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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想把最好的給予他的子民嗎?一定想。但這並不意味著基督徒一生會安逸舒適。所以,當褥瘡折磨我如同毒瘡折磨約伯的時候,我必跟著他說:“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伯2:10)當我覺得自己被輪椅綁縛如同保羅被鐵鏈捆鎖時,我會跟著他說:“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我會記住他的話: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8:23-25)
[1]作者註:我將在以下幾章里一直用“疾病”這個詞來指代各種身體問題和缺陷,包括:疾病、畸形、殘障、截肢、傷痛,等等。
[2]我們把疾病稱作罪的一種惡果,並不是說每當有人生病或殘疾,都是由這個人生命中某種具體的罪行造成的。耶穌的門徒就曾有過這樣的誤解。有一次,他們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就問耶穌:“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糾正他們的誤解,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9:1-3)說完就治癒了這人。然而耶穌並不是說這人和他父母是完全無罪的。他只是在說這人的瞎眼不是某種罪行的直接結果,而是人類由於罪必須集體承擔的來自上帝的詛咒的一部分。
[3]唯獨《馬太福音》使用“天國”的說法,而其他福音書皆稱“神的國”。雖然很多基督徒將二者區別看待,但我們相信這兩種說法是可互換的,所指相同。比較一下《馬太福音》和其他福音書的相關章節將證實這個觀點。試比較《馬太福音》4章17節與《馬可福音》1章15節,《馬太福音》13章11節與《馬可福音》4章11節和《路加福音》8章10節。
《馬太福音》的目標讀者是猶太人,他們唯恐誤用而不敢妄稱神的名,所以常常以“天”或其他字眼指代“上帝”。例如,《路加福音》15章21節:“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亦見太21:25。可14:61則以“那當稱頌者”指稱上帝。)所以,“天國”只是猶太人的說法,而“神的國”是希臘說法。
[4]另有幾處提到神的國時,是以部分現在時,或在某種程度上的現在時來表述的(參見:西1:13;羅14:17;林前4:20;太13:44-46;可12:34;太12:28;路17:20-21)。
你若對神國的概念感興趣,願意進一步探究,參見:GeorgeLadd的《未來的存在》45-119頁、《關於神國的關鍵問題》、《神國的福音》;HermanRidderbos的《神國的到來》。在此,我們的主要目的不是引發關於末世論的某種爭論。我們在此只是想要說明,上帝尚未完全成就他在除掉一切罪和罪的惡果上所做的事。(所有信奉末世論的基督徒都會同意這種觀點。)在我們看來,使用神國的概念僅僅是一種最簡便又最清楚的表述方法。
[5]這句話也可譯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但既然耶穌是在對不信他的人講話,某些版本因而更願使用同樣可接受的表述法:“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
[6]參見:太6:10,25:31-34;可14:25;加5:21;帖後1:5;啟11:15。
第十三章撒但拆毀,上帝救贖
上一章做的鋪墊可真多,是不是?我料定某些讀者這會兒正在尋思:“可是你怎麼看待在第十一章里提到的那四點呢?”
我沒有忘記那四點。但我確實想先籠統地探討一下醫治的問題。勾勒出大背景之後,咱們這就來具體分析十一章結尾概括的有關醫治的種種見解。
第一,有人認為既然撒但引發了疾病,而耶穌是來除滅撒但作為的,因此只要我們虔誠祈求,耶穌必定會醫治疾病。如何看待這種見解?
