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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老子》一書雖然多有權謀,那也是高級權謀。比如“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老子·第五十七章》),就很有道理。兵不厭詐,故“兵以詐立”,這就是“奇”。國有常法,故“國因法治”,這就是“正”。若要天下歸心,則還得清心寡欲,清淨無為,這就是“無事”。這也是道家的一貫主張。但無論怎樣取天下,總歸還是要取。所以,老子的無為,其實是假無為。他嘴巴上講“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老子·第六十三章》),骨子裡卻是“為有為,事有事,味有味”。只不過在老子看來,要想“有所為”,必先“無所為”,或者裝著“無所為”。因為按照老子的辯證法,矛盾對立的雙方,總是相互轉化的。你越是想得,就越是沒有;越是不想,就越能得到。“沒有”到什麼程度,就能“占有”到什麼程度。“後退”到什麼程度,就能“前進”到什麼程度。如果什麼都不去想,那就什麼都能做,什麼都能得,什麼都能有。這一點,老子倒不避諱。《老子·第三十四章》說:聖人“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第二十二章》說:“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第三章》更乾脆說:“為無為,則無不為矣!”據說,這就叫“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第三十七章》)。可見老子的“無為”,其實是“有為”,甚至是“大有作為”。它甚至不過是重拳出擊之前的收回胳膊,難怪有那麼多的“有為者”會喜歡《老子》了。
這就是老莊的第四個區別,即“老子假無為,莊子真無為”。莊子一生,不知把多少送上門來的功名利祿拒之門外,我們前面已經講過。這件事,一般都理解為莊子的清高。其實莊子不是清高,而是透徹。也就是說,作為哲學家,莊子想明白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人活著,為什麼?是為了有名嗎?不是。在《天道》篇,莊子曾經假借老子的話說,你管我叫牛,我就跟著你把自己叫做牛;你管我叫馬,我就跟著你把自己叫做馬(呼我牛也而謂之牛,呼我馬也而謂之馬),有什麼關係呢?那麼,是為了有用嗎?也不是。在《人間世》,莊子講:有一棵樹,奇大無比,許多人都去看它(觀者如市),只有一位大木匠不屑一顧,說這是沒有用的東西。晚上,樹就來跟他說話,說我要是有用,豈不早就被你們砍掉了?正因為我什麼用都沒有,這才活到今天。這正是我的大用啊!
五 老莊之別(5)
顯然,在莊子看來,有名有用,都沒有意義。因為他們都不是生命的目的,也不是人生的價值。前面說過,莊子是主張逍遙的。《莊子》的第一篇,就是《逍遙遊》。所謂“逍遙遊”,也就是真實而自由地活著。這個問題,我們將在後面再說(請參看本書第六章第三節)。這裡要說的是,正因為莊子主張逍遙遊,主張真實而自由地活著,所以,他嚮往的生活,是曠野之處有一棵沒有用的大樹,卻能夠“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是腰上綁一隻沒有用的葫蘆,在江湖之上飄;是有一搭沒一搭地在河邊釣魚,釣不釣得到無所謂。我相信,當莊子這樣逍遙的時候,他也一定想明白了另外兩個問題:世界上什麼最可寶貴,什麼最有價值。什麼最可寶貴呢?生命。什麼最有價值呢?自由。這兩個問題合起來,就可以表述為這樣一句話: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的價值在於自由。
