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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為別有用心者向政治人物施放"糖衣炮彈"大開了方便之門.南昌的商家、店鋪出錢請胡長清過"書法家癮","法輪功"等偽科學組織曾搬出與某些個"思想開明"的領導的"關係"大肆招搖撞騙,等等,無不是拉大旗做虎皮,將領導的風雅當槍使.毫不誇張地講,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迷戀於風雅而不能自拔,不但是他個人的悲劇,同時更可能是社會的禍患.

  領導就是領導,領導如欲風雅,可以在家中自賞,也可以在退休後全力為之,總之在任時當嚴格自律,潔身自好.湖南一名老教師曾給中學同學、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寫信,懇請他為自己新蓋的樓房題字,朱總理回信婉言謝絕,說我有"五誡",其中一誡就是不題字.朱總理的字我曾經見過一次,那是一家文藝類報紙從別處"挖"過來印上去的,筆法洗鍊,剛勁有力,堪稱上品.可敬的是,他堅決不以"書法家"自居,相較之下,某些"平易近人"、有求必應的風雅官就要瀟灑和風光得多了.

  胡萬林胡萬林+柯雲路=?

  胡萬林,小學文化,曾因犯罪兩進監獄,共被勞改24年.先後在新疆、山西、陝西和河南等地非法行醫,共治死患者多達200人.就是這樣一個號稱一把硭硝治好天下疑難雜症的江湖游醫,卻一度被神化為"曠世神醫"、"當代華佗",在不少地方掀起了一股聲勢浩大的"胡大師熱",被他矇騙的不但有成千上萬的普通患者,而且還有很多像河南省漯河市市長劉法民那樣的官員、幹部、知識分子,真可謂劣跡斑斑、血債纍纍.

  柯雲路,作家,上世紀80年代初以小說《新星》一夜走紅,之後《衰與榮》、《夜與晝》等現實主義作品繼續獲得好評.80年代末轉而"研究"並大肆宣揚神秘主義、特異功能和"人體宇宙學",以《大氣功師》為代表的一批明目張胆地反對科學、鼓吹迷信的作品,在社會上暢銷不衰.而其《發現黃帝內經》一書,最直接、最露骨地替胡萬林搖旗吶喊,嚴重誤導患者,影響尤為惡劣.

  胡被依法逮捕後,柯雲路又推出《重組生命世界》為之辯護,還與胡的支持者一道四處奔走,組織了一系列企圖"營救"胡萬林的活動,其誓死扞衛偽科學之意志之"堅定",氣焰之囂張,世所罕見,絕無僅有.

  胡萬林與柯雲路,一個是坑蒙拐騙的江湖大騙子,一個是著述等身的知名文化人;一個是在巫道、黑道、紅道都敢"通吃"的實踐家,一個是在文場、官場、商場都曾受寵的理論家;一個依靠大話、空話、鬼話支撐起了"天下最後一座醫院"的牌子,一個憑藉胡言、妄言、妖言炮製了"發現東方文明系列"的彌天大謊;一個聲嘶力竭地把自己打扮成遍嘗山中百草、深研醫學典籍、發明了"膚蘇定律"的人間奇才,一個厚顏無恥地把自己武裝成集"哲學家、文化學家、心理學家、生命科學家、氣功學家、語言學家、思維學家、文學家、古

  文化學家、宗教學家、佛學家、教育學家、歷史學家"於一身的千古聖賢……

  那麼,把胡萬林與柯雲路加在一起,將會產生一個何等驚天動地的奇蹟?

  相較胡萬林而言,柯雲路更值得人們注意和警惕.胡萬林充其量不過是一個詭計多端的騙子和膽大包天的流氓,只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他縱有一百張嘴也抵賴不了,遲早必將受到法律制裁.但柯雲路是一個道行很深的文化人,一個在普通讀者中享有很高知名度,具有很強的影響力和號召力的作家,他的目的並不僅僅在於靠寫幾本為胡萬林捧臭腳的暢銷書賺錢(儘管他的確因此而暴富),而是深謀遠慮,胸中有"雄心壯志"存焉.

