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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成吉思汗的一生, 他始終是一個有自制力, 有紀律和卓越而實際的遊牧民,並沒有由於單純的算計而變成一個渴血的嗜殺者。他充分知道定居而有文化的人民攜帶的給常常希望恣意破壞文明城鄉的遊牧君主的利益。如果因為戰爭或政策所必需而命令使用這樣手段, 那末這時候他才不去阻止破壞一個城市。
我們也不知道在成吉思汗的私生活中, 有任何事實可以解釋作他那特別殘酷的證據。相反地, 我們的一切資料, 卻都是提供他的寬大和我們已經主張過的自製心等等的許多例證。別克帖兒的暗殺, 及被成吉思汗的命令所執行著的其他謀殺和屠殺等, 假使人們能夠認清當時的觀念和習俗的話, 那末便不會把這些事情看做是他的殘忍或嗜殺的證據了。成吉思汗所犯的罪惡, 或者預備去犯的罪惡, 在他周圍的道德標準, 和培養他精神的倫理和宗教觀念中可發現乃是些平常的事情。他始終是一個信奉原始“珊蠻”教的遊牧民。他對於“長生天”和守護神抱著基本的道德責任感, 並且還擁有充分發展的占有本能。
在戰事中, 他時常求助於謀略, 甚至去做各種各樣的背信行為, 但是在私生活上, 他決沒有表現過這種特性。講到其他的事情, 已經像我們所敘述過的那樣, 他對於公正無私是看得格外尊重的。在其他方面, 他也有一種猜疑性的貪婪, 並且還十分警覺地愛惜他的財產( 領土)。
參加過許多次戰役, 指揮過好些次戰鬥和圍攻的這樣一位偉大征服者——成吉思汗,似乎並沒有顯著的匹夫之勇;他心目中的將帥才幹是應該勝過兵士的。無論如何,他並沒有傳奇式勇武的傾向, 同時也沒有抱著一點兒的冒險僥倖心。假使在他的青年時代, 他曾經有機會表現過“匹夫之勇”,那末在登上汗位以後, 便可常常在不適當的狀態下去顯示他的勇武了。他雖然領導著他的軍隊作戰, 並且還在正式交戰時擔任著指揮, 但是從來沒有參加過騎兵隊的列陣混戰。因為他十分了解這件事並不是統帥的任務。
有一天, 其幕僚巴剌那顏問他道:“主上如是神武,無堅不破, 請問有何徵兆?”成吉思汗答道:“我未即位之先, 嘗獨出, 遇六人守隘口,不得過。我持刀以前。矢如雨集, 而我無一傷。殺此六人而行。歸途經六屍旁, 其六騎仍在。我即驅之以歸。所謂徵兆, 如是而已。”11依照成吉思汗的想法, 以為這便是一種“征服的徵兆”。“上天”已經註定他不會遭受一種“不測之死”, 他已經殺死了他的所有敵人, 並且還奪取了他們的乘馬。他常常用這種見解去觀察他自己。“長生天”已經把一切有毛氈裙的百姓, 一切鄰邦, 和整個世界的統治權授給他和他的“黃金氏族”——蒙古人。因而他的義務便是為著他的部隊準備在這樣方法上去領導他們獲得確實的勝利, 這樣他們或許可以享受到征服者所賜予的盛福了。他的軍事組織和其“札撒”, 都同樣良好地適合於管理一個小部落和統治整個世界, 在未來的日子裡, 假使有人能夠服從他的律令, 那麼他也將有資格去對他自己說, 好像成吉思汗說過的一樣:“長生天命朕治理百姓。”這便是“天才的野蠻人”的哲學。
據說成吉思汗身材很高大, 體格很強健, 而且還生著一對“像貓兒般的眼睛”12 。
注釋
