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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須回家拿藥過來,像哥羅芳[注1]、安眠藥、亞砒酸[注2]等。我哥哥在長野縣的佐久市經營醫院,這些藥是我從他藥局裡偷出來的。打從我決意殺害段內後,就曾返回老家兩次,把需要的藥弄到手。關於藥效和用法,我也有基本的常識。”

  [注1:哥羅芳,Chloroform,學名三氯甲烷,是一種麻藥。]

  [注2:亞砒酸,砒霜的主要成分,含有劇毒。]

  --可是你在殺害段內的時候並沒有使用這些藥物,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讓對方喝下毒藥有困難。有些藥不會馬上發作,中毒者可能會嘔吐、腹瀉或呼吸不順,搞不好到最後還有時間叫救護車。我心想還是一舉把對方擊昏,再勒死他比較實在,才選了這個方法。那些藥我已經全部處理掉了。”

  --你是用什麼兇器敲昏段內的?

  “我在白河家的廚房找到一根約四十公分長的研磨棒。那也是我在做案的前一晚,確定米樂睡著後到樓下去找,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長寬粗細都剛剛好。我到柏木千代的房間偷取她的內褲,是為了讓人誤以為兇手是女性,這是一開始就計劃好的。至於女人抽的涼煙,則是我從住處返回的途中,在自動販賣機買的,唇印則是我拿千代放在梳妝檯的口紅塗上去的。我把這些東西放進在廚房找到的百貨公司購物袋裡,提著袋子去找段內。”

  --你往返自己家裡、案發現場都是搭計程車嗎?

  “不,我都是開米樂的車。她習慣把鑰匙留在車上,這是我到她家第一天就知道的事。由於房間門窗緊閉,因此不用擔心發動引擎的聲音會被聽到。”

  --你沒想到段內有可能不在家嗎?

  “星期天去他家拜訪是事前就約好的。我從住處回來的途中,特地打電話到他上班的牛郎俱樂部確認此事,他非常高興,說要恭候我的大駕。我聽說牛郎俱樂部的營業時間從十點開始,到凌晨才打烊,我也是算準了時間才打過去的。”

  --請你描述一下案發前後的經過。

  “米樂吃完晚飯回到自己的房間,大概是在八點左右。我一直等到那時才走向衣櫃,換上白河先生的西裝。我挑的是藍色波拉呢的夏裝。衣櫃裡不但有白河先生生前穿的衣褲,連圍巾、手帕等都原封不動地擺著。由於長褲的部分有點短,我只好放棄。我從廚房找來的研磨棒及裁成適當長度的尼龍繩已經放進購物袋裡,預先藏在床底下,就這樣,我拎著袋子走出房門。”

  --那個時候,米樂在做什麼?

  “我聽到她房間傳出搖滾樂的聲音。她說過,每晚十一點過後都會固定收看第四台的電影,所以,一直到隔天早晨都不用擔心她會走出房間。”

  --你不是說事發當晚,米樂在九點時曾送咖啡給你嗎?那是騙人的嘍?

  “很抱歉,為了讓你們相信米樂的不在場證明,我撒了謊。米樂從未在晚餐過後進入我的房間。”

  --請你說明到達段內住處的時間,以及殺害他的經過。

  “我到達Heights麻布的時間,大概是九點左右吧。他很高興地把我請入房內,有一會兒,我們談論小說的事。接著他問我要不要喝一杯酒,我回答比起酒,我還比較喜歡喝咖啡。因為我注意到他背後的餐櫃裡擺著咖啡杯。他很殷勤地立刻蹲到餐櫃前,背對著我,毫無防備。我心想就是現在!我不出聲地欺近他,高高舉起研磨棒,死命往他後腦勺敲去。

  我想他曾’啊‘地痛叫一聲,抱著頭伏倒在地。我拿起尼龍繩繞住他的脖子,抓住兩邊的繩頭用力一扯;確定他斷氣後,我將繩子和研磨棒放進袋子,拖著他進入臥室,剝光他的衣服,讓他全身赤裸。然後我把柏木千代的內褲捲成一團,塞進夏季的涼被裡,再把段內的屍體抬到床上。我按照預先想好的步驟,做好全部的偽裝。

  出門前我放了兩條白河先生的手帕在西裝口袋裡,我用它們把臥室門把上的指紋擦掉,將它們平鋪在桌上後,點了一根香菸,我打算把菸灰、菸蒂都用手帕包起來帶回去。

  我大概抽了兩根吧。那滋味真是棒透了,叫人通體舒暢。就在此時,我聽到有人敲門的聲音。”

  --是田代江理子吧?

  “當時我完全不知情。我立刻打開入口附近的某扇門,藏身其中,才發現自己跑進廁所。同一時間,我聽到女子的聲音:’段內先生,你在家嗎?我是銀座的美紀代媽媽桑派來的。‘”

  --如果情況允許的話,你會不會連那個女的一起殺掉?

  “我根本沒空去想那些。那女子好像進到屋裡來了,接著我聽到’呀‘的一聲尖叫,女子奪門而出,接著’砰‘的一聲,門關上了。我嚇得滿頭大汗,才拿出手帕把汗擦掉。我想就是在那時,那張揉成一團的送貨簽收單從白河先生的衣服口袋裡掉了出來。這真是千慮一失哪。就在那一刻,我天衣無縫的犯罪計劃粉碎了。”

  --田代江理子帶了手錶過去,打開包裝紙的人是你吧?

  “是的,我很小心地把包裝紙打開。我之所以會在包裝紙上蓋段內的指紋,就是為了讓人誤以為送手錶來的女人就是兇手。我將大門門把上的指紋擦掉,按下上鎖的按鈕後,回到走廊。下樓時,我搭的是電梯。就在電梯門要關上的那一刻,我瞥見女子跑上樓梯的身影,也許那就是江理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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