我認為如此推理表明他們沒有理解聖經在一個重要問題上的教導,即在引發疾病(以及一切災難)上,上帝和撒但之間到底是怎樣的關係。我們要抓住的首要原則是,雖然撒但常常引發疾病,但他只能做上帝允許的事。
我認為,我們在信心不夠堅固的時刻,看到的往往是這樣一個場景:上帝和撒但在掰手腕。他們的腕子先往這邊倒,後往那邊倒;此時上帝的手臂壓在上,彼時撒但占上風。上帝終將獲勝(我們提醒自己),因為他略微強壯一點,能堅持更久。但這將是一個耗時耗力、險象環生的過程。我們覺得好像是撒但陰謀破壞了上帝的計劃,製造了許多上帝不希望發生的麻煩,弄得他措手不及。
這種想法何其愚蠢。其實,上帝的權能遠遠超過撒但。《約翰一書》4章4節告訴我們:“那在你們裡面的(上帝),比那在世界上的(撒但)更大。”本來嘛,撒但的存在就是上帝所賜!他必須得到上帝的允許才能加害約伯,甚至還要受一定限制。他所掌控的魔鬼畏懼耶穌,服從耶穌的命令。聖經明確指出,我們的王準備好以後,就將徹底摧毀那惡魔。[1]
不,撒但不可能趁上帝恰巧轉過臉去聽聖徒禱告的時候偷偷溜出來引發肺炎和癌症。他只能做全知全能的上帝允許他做的事。我們有上帝的保證,他所允許的事沒有對我們無益或苦得叫我們受不住的(羅8:28;林前10:1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8:23-25)
[1]作者註:我將在以下幾章里一直用“疾病”這個詞來指代各種身體問題和缺陷,包括:疾病、畸形、殘障、截肢、傷痛,等等。
[2]我們把疾病稱作罪的一種惡果,並不是說每當有人生病或殘疾,都是由這個人生命中某種具體的罪行造成的。耶穌的門徒就曾有過這樣的誤解。有一次,他們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就問耶穌:“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糾正他們的誤解,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9:1-3)說完就治癒了這人。然而耶穌並不是說這人和他父母是完全無罪的。他只是在說這人的瞎眼不是某種罪行的直接結果,而是人類由於罪必須集體承擔的來自上帝的詛咒的一部分。
[3]唯獨《馬太福音》使用“天國”的說法,而其他福音書皆稱“神的國”。雖然很多基督徒將二者區別看待,但我們相信這兩種說法是可互換的,所指相同。比較一下《馬太福音》和其他福音書的相關章節將證實這個觀點。試比較《馬太福音》4章17節與《馬可福音》1章15節,《馬太福音》13章11節與《馬可福音》4章11節和《路加福音》8章10節。
《馬太福音》的目標讀者是猶太人,他們唯恐誤用而不敢妄稱神的名,所以常常以“天”或其他字眼指代“上帝”。例如,《路加福音》15章21節:“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亦見太21:25。可14:61則以“那當稱頌者”指稱上帝。)所以,“天國”只是猶太人的說法,而“神的國”是希臘說法。
[4]另有幾處提到神的國時,是以部分現在時,或在某種程度上的現在時來表述的(參見:西1:13;羅14:17;林前4:20;太13:44-46;可12:34;太12:28;路17:20-21)。
你若對神國的概念感興趣,願意進一步探究,參見:GeorgeLadd的《未來的存在》45-119頁、《關於神國的關鍵問題》、《神國的福音》;HermanRidderbos的《神國的到來》。在此,我們的主要目的不是引發關於末世論的某種爭論。我們在此只是想要說明,上帝尚未完全成就他在除掉一切罪和罪的惡果上所做的事。(所有信奉末世論的基督徒都會同意這種觀點。)在我們看來,使用神國的概念僅僅是一種最簡便又最清楚的表述方法。
[5]這句話也可譯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但既然耶穌是在對不信他的人講話,某些版本因而更願使用同樣可接受的表述法:“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
[6]參見:太6:10,25:31-34;可14:25;加5:21;帖後1:5;啟11:15。
第十三章撒但拆毀,上帝救贖
上一章做的鋪墊可真多,是不是?我料定某些讀者這會兒正在尋思:“可是你怎麼看待在第十一章里提到的那四點呢?”
我沒有忘記那四點。但我確實想先籠統地探討一下醫治的問題。勾勒出大背景之後,咱們這就來具體分析十一章結尾概括的有關醫治的種種見解。
第一,有人認為既然撒但引發了疾病,而耶穌是來除滅撒但作為的,因此只要我們虔誠祈求,耶穌必定會醫治疾病。如何看待這種見解?
我認為如此推理表明他們沒有理解聖經在一個重要問題上的教導,即在引發疾病(以及一切災難)上,上帝和撒但之間到底是怎樣的關係。我們要抓住的首要原則是,雖然撒但常常引發疾病,但他只能做上帝允許的事。
我認為,我們在信心不夠堅固的時刻,看到的往往是這樣一個場景:上帝和撒但在掰手腕。他們的腕子先往這邊倒,後往那邊倒;此時上帝的手臂壓在上,彼時撒但占上風。上帝終將獲勝(我們提醒自己),因為他略微強壯一點,能堅持更久。但這將是一個耗時耗力、險象環生的過程。我們覺得好像是撒但陰謀破壞了上帝的計劃,製造了許多上帝不希望發生的麻煩,弄得他措手不及。
這種想法何其愚蠢。其實,上帝的權能遠遠超過撒但。《約翰一書》4章4節告訴我們:“那在你們裡面的(上帝),比那在世界上的(撒但)更大。”本來嘛,撒但的存在就是上帝所賜!他必須得到上帝的允許才能加害約伯,甚至還要受一定限制。他所掌控的魔鬼畏懼耶穌,服從耶穌的命令。聖經明確指出,我們的王準備好以後,就將徹底摧毀那惡魔。[1]
不,撒但不可能趁上帝恰巧轉過臉去聽聖徒禱告的時候偷偷溜出來引發肺炎和癌症。他只能做全知全能的上帝允許他做的事。我們有上帝的保證,他所允許的事沒有對我們無益或苦得叫我們受不住的(羅8:28;林前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