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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關係。我想問的不是現在,是那天的事。”

  “那天?”

  “瑞穗出事那天。當時您說,瑞穗可能已經腦死亡了。”

  “嗯,”近藤微微點頭,“您想問的是?”

  “我就不拐彎抹角了。如果當時進行了腦死亡判定,您覺得事情會怎樣發展?瑞穗會被判定為腦死亡嗎?希望您能坦率地回答我。”

  近藤驚訝地看著和昌,不明白他為什麼到了現在還問這個。

  “我判斷,”腦神經外科醫生開口道,“她腦死亡的概率非常之高。如果現在我面前有一個孩子,他的狀況和當時令嬡的狀況完全相同,那麼我也會做出同樣的診斷。毫不遲疑。而且,就像那天晚上一樣,我一定會向孩子的父母確認,他們是否有捐獻器官的意願。”

  “儘管瑞穗又活了兩年多?”

  “當時我也和您說過了,雖然大腦已經死亡,但心臟不會馬上停止跳動。只不過,能持續這麼長時間,也是我們沒有想到過的。”

  “那,如果現在給瑞穗做腦死亡判定,會怎麼樣?剛才您說她沒有恢復。那麼您覺得,如果現在做判定,還是會得出腦死亡的結論嗎?”

  近藤緩緩點了點頭。“我想會的。”

  “雖然她的身體在成長?”

  和昌打算說出心裡的疑問,近藤卻露出一絲微笑。

  “我說了什麼奇怪的話嗎?”

  “不,如果換做別的學藝不精的醫生,或許會說判定不是自動進行的吧。正如您指出的,如果大腦的所有功能都停止了,身體絕對不會成長,也不能調節體溫,不能穩定血壓。從過去的常識考慮,這不可能是腦死亡。但是,”近藤話鋒一轉,“過去有幾個這樣的例子。儘管已經被判定為腦死亡,卻又活了好幾年,期間還長高了。對此,移植醫療推進派反駁說,那都不是真正的腦死亡,沒有進行過正式判定。不管怎麼說,總有這種例子,對吧?但是我認為,在法律上認定為腦死亡狀態的案例並不少見。從判定標準上說是腦死亡了,但其實大腦還殘留著一部分功能。而瑞穗小姐——令嬡恐怕就是這樣。”

  “既然殘留著一部分功能,豈非不能稱之為腦死亡?”

  近藤聳了聳肩。

  “您果然是誤解了。不過也怪不得您,因為腦死亡這個詞本身就包含著許多謎團和矛盾。”

  “此話怎講?”

  “腦死亡的定義,是大腦全部功能停止。判定標準,是確認上述定義。但那只不過是原則罷了。因為對於大腦,我們並非全知全解。在哪兒藏著什麼功能,還完全不了解。既然如此,要怎麼確認全部功能停止呢?”

  “的確。”和昌低聲道。

  “您或許也知道,腦死亡這個詞,是為了器官移植而造出來的。1985年,厚生省竹內班公布腦死亡判定標準,將符合標準的狀態稱為腦死亡。確切地說,這是不是等於全部功能停止,是不清楚的。所以,也有人說判定標準錯了。那些反對腦死亡等同於人類死亡的人,其意見也大致如此。”(註:竹內班,指的是厚生省的腦死亡研究班,班長為著名腦外科醫生竹內一夫。所提出的標準也被稱為“竹內標準”。)

  “我覺得這話也有道理。”

  “我理解您的心情。不過,不要忘記,竹內標準沒有給人的死亡下定義,只是給器官移植提供一個做出決定的界線。班長竹內教授最重視的,是‘point of no return(不可恢復點)’——在這種狀態下,甦醒的可能性為零。所以我覺得,這個稱呼不要用‘腦死亡’,用‘恢復不能’或‘臨終等待狀態’更加貼切。但對於想推進器官移植的政府工作人員,他們更想用‘死’這個詞。我的感覺是,就因為這個,事情不必要地複雜了很多。”

  “就算器官移植和認定‘腦死亡等同於人死亡’沒什麼直接關係?”

  “就是這樣。”近藤用力點了點頭,似乎認為和昌跟上了他的思路,“人究竟怎樣才算作‘死’呢?我們不應該在這種哲學問題上太過糾結。我們應該關注的是,符合什麼條件才能夠捐獻器官。但從活人身上摘除器官,這種做法是很難得到法律認可的。所以首先就得指出,‘這個人已經死了’。”

  “已經死了嗎……雖然瑞穗的大腦還殘留著一部分功能,但和判定標準對照,大概已經腦死亡了,也就是死了——是這個意思嗎?”

  “沒錯。”

  “儘管她還在長大……”

  他還是沒辦法擺脫這一點。

  “我認為竹內標準沒有錯。兒童長期腦死亡的病例有很多。但是在腦死亡判定後,沒有一例能夠脫離人工呼吸器,或是甦醒過來,都在腦死亡狀態下停止了心跳,無一例外。腦死亡判定是以捐獻器官為前提進行的,但是長期腦死亡這一現象本身並不受腦死亡判定的影響,就算兒童本身還在生長。”

  和昌俯下身去,用手撐著額頭。他必須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

  “我還想補充一點。”近藤豎起食指,“有這樣一個例子。這孩子和瑞穗一樣,小時候被診斷為腦死亡,卻存活了很長一段時間,期間身體在生長發育,情況也很穩定。等這孩子去世後,醫生進行了屍體解剖,發現孩子的大腦已經完全溶解,辨認不出任何曾經發揮過作用的跡象。這是徹徹底底的腦死亡。這種事情還不止一例,全世界有好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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