  胡萬林被檢察院正式起訴後,有受害者家屬強烈要求將柯雲路及有關出版單位追加為被告.但有法律專家指出,如果找不到柯雲路與胡萬林之間"有同謀行為"的事實證據,法律恐怕將無能為力.其實這正是柯雲路的"高明"之處——胡萬林不過是他樹立的一個典型,他何需身體力行與他搞"合作"?他早已超越了胡萬林那種江湖騙子的層次,而是達到了據說能讓"意識體"具有"不斷尋找生命依附並豐富、發展的能力",即"靈魂附體"的空前高度,他不但要求"重新認識那些神話(比如《西遊記》、《封神榜》)的真實性",而且認定"我們面對一個貌似繁榮,實際上充滿危機、矛盾、痛苦、困惑的現代世界……我們要從對氣功的研究中發現新的崇高精神.人類當前需要新的精神,時代需要尋找到新的意義",他直言不諱地宣稱,他現在"每天都在練習九大技術","我在執行宇宙旨意"!

  看吧,始而許諾強身健體,包治百病;繼而辦班,開醫院,糾集追隨者,成立研究所(未經合法登記的"中國生命科學院"),出書,出磁帶,賣錄相帶,大斂其財;最終發展到要為年輕人找到生命的意義,為時代尋找"新的意義",要當仁不讓地"執行宇宙旨意"……這一套把戲聽著怎麼這麼耳熟?

  對了,這不正好與"法輪功"教主李洪志從蹩腳小號手到"大氣功師"再到"救世主"的軌跡不謀而合嗎?一個"法輪功"組織被依法取締了,其他反科學、反文明、反社會的組織似乎並未兔死狐悲,如果任其繼續滋長、泛濫下去,等到他們有朝一日找到了新的"時代精神",真刀真槍地執行起了"宇宙的旨意",其災難性後果恐怕連"法輪功"那一路的"大師們"也要自嘆弗如的.

  胡萬林+柯雲路=?

  李洪志?

  賴昌星假如賴昌星引渡回國

  福建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犯賴昌星,與老婆及三個孩子從香港逃到加拿大已經四年了.加拿大難民法庭近日做出裁決,認為賴昌星犯有走私及賄賂罪,根據他在中國和加拿大可能受到的懲罰,屬於嚴重罪行,其目的屬於"非政治",因此拒絕了賴提出的難民申請.賴昌星不服裁決,立即提出上訴.

  稍後,加拿大移民局做出決定,將賴昌星夫婦有條件釋放,兩人要繳交八萬加元保釋金

  ,必須繼續留在寓所,同時要定期向當局報到,等候"難民申請"的上訴結果.

  分析家認為,如果加拿大聯邦法庭同意受理賴的上訴,此案還將持續數月或更長時間;如果聯邦法庭拒絕受理,賴有可能很快被驅逐出境.與此同時,加拿大警方對賴提出了企圖在加獲得假護照和洗黑錢兩項指控,但由於中國與加拿大之間尚未訂立引渡條約,因此,賴是否會在加受審,還是會在被驅逐後引渡回中國,將取決於中加兩國交涉的情況.

  在加拿大難民法庭拒絕賴昌星的難民申請之前,很多中國人擔心,如果賴的難民申請被接受,他就可以花著從中國帶出去的巨額黑錢,在加拿大踏踏實實地過他的舒坦日子,而中國政府眼睜睜看著自己通緝的一名要犯得意洋洋地逍遙國外,該是多麼窩火!現在賴的難民申請被拒絕,他即便最後上呈加拿大最高法院,獲得支持的可能性據說也只有百分之一.如果允許做樂觀一些的估計,賴昌星最終被引渡回國,大約只是個時間早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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