① 案“國王”英譯本原文作“汗”(Khan), 這實在是錯誤的,現在根據王國維箋注《蒙韃備錄》把它改正過來。查上引二文, 前者出自“燕聚無樂”條, 後者出自“婦女”條。二文所記的事情,都是指國王木華黎, 可是本書英譯本( 包括俄文原本) 把它誤解為成吉思汗, 這一定是根據歐譯本的緣故。又“我使入於彼”的我字,備錄作“北”。
② 據《元朝秘史》一九七節蒙文應譯為:“成吉思合罕好生發怒著說:“納牙你怎麼止擋住了呢?”嚴厲地仔細問著說:“依法審訊罷!”正問時, 忽蘭合敦說:“納牙阿(Naya) 曾經說:‘我是成吉思合罕的大官人, 咱一同把你〔這個〕女子去獻給合罕。’路間,因軍士每作亂, 就給勸住了。如今若遇著和納牙阿相異的軍士每呵, 不知入在亂里〔還是〕入在正里呢? 遇著了這納牙阿, 便成為我的好運了。如今給納牙阿審問間, 若被合罕恩賜呵, 就審問上天的命令里父母所生了的皮膚罷!”。納牙阿被問時, 答道:“除合罕外, 我的心沒有〔外向過〕。如遇著外邦百姓里容貌美的女子婦人, 臀節好的騸馬, 我總是說‘這是合罕的’。若除了這個, 我另有外心呵, 我便死罷!”成吉思合罕道:“忽蘭合敦的奏事, 是對的”。便在這日裡審試呵, 果然與忽蘭合敦所說的不差, 成吉思合罕便對忽蘭合敦恩賜寵愛了。納牙阿的言語, 也被證實了,〔成吉思合罕〕很讚賞他, 說:‘是說真話的〔人〕, 以後可委以大任。’”
③ 據《元朝秘史》一五六節蒙文應譯為:“那人說:‘我是娶著塔塔兒部也客扯漣女子名叫也遂的夫婿。當〔她〕被敵人擄去時,〔我〕是怕著躲過了。如今安妥了, 逃出來。在許多人中間,〔我〕想怎麼能夠認得出我來呢。’把這些言語奏給成吉思合罕呵,〔汗〕便下了令道:‘只以為敵人是在做著劫賊了。如今又來窺伺什麼了。似他般比車轄高的人都殺了,還有什麼疑問呢。〔把他殺了〕, 拋棄在看不到的地方罷!’隨即斬了。”
我們也不知道在成吉思汗的私生活中, 有任何事實可以解釋作他那特別殘酷的證據。相反地, 我們的一切資料, 卻都是提供他的寬大和我們已經主張過的自製心等等的許多例證。別克帖兒的暗殺, 及被成吉思汗的命令所執行著的其他謀殺和屠殺等, 假使人們能夠認清當時的觀念和習俗的話, 那末便不會把這些事情看做是他的殘忍或嗜殺的證據了。成吉思汗所犯的罪惡, 或者預備去犯的罪惡, 在他周圍的道德標準, 和培養他精神的倫理和宗教觀念中可發現乃是些平常的事情。他始終是一個信奉原始“珊蠻”教的遊牧民。他對於“長生天”和守護神抱著基本的道德責任感, 並且還擁有充分發展的占有本能。
在戰事中, 他時常求助於謀略, 甚至去做各種各樣的背信行為, 但是在私生活上, 他決沒有表現過這種特性。講到其他的事情, 已經像我們所敘述過的那樣, 他對於公正無私是看得格外尊重的。在其他方面, 他也有一種猜疑性的貪婪, 並且還十分警覺地愛惜他的財產( 領土)。
參加過許多次戰役, 指揮過好些次戰鬥和圍攻的這樣一位偉大征服者——成吉思汗,似乎並沒有顯著的匹夫之勇;他心目中的將帥才幹是應該勝過兵士的。無論如何,他並沒有傳奇式勇武的傾向, 同時也沒有抱著一點兒的冒險僥倖心。假使在他的青年時代, 他曾經有機會表現過“匹夫之勇”,那末在登上汗位以後, 便可常常在不適當的狀態下去顯示他的勇武了。他雖然領導著他的軍隊作戰, 並且還在正式交戰時擔任著指揮, 但是從來沒有參加過騎兵隊的列陣混戰。因為他十分了解這件事並不是統帥的任務。