我認為,這就是莊子哲學的核心。莊子一生,也在實踐著他的哲學。為了生命和自由,莊子把很多問題都想得很開,把很多事情都看得很淡。比方說,在孔子那裡極為重要的“名”,在莊子這裡就無所謂。他也不在乎自己有沒有用,甚至沒有用更好。相反,如果為了生命之外的東西去死,在莊子看來,那就可悲了。為此,他連儒家極其推崇的“以身殉國”、“捨生取義”也予以否定。在《駢拇》篇,莊子說,歷來就有人為了生命以外的事情去死。小人為了利益,士人為了名譽,大夫為了家國,聖人為了天下。這些人,事業不同,名聲也不同,但在違背天性傷害生命這一點上,是一樣的,都不可取。由此可見,莊子把個體的生命看得高於一切,它甚至高於道德追求、民族大義、國家利益、社會理想。
莊子的可貴正在這裡,莊子的問題也在這裡。在那樣早的一個時代,莊子能夠切身體會到人的“不自由”,並對這“不自由”進行批判和反抗,是可貴的。但將自由理解為或解釋成不做事,不作為,則是他的局限。他不知道,自由從來就不是天賦,也從來就不屬於自然,只屬於人類。唯人知自由,唯人能自由,因為人做事。於是,人就有了“自由意志”。正因為有“自由意志”,他才能進行選擇。比方說,為了民族、國家、他人,放棄和犧牲自己的生命。這就是孟子所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因此,見義勇為、赴湯蹈火、為國捐軀等等,並非如莊子所說,是對自由的否定。恰恰相反,如果是出自當事人的自由意志,是他心甘情願的自由選擇,那麼,就正是對自由的肯定。在這裡,“自由意志”四個字,是極為重要的。
當然,我們不能以這樣一種現代觀念來苛求古人。而且,由於莊子是那樣地注重人的個體生命和自由精神,他的哲學便充滿了聰慧和靈氣,讓人讀後心馳神往,久久不能忘懷。我同意李澤厚先生的觀點,莊子哲學,是可以看作美學的(《中國古代思想史論》)。莊子對後世的影響主要在文學藝術領域,道理也在這裡。
這大約就是老、莊的區別了,即老子“以無為求有為”,莊子“以無為求無為”。這正是一種辯證的關係。而且,按照辯證法的邏輯,它還將發展為第三個階段,即“以有為求無為”。我們知道,這就是禪宗。
不過這已是後話。現在要回答的,是前面提出的那個問題:儒道兩家誰是誰非?
六 儒道再評價(1)
前面說過,儒家與道家的根本分歧,就是“有為還是無為”。那麼,道家為什麼主張“無為”呢?原因也有三個:古無為而今有為,道無為而德有為,天無為而人有為。所以,儒道之爭,也就是古今之爭、道德之爭、天人之爭。兩家的是非,亦在於此。
先說“古今之爭”。
說儒道之爭是古今之爭,其實並不準確。因為先秦諸子中真正主張與時俱進的,只有法家。道家和儒家,還有墨家,都主張回到過去,只不過老莊退得更遠而已。所以儒道兩家的區別,也僅僅在於“遠古還是近古”。主張“復古”,則是一樣的。
這並非沒有道理,更不是沒有原因。原因就是對當時的社會狀態不滿意。不滿意現在,就會想念和嚮往從前。這是很正常的心理,也很普遍的心理。問題是,當人們想念從前嚮往從前的時候,他們往往只記得住從前的好處,記不住從前的壞處,而且那好處也往往被放大。也就是說,當人們把過去的時代描繪得無比美好時,這種描繪是不準確的,不真實的,至少也是不全面的。
這就是老莊的第四個區別,即“老子假無為,莊子真無為”。莊子一生,不知把多少送上門來的功名利祿拒之門外,我們前面已經講過。這件事,一般都理解為莊子的清高。其實莊子不是清高,而是透徹。也就是說,作為哲學家,莊子想明白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人活著,為什麼?是為了有名嗎?不是。在《天道》篇,莊子曾經假借老子的話說,你管我叫牛,我就跟著你把自己叫做牛;你管我叫馬,我就跟著你把自己叫做馬(呼我牛也而謂之牛,呼我馬也而謂之馬),有什麼關係呢?那麼,是為了有用嗎?也不是。在《人間世》,莊子講:有一棵樹,奇大無比,許多人都去看它(觀者如市),只有一位大木匠不屑一顧,說這是沒有用的東西。晚上,樹就來跟他說話,說我要是有用,豈不早就被你們砍掉了?正因為我什麼用都沒有,這才活到今天。這正是我的大用啊!
