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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安全的原則----為了對付它,必須綜合採取上述各項原則,以及其他一些措施,這些措施將在下面談到;
進攻精神的原則----為了對付它,就須自己發揮進攻精神;
機動性的原則----為了對付它,可以採取破壞交通線的辦法。
至於談到我們自己的行動計劃,那麼其著眼點必須是:保證達到政府對於戰爭每一階段所規定的軍事政治目的;同時要使主要行動與次要行動和佯攻活動配合起來。但是必須經常記住:一個計劃的基礎,應該是儘量發揮作戰原則的效用,要儘量做到,在戰鬥尚未開始以前,一場會戰的命運即在戰略方面預先作了決定,或者退一步說,至少應在會戰過程中為自己創造最有利的取勝條件。事實上,這就是一個完美戰略計劃的秘密所在。克勞塞維茨有句名言:“血液是勝利的代價。”現在看來,這個觀點已經過時了。
從正面實施戰術性進攻的日子,正在逐步變成傳說。現在出現了一種戰術藝術,其主要任務在於進攻敵人的側翼和後方。關於這種方法在戰略方面是否適用的問題,將領們還在進行爭辨。當然,這種方法在戰役上也是完全適用的,只不過它是採取另外一種形式來加以運用罷了。毫無疑問,間接路線戰略是一種唯一健全合理的戰略。關於間接路線戰略,以及間接路線在戰略上的應用問題,利德爾-哈特上尉在其著作中進行過卓越的論述。他說明,戰略方面的間接路線內容,要比戰術方面廣泛和複雜得多。為使作戰原則有利於達到自己的目的,必須運用戰略性的間接路線,只有這樣才能在戰鬥開始之前即預先決定戰鬥的結局,使其有利於已方。而要作到這一步,必須首先完成下述三個任務:
一、切斷敵人的交通線,阻止其預備隊的開進和物資補給的前送;
二、遮斷敵人的退卻道路,以此摧毀他們的抵抗意志和瓦解其士氣;
三、打擊敵人的指揮機關,剝奪其司令部有效指揮部隊的能力。
這三項任務的重要性,可以借用拿破崙的一句名言來表示。他說:“軍事學術的全部秘密,就在於使自己成為交通線的主人。”
完成了這三項任務,就為實現戰略的基本使命創造了條件。利德爾-哈特在分析戰略的目的和戰略家的責任時,曾經作過確切的說明:“戰略的真正目的並非要尋找一場會戰,而在於尋找一種有利的戰略形勢,即令這種形勢本身並不能產生決定性的結果,但在這種形勢之下繼之以一場會戰,就有可能達到這個目的。”
要想獲得這種具有決定性的戰略形勢,最主要的手段是完成上述三項任務,以求渙散敵軍的組織。如能作到這一步,一般說來,就有可能瓦解敵軍,或在戰鬥中打垮敵軍。從另一角度來說,為完成這些任務而擬制計劃時,又必須考慮到政治的因素,因為政治因素對於完成任務的方法是有影響的。舉例來說,在破壞敵人的交通線和封鎖他們的後退道路時,如果執行任務的地點離敵人的主力愈近,那麼我方採取行動也就愈快。或者用另一種說法,對敵人淺近的後方實施攻擊,則其效果的反映就快;對其深遠後方實施突擊,則其效果不會那樣迅速得到反映,但其影響卻會增大。因此,在制訂計劃時,必須考慮到作戰所需的時間因素。在我們去年的戰爭中,由於性質的特殊,有一種“人為的原因”,即聯合國不斷進行干涉,時間因素卻受到了限制。所以,在擬訂計劃時,不得不選擇快速取勝的路線,而且寧願放棄更大的效果。關於這一點,我們要在下面進行詳細的說明。
關於目標的合理性問題,還要補充幾句話。目標,一定要提得單純,但是達到目標的方法,則應該有多種多樣。否則,一種方法失敗了,則整個行動計劃就會隨之而破滅。所以在擬訂計劃時,要有幾個方案:“如果……那麼……;當……時,就要……;或者說,一旦出現……,那就應該……。”關於這個問題,利德爾-哈特曾經正確指出:“計劃也象果樹一樣。一棵果樹如果不分枝丫,當然不可能指望它結出果子。計劃如果只有一個方案,只有一個目標,那它就象一根不能結果的光杆木頭。”
我寫本文的目的,是要促使我國軍人對於他們所參加過的戰役進行一番仔細的分析與研究,使他們嘗試應用這種戰略見解和假定,而不要抱殘守缺,因為那種情況在我們的軍事刊物上是有過不少反映的。在這裡,我還要根據上述見解,對我們去年戰爭中的幾個戰役,簡單地作一點介紹。去年最重要的戰役是:“十瘟”戰役(對埃及軍隊的作戰);“撞擊”戰役(還是對埃軍作戰);“埃拉特”戰役(在亞喀巴灣北部地區的作戰);“希南”戰役(解放加利利湖地區)。如果從戰略的觀點來看,按照前面所講的那些原則來衡量,那麼,“羅德斯”戰役(即簽訂停戰協定之戰)也應算在裡面。對這些戰役進行一番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些戰役的計劃,都是以上面談到的那些戰略原則和方法為基礎來制訂的。這就是在戰略上採取間接路線,破壞交通線,進行封鎖,儘量利用計謀以達到突然性,並迅速而徹底地粉碎敵人的展開計劃。至於時間因素,從重要性來說當然不是屬於末位的,但有時卻不能取決於我們自己,但它對於方法的選擇還是具有相當的影響。
