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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味”和印度的nasa,涵義或引申義並不相同,但是,二者都同出於舌頭,而不像西方那樣審美對象只限於眼之所見和耳之所聞,其中必有原因。  西方文論學家企圖把一篇文學作品加以分析、解剖,給每一個被分析的部分一個專門名詞,支離繁瑣。而東方的以中國文論家為代表的文論家則從整體出發,把他們從一篇文學作品中悟出來的道理或者印象,用形象化的語言,來給它一個評價,比如“清新庚開府,俊逸鮑參軍”,對李白則稱之曰“飄逸豪放”,對杜甫則稱之為“沉鬱頓挫”,如此等等,例子不勝枚舉,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文論話語,想把它們融會在一起,不亦難乎!至於這兩種話語哪一個更好,我無法回答。我是不薄西方愛東方,就讓這兩種話語並駕齊驅,共同發展下去吧。  王靜安《人間詞話》說:“‘紅杏枝頭春意鬧’,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雲破月來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這類有關“煉”字的論述,古代文論中極多。西方寫散文和寫詩,使用的詞兒有時也會不相同的,其中也有“煉”的意味,但不像中國這樣嚴重而已。在中國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出許多來,僅就大家所熟知的例子就有“春風又綠江南岸”中的“綠”字,可以說:著一“綠”字而境界全出。“先生之德,山高水長”改一個字,把“德”改為“風”,則意味迥乎不同。至於“池塘生青草”這樣傳頌千古的名句,若譯為西文,則必平淡枯燥,讓西方人大惑不解。唐代王維的詩,與此句有相通之處。我個人認為,這是中國詩歌與禪趣密切相聯的表現,只能意會,不能言傳,一落言筌,立即失色。  中國這些話語,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很籠統,很不確切,有人可能認為是不“科學”——我坦白承認,我從前就屬於這類人——很模糊。我現在卻認為,妙就妙在模糊上。模糊能給人以整體概念和整體印象。這樣一來,每個讀者都有發揮自己想像力和審美能力的完全的自由,海闊天空,因人而異,每個人都能夠得到自己那一份美感享受,不像西方文論家那樣,對文學作品硬作機械的分析,然後用貌似謹嚴、“科學”的話語,把自己的意見表達出來,牽著讀者的鼻子走,不給讀者以發揮自己想像力的自由。假如給點自由的話,也決不會太多。  當年魯迅主張“拿來主義”,我們現在要在拿來的同時,大力張揚“送去主義”。你不來拿,我偏要送給你,但送之必有術。其術首先認真鑽研我們這一套植根於東方綜合思維模式的文論話語,自己先要說得清楚,不能以己之昏昏昭昭;其次則要徹底剷除“賈桂思想”,理直氣壯地寫出好文章,提出新理論。只要我們的聲音響亮準確,必能振聾發聵。  在德國,實證主義的研究方法,其精神與中國考據並無二致,其目的在於拿出證據,追求真實——我故意不用“真理”二字,然後在確鑿可靠的證據的基礎上,抽繹出實事求是的結論。德國學術以其“徹底性”蜚聲世界。  令人吃驚的是,到了今天,竟還有少數學者,懷抱“科學”的尚方寶劍,時不時祭起了“科學”的法寶,說我的說法不“科學”,沒有經過“科學”的分析。另外還有個別學者,張口“這是科學”,閉口“這是科學”,來反對中國的氣功,甚至中國的醫學、針灸、拔罐子等等傳統醫療方法。把氣功說得太神,我也無法接受。但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經過國內外多年的臨床應用,證實這些方法確實有效,竟還有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死抱住“科學”不放,豈不令人駭異嗎?  現在事實已經證實了,這位“賽先生”(即科學)確實獲得了一部分成功,獲得了一些真理,這是不能否認的。但是,通向真理的道路,並不限於這一條。東方的道路也同樣能通向真理。  漢語只有單字,沒有字母,沒有任何形態變化,詞性也難以確定,有時難免顯得有點模糊。在五四運動期間和以後一段時間內,有人就想進行改革,不是文字改革,而是語言改革,魯迅就是其中之一,胡適也可以算一個。到了現在,“語言改革”的口號沒有人再提了。但是研究漢語的專家們的那一套分析漢語語法的方式,我總認為是受了研究西方有形態變化的語言的方法的影響。