有一天, 其幕僚巴剌那顏問他道:“主上如是神武,無堅不破, 請問有何徵兆?”成吉思汗答道:“我未即位之先, 嘗獨出, 遇六人守隘口,不得過。我持刀以前。矢如雨集, 而我無一傷。殺此六人而行。歸途經六屍旁, 其六騎仍在。我即驅之以歸。所謂徵兆, 如是而已。”11依照成吉思汗的想法, 以為這便是一種“征服的徵兆”。“上天”已經註定他不會遭受一種“不測之死”, 他已經殺死了他的所有敵人, 並且還奪取了他們的乘馬。他常常用這種見解去觀察他自己。“長生天”已經把一切有毛氈裙的百姓, 一切鄰邦, 和整個世界的統治權授給他和他的“黃金氏族”——蒙古人。因而他的義務便是為著他的部隊準備在這樣方法上去領導他們獲得確實的勝利, 這樣他們或許可以享受到征服者所賜予的盛福了。他的軍事組織和其“札撒”, 都同樣良好地適合於管理一個小部落和統治整個世界, 在未來的日子裡, 假使有人能夠服從他的律令, 那麼他也將有資格去對他自己說, 好像成吉思汗說過的一樣:“長生天命朕治理百姓。”這便是“天才的野蠻人”的哲學。
據說成吉思汗身材很高大, 體格很強健, 而且還生著一對“像貓兒般的眼睛”12 。
注釋
① 案“國王”英譯本原文作“汗”(Khan), 這實在是錯誤的,現在根據王國維箋注《蒙韃備錄》把它改正過來。查上引二文, 前者出自“燕聚無樂”條, 後者出自“婦女”條。二文所記的事情,都是指國王木華黎, 可是本書英譯本( 包括俄文原本) 把它誤解為成吉思汗, 這一定是根據歐譯本的緣故。又“我使入於彼”的我字,備錄作“北”。
② 據《元朝秘史》一九七節蒙文應譯為:“成吉思合罕好生發怒著說:“納牙你怎麼止擋住了呢?”嚴厲地仔細問著說:“依法審訊罷!”正問時, 忽蘭合敦說:“納牙阿(Naya) 曾經說:‘我是成吉思合罕的大官人, 咱一同把你〔這個〕女子去獻給合罕。’路間,因軍士每作亂, 就給勸住了。如今若遇著和納牙阿相異的軍士每呵, 不知入在亂里〔還是〕入在正里呢? 遇著了這納牙阿, 便成為我的好運了。如今給納牙阿審問間, 若被合罕恩賜呵, 就審問上天的命令里父母所生了的皮膚罷!”。納牙阿被問時, 答道:“除合罕外, 我的心沒有〔外向過〕。如遇著外邦百姓里容貌美的女子婦人, 臀節好的騸馬, 我總是說‘這是合罕的’。若除了這個, 我另有外心呵, 我便死罷!”成吉思合罕道:“忽蘭合敦的奏事, 是對的”。便在這日裡審試呵, 果然與忽蘭合敦所說的不差, 成吉思合罕便對忽蘭合敦恩賜寵愛了。納牙阿的言語, 也被證實了,〔成吉思合罕〕很讚賞他, 說:‘是說真話的〔人〕, 以後可委以大任。’”
③ 據《元朝秘史》一五六節蒙文應譯為:“那人說:‘我是娶著塔塔兒部也客扯漣女子名叫也遂的夫婿。當〔她〕被敵人擄去時,〔我〕是怕著躲過了。如今安妥了, 逃出來。在許多人中間,〔我〕想怎麼能夠認得出我來呢。’把這些言語奏給成吉思合罕呵,〔汗〕便下了令道:‘只以為敵人是在做著劫賊了。如今又來窺伺什麼了。似他般比車轄高的人都殺了,還有什麼疑問呢。〔把他殺了〕, 拋棄在看不到的地方罷!’隨即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