶《蜀史四題》、拙著《品三國》。
16.下引譙周事跡言論無另注者,均見《三國志·譙周傳》。
17.譙周的投降論是一氣呵成的,改寫成對話體是為了便於理解。
18.見《三國志·譙周傳》裴松之注引《蜀記》。
19.見《三國志·薛綜傳》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三國志·孫皓傳》裴松之注引《襄陽記》及《資治通鑑》卷七十八。
20.見《三國志·後主傳》裴松之注引《蜀記》。
21.劉備和諸葛亮信任重用的人,除關羽、張飛、馬超、黃忠、趙雲外,其餘有:龐統,荊州襄陽人;法正,扶風郿縣人;許靖,汝南平輿人;李嚴,荊州南陽人;糜竺,東海朐(讀如渠)縣人;董和,南郡枝江人;魏延,荊州義陽人;楊儀,荊州襄陽人;馬謖,襄陽宜城人;蔣琬,零陵湘鄉人;費禕,江夏鄳(讀如盟)縣人;姜維,天水冀縣人。這些人有的屬於荊州集團,有的屬於東州集團,但都不是益州人。益州土著受信任的只有:費詩,犍為南安人;黃權,巴西閬中人;王平,巴西宕渠人。但王平起先不受信任,黃權後來不受信任,費詩中間出問題。諸葛亮提拔信任的益州人則有:楊洪,犍為武陽人;何祗,楊洪門下;張裔,蜀郡成都人。不過,諸葛亮並不能改變劉備既定之“荊州第一,東州第二,益州第三”的組織路線。
22.冤殺益州豪族常房諸子一案載在《三國志·後主傳》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裴松之認為是“妄殺不辜”。另請參看羅開玉《成都武侯祠“攻心”聯再研究》。
23.以上見《三國志·後主傳》及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
24.關於這副對聯,請參看拙撰《武侯治蜀與“攻心聯”》,已收入《帝國的惆悵》一書。
25.見《三國志·後主傳》及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
26.見《晉書·武帝紀》。
27.見《三國志·孫皓傳》。
28.見《三國志》之《吳主傳》、《陸遜傳》。
29.見《三國志·孫翊傳》裴松之注引《典略》、《三國志·孫策傳》。
30.見《三國志·張昭傳》裴松之注引《吳歷》。
31.以下論述均請參看田餘慶先生《孫吳建國的道路》一文,詳請參看拙著《品三國》。
32.《三國志·吳主傳》裴松之注引《傅子》說孫策“誅其名豪,威行鄰國”,《孫韶傳》裴松之注引《會稽典錄》說孫策“平定吳會(吳郡、會稽郡),誅其英豪”,《郭嘉傳》說孫策“所誅皆英豪雄傑能得人死力者”,可見殺的都是什麼人。
33.孫堅舊部有:程普,右北平郡土垠縣人;黃蓋,零陵郡泉陵縣人;韓當,遼西郡令支縣人。孫策舊部有:周瑜,廬江郡舒縣人;蔣欽,九江郡壽春縣人;周泰,九江郡下蔡縣人;陳武,廬江郡松滋縣人。流亡北士有:張昭,彭城國人;諸葛瑾,琅琊郡陽都縣人;步騭,臨淮郡淮陰縣人;張紘,廣陵郡人;嚴畯,彭城國人;是儀,北海國營陵縣人。
34.陳寅恪先生《崔浩與寇謙之》一文即將其稱之為“法家寒族之曹魏政權”。
35.孔融事見《後漢書·孔融傳》,荀彧事見前述。
36.范文瀾先生即指出:“士族障礙著曹操代漢做皇帝,與其說是為了擁漢,毋寧說是向曹操交換做官特權。”見范文瀾《中國通史》。
37.《三國志·先主傳》曾高度評價劉備入蜀以後的人事安排:董和、黃權、李嚴是劉璋的舊部,吳壹、費觀是劉璋的姻親,彭羕曾受劉璋的排斥,劉巴則為自己所忌恨,卻“皆處之顯任,盡其器能”,結果是“有志之士,無不競功”。《三國志·張裔傳》則稱諸葛亮“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此賢愚之所以僉忘其身者也”。
38.見《三國志》之《周群傳》、《彭羕傳》、《廖立傳》、《來敏傳》。
第六章
1.三種形象的說法是朱維錚先生提出的。
2.三種意見的說法是錢穆先生提出的。
3.見《三國志·關羽傳》。
4.請參看胡適《〈三國志演義〉序》。
5.請參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
6.見《三國志·陸遜傳》及裴松之注引《吳錄》。
7.見《三國志·鄧芝傳》。
8.以上見《三國志·吳主傳》。
9.見《三國志·鄧芝傳》。
10.見《三國志·吳主傳》。
11.見《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
12.見《三國志·吳主傳》裴松之注引《吳書》。
13.以下涉及劉備事,無另注者均見《三國志·先主傳》。
14.見《三國志·先主傳》裴松之注引《魏書》。
15.見《三國志》之《魯肅傳》、《呂蒙傳》。
16.據說當時曹丕眺望長江說:“彼有人焉,未可圖也。”見《三國志·吳主傳》。
17.見《三國志·先主傳》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
18.見《三國志·簡雍傳》。
19.見《三國志·黃權傳》。
20.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劉備自稱漢中王,封關羽為前將軍,張飛為右將軍,馬超為左將軍,黃忠為後將軍,所謂“五虎上將”其實只有這四人。景耀三年(公元260年),劉禪追諡關羽為壯繆侯,張飛為桓侯,馬超為威侯,黃忠為剛侯,也沒有趙雲。後來由於姜維等人打抱不平,趙雲才在第二年被追諡為順平侯。
21.請參看田餘慶先生《孫吳建國的道路》一文。
22.“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見諸葛亮《後出師表》。此文正史不載,文集不錄,學者多疑為偽作,但仍可代表諸葛亮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