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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說:「我和直系親屬已經斷絕聯繫了,不必通知。」

  我說:「法院會盡力尋找,但是找不到也沒辦法。我聽說你有一個女兒,是嗎?」

  賀遙沒有回答。

  我決定直入主題,「賀遙,審判已經結束,基本都塵埃落定了。但我心中很疑惑,你真的沒有任何原因地就能殘忍殺死一個人嗎?」

  「如果您沒有其他要告知我的,那就結束會面吧。」賀遙準備起身。

  「聽我說完。」我正色道,「這案子審判階段是另一個律師負責的,現在已經判完了,死刑覆核階段他把你的案子交給了我,我需要做的工作其實很少,你被判死刑對我的影響也很小。我手頭事情本來就多,但還是多花一點時間詢問你的動機,不是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而是為了你自己。」

  「謝謝,你不需要為我考慮。」賀遙說著,又誠懇地補充了一句,「這案子太久遠了,即便我說了動機,也沒有證據能佐證,當年的當事人也不在了,說了沒有意義,對結果沒有影響,那還有什麼必要說?空口無憑的話,你們難道就會相信嗎?」

  我說:「事情到了這個地步,你應當跳出法律的框架來看這個問題。我們都不相信沒關係,但起碼有一個人會相信,就是你女兒。」

  賀遙抬眼,死死盯著我。

  我想應該奏效了。

  「你不用緊張,我們沒找到你女兒。」我壓抑住緊張的心跳,繼續說,「容我猜測一下,你迫切地把你女兒養大成人,讓她可以脫離你獨立生活,然後你就可以坦然的面對你的命運。你想要靜靜地離開,不讓她知曉你的真面目,也希望她不要再找你,為此你肯定做了一番安排,不是和她斷絕了母女關係,就是對她撒了謊。如果是前者,那就沒有繼續談的必要了,我們可以現在就結束會面。」

  賀遙沒有回應,但也坐著沒有動。

  「所以你是對她撒了個謊,對嗎?」我瞭然道,「那麼我請問,你的謊言夠圓滿嗎?能讓她沒有絲毫懷疑,一輩子都不再找你嗎?」

  當然是不圓滿的,她的兩個謊言都很倉促。

  第一個謊言,謊稱鍾越山沒死,但是多年來鍾洄都沒見過父親,甚至沒有通話過,時間長了必會有所懷疑,到了 2020 年,她所謂的追訴時效到期的那一年,更是會不攻自破;

  第二個謊言,她要陪鍾越山換個地方生活,保險起見要和鍾洄切斷聯繫,等安頓好再說。這樣的說辭純粹就是為了穩住鍾洄一時,時間長了鍾洄肯定要起疑。事實上鍾洄沒幾天就起疑了。

  我了解她們母女的很多事,即便不能說,也能引導她。

  賀遙垂著頭,沒有回答我。

  「我想你是個很好的母親,前面的事你都做得很好,但你這樣的收尾,恕我直言,非常不負責任。你純粹只是不想面對她,想趁著她還不知道趕緊了斷自己,那你有想過你死以後的事嗎?你的謊言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她反應過來後,一定會瘋狂地尋找你,尋找真相。如果你的案子無人問津倒也還好,關鍵是你這案子太大,你們鎮上的人都知道,現在你被抓,鎮上的人也都知道。等你女兒回了老家,都不用她主動問,左鄰右舍可能就直接告訴她了。

  「到那時,你是希望你女兒相信眾人口中的真相——母親是個毫無緣由就把人殺害分屍的女魔頭,還是希望你女兒知道你另有隱情?

  「你把真相告訴我,沒有證據沒關係,我們不相信也沒關係,但我們可以幫你轉達給你女兒。她不需要證據,就一定會相信她的母親。

  「起碼讓她知道,『我媽媽不是壞人』。有時候,你離開的原因往往比你離開的事實更重要。」

  說這句話,我也是有底氣的。

  因為編造過第一段謊言的賀遙比我更清楚,她的女兒鍾洄多年後還是無法接受父親死去的事實,但更在意的是父親是否是偷煙花的壞人,為此她為女兒塑造了一個英雄的父親形象。

  賀遙沉默,我緊張地等待著她的回應。

  最後她終於鬆口:「好,我告訴你。」

  我捏緊手機,想起剛才的簡訊內容,我已經有了預感。

  就診記錄告訴我,賀遙當年被勸退後半夜離家出走,並非摔下山坡摔斷了腿。

  她是半途中被人強暴了。

  這是她當年精神受刺激的根本原因。

  第13章

  賀遙的講述——

  陸律師,我所要講述的事實,除了喚起我的傷痛以外沒有什麼作用。

  假如我死後你遇到我的女兒鍾洄,請你有所取捨地告訴她。

  我從小渴望走出大山,不甘心一輩子待在閉塞的縣城,過空洞乏味的生活。

  我想我是有價值的人,我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走出去,考上城裡的大學,有一番作為。