進攻精神的原則----為了對付它,就須自己發揮進攻精神;
機動性的原則----為了對付它,可以採取破壞交通線的辦法。
至於談到我們自己的行動計劃,那麼其著眼點必須是:保證達到政府對於戰爭每一階段所規定的軍事政治目的;同時要使主要行動與次要行動和佯攻活動配合起來。但是必須經常記住:一個計劃的基礎,應該是儘量發揮作戰原則的效用,要儘量做到,在戰鬥尚未開始以前,一場會戰的命運即在戰略方面預先作了決定,或者退一步說,至少應在會戰過程中為自己創造最有利的取勝條件。事實上,這就是一個完美戰略計劃的秘密所在。克勞塞維茨有句名言:“血液是勝利的代價。”現在看來,這個觀點已經過時了。
從正面實施戰術性進攻的日子,正在逐步變成傳說。現在出現了一種戰術藝術,其主要任務在於進攻敵人的側翼和後方。關於這種方法在戰略方面是否適用的問題,將領們還在進行爭辨。當然,這種方法在戰役上也是完全適用的,只不過它是採取另外一種形式來加以運用罷了。毫無疑問,間接路線戰略是一種唯一健全合理的戰略。關於間接路線戰略,以及間接路線在戰略上的應用問題,利德爾-哈特上尉在其著作中進行過卓越的論述。他說明,戰略方面的間接路線內容,要比戰術方面廣泛和複雜得多。為使作戰原則有利於達到自己的目的,必須運用戰略性的間接路線,只有這樣才能在戰鬥開始之前即預先決定戰鬥的結局,使其有利於已方。而要作到這一步,必須首先完成下述三個任務:
一、切斷敵人的交通線,阻止其預備隊的開進和物資補給的前送;
二、遮斷敵人的退卻道路,以此摧毀他們的抵抗意志和瓦解其士氣;
三、打擊敵人的指揮機關,剝奪其司令部有效指揮部隊的能力。
這三項任務的重要性,可以借用拿破崙的一句名言來表示。他說:“軍事學術的全部秘密,就在於使自己成為交通線的主人。”
完成了這三項任務,就為實現戰略的基本使命創造了條件。利德爾-哈特在分析戰略的目的和戰略家的責任時,曾經作過確切的說明:“戰略的真正目的並非要尋找一場會戰,而在於尋找一種有利的戰略形勢,即令這種形勢本身並不能產生決定性的結果,但在這種形勢之下繼之以一場會戰,就有可能達到這個目的。”
要想獲得這種具有決定性的戰略形勢,最主要的手段是完成上述三項任務,以求渙散敵軍的組織。如能作到這一步,一般說來,就有可能瓦解敵軍,或在戰鬥中打垮敵軍。從另一角度來說,為完成這些任務而擬制計劃時,又必須考慮到政治的因素,因為政治因素對於完成任務的方法是有影響的。舉例來說,在破壞敵人的交通線和封鎖他們的後退道路時,如果執行任務的地點離敵人的主力愈近,那麼我方採取行動也就愈快。或者用另一種說法,對敵人淺近的後方實施攻擊,則其效果的反映就快;對其深遠後方實施突擊,則其效果不會那樣迅速得到反映,但其影響卻會增大。因此,在制訂計劃時,必須考慮到作戰所需的時間因素。在我們去年的戰爭中,由於性質的特殊,有一種“人為的原因”,即聯合國不斷進行干涉,時間因素卻受到了限制。所以,在擬訂計劃時,不得不選擇快速取勝的路線,而且寧願放棄更大的效果。關於這一點,我們要在下面進行詳細的說明。
關於目標的合理性問題,還要補充幾句話。目標,一定要提得單純,但是達到目標的方法,則應該有多種多樣。否則,一種方法失敗了,則整個行動計劃就會隨之而破滅。所以在擬訂計劃時,要有幾個方案:“如果……那麼……;當……時,就要……;或者說,一旦出現……,那就應該……。”關於這個問題,利德爾-哈特曾經正確指出:“計劃也象果樹一樣。一棵果樹如果不分枝丫,當然不可能指望它結出果子。計劃如果只有一個方案,只有一個目標,那它就象一根不能結果的光杆木頭。”
我寫本文的目的,是要促使我國軍人對於他們所參加過的戰役進行一番仔細的分析與研究,使他們嘗試應用這種戰略見解和假定,而不要抱殘守缺,因為那種情況在我們的軍事刊物上是有過不少反映的。在這裡,我還要根據上述見解,對我們去年戰爭中的幾個戰役,簡單地作一點介紹。去年最重要的戰役是:“十瘟”戰役(對埃及軍隊的作戰);“撞擊”戰役(還是對埃軍作戰);“埃拉特”戰役(在亞喀巴灣北部地區的作戰);“希南”戰役(解放加利利湖地區)。如果從戰略的觀點來看,按照前面所講的那些原則來衡量,那麼,“羅德斯”戰役(即簽訂停戰協定之戰)也應算在裡面。對這些戰役進行一番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些戰役的計劃,都是以上面談到的那些戰略原則和方法為基礎來制訂的。這就是在戰略上採取間接路線,破壞交通線,進行封鎖,儘量利用計謀以達到突然性,並迅速而徹底地粉碎敵人的展開計劃。至於時間因素,從重要性來說當然不是屬於末位的,但有時卻不能取決於我們自己,但它對於方法的選擇還是具有相當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