我個人認為,這一條路最終是會走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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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是一種微末的日用食品,平時誰也不會重視它。可是“糖”這個字在西歐各國的語言中都是外來語,來自同一個梵文字sarkarā,這充分說明了,歐美原來無糖,糖的原產地是印度。這樣一來,糖一下子就同我的研究工作掛上了鉤。於是我就開始注重這個問題,並搜集這方面的資料。後來,又由於一個偶然的機會,一張伯希和從敦煌藏經洞拿走的,正面寫著一段佛經,背面寫著關於印度造糖法的殘卷,幾經輾轉,傳到了我的手裡。大家都知道,敦煌殘卷多為佛經,像這樣有關科技的殘卷,真可謂是鳳毛麟角,絕無僅有。從伯希和起,不知道有多少中外學人想啃這個硬核桃,但是沒有能啃開,最後終於落到我手中。我也驚喜欲狂,終於啃開了這個硬核桃。  唐太宗派人到印度去學習製糖法,不過表示當時印度在製糖技術的某一方面有高於中國之處。中國學習的結果是,自己製造出來的糖“色味逾西域遠甚”。文化交流的歷史往往如此。在以後的長時間內,中印在製糖方面還是互相學習的。  糖本是一件小東西,然而在它身上卻馱著長達一千多年的中印兩國文化交流的歷史。  印度的寓言故事,不但見於《伊索寓言》中,也見於許多歐洲古代和近代書中,比如《十日談》、《拉芳丹寓言》、《格林童話集》等等。關於這個問題,歐洲學者們是有爭論的。一派主張原產於希臘,另一派主張原產於印度。儘管他們的看法不同,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他們承認這些寓言故事不是獨立產生的,我是主張:絕大部分源於印度。有什麼證實呢?眾所周知,印度在文藝創作方面是有一些特點的,印度人民比較富於幻想力。  印度書《五卷書》在印度傳本甚多,傳播的地區很廣,傳播的時間很長。其中的寓言故事絕大部分都是民間故事,是老百姓自己創造出來的。以後,各個宗教都利用這些故事為宣揚自己的教義服務。有一些文人學士也在不同時期採用不同的形式,把這些故事搜集起來,加以整理、編寫,寫成了不同的書。《五卷書》是其中最聞名最有代表性的一部。這一部書最晚的一個本子是公元12世紀才纂成的。最早的本子始於何時,現在還說不清,恐怕要早上幾百年,近千年。6世紀時,《五卷書》被譯成了巴列維語。由巴列維語轉譯成阿拉伯語和古代敘利亞語。這個巴列維語譯本現在已經佚失。但是根據這個譯本而譯出來的阿拉伯語譯本卻以《卡里來和笛木乃》的名字成為《五卷書》走遍了全世界的階梯。  “詩的靈魂”理論的輪廓大體如下:詞彙有三重功能,能表達三重意義:一、表示功能——表示義(字面義,本義);二、表示功能——指示義(引申義,轉義);三、暗示功能——暗示義(領會義)。以上三個系列又可以分為兩大類:說出來的,包括一和二;沒有說出來的,包括三,在一和二也就是表示功能和指示功能耗盡了表達能力之後,暗示功能發揮作用。這種暗示就是他們所謂的“韻”。《韻光》第一章說:可是領會義,在偉大詩代的語言(詩)中,卻是另外一種不同的東西;這顯然是在大家都知道的肢體(成分)以外的不同的東西,正像女人中的(身上的)美一樣。這種暗示功能、暗示義(領會義)有賴於讀者的理解力和想像力,可能因人而異,甚至因時因地而異,讀者的理解力和想像力在這裡有極大的能動性。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這也許就是產生美感的原因。這種暗示就是這一批文藝理論家的所謂韻(dhvani)。在審美活動過程中,審美主體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得越大,他就越輕易感到審美客體美,這就是“韻”的奇妙作用。韻是詩的靈魂。  他們把詩分為三個層次:第一,真詩,以沒有說出來的東西也就是暗示的東西為主;第二,價值次一等的詩,沒有說出來的只占次要地位,只是為了裝飾已經說出來的東西;第三,沒有價值的詩,把一切重點都放在華麗的語言上,放在雕琢堆砌上。在這裡,可以說是層次分明。沒有說出來的暗示的東西,其價值超過說出來的東西,在說出來的東西中,詞藻雕飾最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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