  可對於我父母來說,我的價值僅僅在於樣貌。他們怕我離開了小鎮就再也抓不住我,只想讓我儘快嫁個好人家,多換點彩禮回來。

  1990 年,我因為頂撞老師,被逼著退學,這剛好遂了我父親的願。

  他們要斷我的路,那個家我實在待不下去了。我一時氣極,趁夜離家出走。

  一直走到無人的山路,我才發現被人尾隨,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那個男人衝上來,捂著我的嘴,按住我欲行不軌。

  我拼命掙扎著想逃,激怒了他。

  他把我推倒在地,把我的腳踝擱在石頭上,而後對著我的小腿猛地一踩,又補了好幾腳,直到生生踩斷了我的小腿,讓他得以實施暴行。

  我痛得想死,但還是努力睜大眼睛,借著月光看清了他的臉。

  是煙花廠廠長的兒子,陳殊。

  鎮上居民都早早休息了,只有他還在外面遊手好閒。

  他看見了我,心中起了歹念,一路尾隨我到山路,強暴了我,還踩斷了我的腿。

  此後我拖著我這瘸了的腿,很久很久都沒能走出我想要走出的縣城。

  ……

  後來父親在山上找到了我。

  他妄想讓陳殊對我負責,把我娶了;但陳殊只是一時興起玩玩,不可能娶我。

  父親也不敢強求,畢竟煙花廠這根枝太高也太危險,要是拿捏不好輕重,全家人都得遭殃。

  陳廣出面賠了錢私了,又讓陳殊面壁思過,不准他再沉迷女色。

  這事沒有報案,就這樣結束了。

  鎮上人都不知道這件事,只知道我半夜離家出走把腿摔斷了。

  後來父親帶我到市三院接腿,住院住了一段時間。

  三院醫生發現我精神狀態不對,於是我又被帶到心理科。

  心理科醫生給我做了檢查,她給了我很多精神層面的幫助,因為我的身體狀況不好,她沒有開藥。

  後來腿接好了,就回小鎮了,也就不再看心理問題了。臨走時,心理醫生還送了我很多心理方面的書。

  父母擔心我嫁人的問題,一回鎮上就給我物色親事,黃了好幾次,最後我和煙花廠工人鍾越山成了婚。

  婚後我不敢多出門,一直待在家裡;越山對我很好,他不知道我經歷過什麼,只是老老實實地對我好,讓我慢慢走出了心理陰影。

  我一直很愧疚,因為當年我是瞞著那件事,嫁給他的。

  ……

  轉折發生在越山被工人打的那一天。

  他在廠里被工人群毆,我氣不過,直接衝去了煙花廠車間。以往我很少出門,更不會往煙花廠的方向去。

  那次去後我就後悔了,因為我在廠里看見了陳殊。

  陳殊似笑非笑地看著我,看得我心裡發毛,像是好幾年沒見我,忽然又意識到有我這麼一個人存在一樣。

  後來我趕緊回家了,不敢再出門。

  可陳殊已經對我起了心思。

  他忌憚他父親。陳廣知道他闖過禍,勒令他不准沉迷女色,可越壓抑他就越想。

  他經過我們村上,看見我女兒在外玩耍,送了兩支煙花棒,讓我不識字的女兒帶紙條給我。

  紙條上寫著——

  晚上十點到塘口倉庫,否則告訴鍾越山。

  我怕越山知道後會傷心,我別無他法。

  晚上趁越山睡著後,我拿了他的鑰匙,去了塘口倉庫。

  我忍受著巨大的身心痛楚,又就範了一次。

  事後我精神萎靡,終日惶惶。越山發現了不對勁,再三追問我。

  最終我還是把前因後果告訴了他。

  那一夜越山蹲在家門口,抽了很久的煙,而後回來抱著我,叫我別多想,他會想辦法。

  可我知道,一時也想不出什麼辦法。

  然後第二張紙條就送來了。

  女兒貪玩,忘了把紙條給我,回來就隨手放在了桌上。

  當時我在廚房忙碌,沒有看到,是越山下班回來先看到了。

  晚上九點半,越山說倉庫那邊有事要處理,去看一下。

  我沒有多想,可哄女兒睡覺時,心裡一直不安定。<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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