五 老莊之別(5)
顯然,在莊子看來,有名有用,都沒有意義。因為他們都不是生命的目的,也不是人生的價值。前面說過,莊子是主張逍遙的。《莊子》的第一篇,就是《逍遙遊》。所謂“逍遙遊”,也就是真實而自由地活著。這個問題,我們將在後面再說(請參看本書第六章第三節)。這裡要說的是,正因為莊子主張逍遙遊,主張真實而自由地活著,所以,他嚮往的生活,是曠野之處有一棵沒有用的大樹,卻能夠“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是腰上綁一隻沒有用的葫蘆,在江湖之上飄;是有一搭沒一搭地在河邊釣魚,釣不釣得到無所謂。我相信,當莊子這樣逍遙的時候,他也一定想明白了另外兩個問題:世界上什麼最可寶貴,什麼最有價值。什麼最可寶貴呢?生命。什麼最有價值呢?自由。這兩個問題合起來,就可以表述為這樣一句話: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的價值在於自由。
我認為,這就是莊子哲學的核心。莊子一生,也在實踐著他的哲學。為了生命和自由,莊子把很多問題都想得很開,把很多事情都看得很淡。比方說,在孔子那裡極為重要的“名”,在莊子這裡就無所謂。他也不在乎自己有沒有用,甚至沒有用更好。相反,如果為了生命之外的東西去死,在莊子看來,那就可悲了。為此,他連儒家極其推崇的“以身殉國”、“捨生取義”也予以否定。在《駢拇》篇,莊子說,歷來就有人為了生命以外的事情去死。小人為了利益,士人為了名譽,大夫為了家國,聖人為了天下。這些人,事業不同,名聲也不同,但在違背天性傷害生命這一點上,是一樣的,都不可取。由此可見,莊子把個體的生命看得高於一切,它甚至高於道德追求、民族大義、國家利益、社會理想。
莊子的可貴正在這裡,莊子的問題也在這裡。在那樣早的一個時代,莊子能夠切身體會到人的“不自由”,並對這“不自由”進行批判和反抗,是可貴的。但將自由理解為或解釋成不做事,不作為,則是他的局限。他不知道,自由從來就不是天賦,也從來就不屬於自然,只屬於人類。唯人知自由,唯人能自由,因為人做事。於是,人就有了“自由意志”。正因為有“自由意志”,他才能進行選擇。比方說,為了民族、國家、他人,放棄和犧牲自己的生命。這就是孟子所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因此,見義勇為、赴湯蹈火、為國捐軀等等,並非如莊子所說,是對自由的否定。恰恰相反,如果是出自當事人的自由意志,是他心甘情願的自由選擇,那麼,就正是對自由的肯定。在這裡,“自由意志”四個字,是極為重要的。
當然,我們不能以這樣一種現代觀念來苛求古人。而且,由於莊子是那樣地注重人的個體生命和自由精神,他的哲學便充滿了聰慧和靈氣,讓人讀後心馳神往,久久不能忘懷。我同意李澤厚先生的觀點,莊子哲學,是可以看作美學的(《中國古代思想史論》)。莊子對後世的影響主要在文學藝術領域,道理也在這裡。
這大約就是老、莊的區別了,即老子“以無為求有為”,莊子“以無為求無為”。這正是一種辯證的關係。而且,按照辯證法的邏輯,它還將發展為第三個階段,即“以有為求無為”。我們知道,這就是禪宗。
不過這已是後話。現在要回答的,是前面提出的那個問題:儒道兩家誰是誰非?
六 儒道再評價(1)
前面說過,儒家與道家的根本分歧,就是“有為還是無為”。那麼,道家為什麼主張“無為”呢?原因也有三個:古無為而今有為,道無為而德有為,天無為而人有為。所以,儒道之爭,也就是古今之爭、道德之爭、天人之爭。兩家的是非,亦在於此。
先說“古今之爭”。
說儒道之爭是古今之爭,其實並不準確。因為先秦諸子中真正主張與時俱進的,只有法家。道家和儒家,還有墨家,都主張回到過去,只不過老莊退得更遠而已。所以儒道兩家的區別,也僅僅在於“遠古還是近古”。主張“復古”,則是一樣的。
這並非沒有道理,更不是沒有原因。原因就是對當時的社會狀態不滿意。不滿意現在,就會想念和嚮往從前。這是很正常的心理,也很普遍的心理。問題是,當人們想念從前嚮往從前的時候,他們往往只記得住從前的好處,記不住從前的壞處,而且那好處也往往被放大。也就是說,當人們把過去的時代描繪得無比美好時,這種描繪是不準確的,不真實的,至少也是不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