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慚德與大功

  太宗趙炅一生,有“慚德”四:

  太祖開寶年號當年未盡,著急改元,是一;

  趙廷美大案無可奈何中的處理,是二;

  由“雄猜”之言,不慎逼死趙德昭,是三;

  沒有為太祖皇后送葬成禮,是四。

  但他又有“大功”四:

  抑制藩鎮種種苗頭或可能性,沒有讓立國幾十年的大宋帝國回到亂世,確定太子,回到古制,完成權力和平交接,是第一大功。

  平定北漢,收復清源、吳越,獲取中原儘可能遼闊的活動空間,是第二大功。

  至於與契丹和戰二十年,有勝有負,算不得大敗。高梁河、岐溝關兩場戰役失利,最後失去了收復燕雲十六州的雄心,但總算守住關南之地。從戰略意圖而言,雙方算打一個平手。但在戰爭中,開始令帝國精英有了“戰爭與和平”的思考,這樣,就讓中國(大宋與契丹)在純粹的叢林角力狀態,有了理性展開。從人類戰爭史考察,太宗朝與契丹的和戰,為地緣政治提供了至為珍貴的人類智慧,那是通往“澶淵之盟”的沉重而又必要的鋪墊。中國人在政治實踐中的理性一旦得到意味深長的展開,和平,是可能的。而和平,對人類福祉而言,怎樣估計都不會過高。故與契丹戰和功過相抵。

  第三大功是文治。

  太宗一朝推演科舉、編修大書、獎掖人才,在“偃武修文”方向上成就更為卓著。這是萬世不朽之文化基業。

  太宗本色是文人。

  在所有這一切之上,太宗對中國文明最了不起的貢獻是他恪守了太祖訂立的種種制度,堅守“仍舊貫”之保守主義理念,以《誓碑》為“祖宗家法”大憲章,延續了大宋帝國的光榮。越是理解中唐以迄於五代的亂世,越是理解太祖、太宗的光榮。他們在軍政方向上,為中原在地緣管轄方向上的統一,以及在聖賢理念照臨下的治理,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創造性貢獻。

  這應該算作太宗的第四大功。

  與太祖一樣,太宗也是大宋帝國三百年的“立法者”;但太宗的“立法”,更多是承認太祖趙匡胤的《誓碑》,並將其接續下來,成為帝國最為重要的一種政治程序。如蕭規曹隨一般,趙炅的率由舊章,事實上成就了趙匡胤《誓碑》的正當性、合理性、合法性。太宗踐祚第二天,詔書說到“五條意見”的最後一條:“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謹當遵承,不敢逾越”,這裡的“紀律”,就意味著他對《誓碑》的肯認。我甚至有理由猜測:公元976年,農曆冬十月癸丑,那一個大雪的深夜,趙家老二、老三,這兩個皇上在宮中密談的內容,很可能包括了《誓碑》。這是理解“金匱之盟”暨“兄終弟及”之後,大宋政策連續性的線索之一。

  太祖一朝,沒有一個因為“上書言事”而被殺的士大夫。

  太宗一朝呢?有一個近似的案例,鮮少為人提及。

  太平興國末年,孟州有一人名張兩光,考進士殿試不合格,落第,於是“縱酒大罵”,熱鬧的街衢中,圍觀者很多。他越罵越不像話,逐漸開始“言涉指斥”,也即直呼皇上名字而加以責罵。被巡官發現,抓捕,匯報到朝廷。史稱“上怒”,結果張兩光被殺。

  《誓碑》規定的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這個張兩光如此開罵,已經不是“士大夫”,而是“癲狂文人”“犯法文人”。這樣的“文人”與“士大夫”不是一個概念。《誓碑》從法制上保障言論自由,並沒有包括犯法自由。張兩光不是“上書言事”,而是“犯法”。至於他所犯之法,是否當斬,是另外一個問題,與《誓碑》無關,因為他不是“士大夫”。

  太宗求才心切。雍熙二年(985),科舉考試,已經錄取進士一百七十九人。有人說:“下第中甚有可取者。”沒有錄取的下第之士也有很多是可取的人。太宗求才心切,於是下令複試,又得到七十六人,其中一個叫洪湛的人,史稱“文采遒力”,文章寫得漂亮、遒勁,特升為正榜第三。端拱元年(988),禮部錄取二十八人,有一進士葉齊打鼓,認為不公,於是再試,又得到三十一人。諸科因此而得到官職的人達到七百人。史稱“一時待士可謂至矣”,一時間對待士大夫可謂很優厚了。

  但太宗求人才是德才兼備之人。因為人才早晚要做官,如果德行有缺,做地方官就會為害地方,做朝官就會為害社稷。這是太宗趙炅不願意看到的。張兩光沒有被錄取,就大罵,違背了公序良俗,已經有失士子體統,又“言涉指斥”,更是違反當時的刑律規定。此人如何可以做官?此事應該令太宗失望。一時施出辣手。張兩光罪不當誅,是事實。

  因此,這件事還不足以證明太宗違反《誓碑》的約定。

  由於太宗恪守了《誓碑》的大憲章精神,所以他在位二十一年,成為有道義有格局的一代賢君。

  《宋史》蓋棺定論

  太祖《誓碑》有兩個版本,都值得重溫:

  第一個版本:

  一云:“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內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