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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著《今生今世》的緣故,我對胡蘭成的印象要比對賴雅深得多,且不論胡的人品如何,至少他在才情博學上,是與愛玲相當的。對於賴雅,我卻知之甚少。想必也有他們的情分。

  而現在,我只是在想:賴雅能夠懂愛玲麼?即使懂,又懂多少?兩個人可會在燈下緊挨著,細語喁喁?可會談“紅樓”論“詩經”,可有如同棄了屍身的驚動?可會在一起看印度壁畫及日本浮世繪?

  這樣的嬌音謔語,她給了她的紅玫瑰,還能再給別人嗎?那個人再好,亦只是俗世相攜相扶,蹣跚到老,再不能神交意會,照膽照心了。

  賴雅更像她的白玫瑰,色彩淡得只能用生命的餘光去描摹,不能輕不能重,筆筆是慎重。

  紅玫瑰的花期已過,就要漸漸接受平淡,接受床前那一抹明月光。十年生死兩茫茫。後來胡蘭成雖寫信去撩她,有重修舊好的心思,愛玲卻有季布一諾的果決和伯牙摔琴的潔烈。兩個人斷無重續前緣的可能另外。

  我恍惚聽見愛玲說:我的生命里有兩個男人,一個是我的紅玫瑰,一個是我的白玫瑰。這兩個人我都不負。“生死契闊,與子成說”,這樣蒼涼的誓言,壯烈的詩句,我是盡力去完成了——用我的人生。

  我相信,她是真的傾盡全力了。

  俗世的幸福

  亦舒寫《胡蘭成的下作》一文,看來是動了真氣。先是將胡蘭成狠狠貶損一番,甚至罵出了“老而不死是為賊,使人慾嘔”這樣的話來。

  然後,又發出這樣的感慨:“不管愛玲本人的心思怎樣,勿理她是不是當時年少無知,反正如果她選的是一個原子物理學家,決不會有今天這種事。”又說:“說的真是實話,此刻只覺得愛玲文章寫得再好,心地再寬清磊落,她的幸福也決不是中國或全世界女人傳統的幸福。”

  我一直用一種熱烈的情感面對愛玲,愛她的人,愛與她相關的人。這種情感濃烈到不自知程度,也覺得似乎有些不妥,想推翻一些東西,卻又不忍心。

  沿著亦舒的問題下去,我就在想,愛玲是否真的有過傳統的幸福,或者俗世的幸福呢?卑微、麻木、算計、背叛,幾乎是俗世的全部主題。愛玲將世界的底牌揭開了,看到底色是荒涼的,甚至沒有著上一點光明的色彩。“散場是時間的悲劇,少年時代一過,就被逐出伊甸園。家中發生變故,已經是發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世界裡。”她對於塵世瑣碎津津樂道,用的是冷眼旁光。

  如此心境如何能容得下俗世的幸福呢!而真正的幸福也是俗世所不能獲得的。真正的幸福,在我看來,應該是海洋般平靜而澄明的。

  而且,高大而清瘦的愛玲,很難讓人將她與柔情蜜意、卿卿我我聯繫在一起,更難將她與生兒育女聯繫在一起。

  我也曾想,如果不是胡蘭成,第一個擁有愛玲的,該是誰呢?一個原子物理學家?我對那個時代以為般配的人梳理了一番,實在想不出來。想來想去,只有他了。

  至於賴雅,那個愛玲三十六歲遇到的美國人,一個熱情、體弱多病的老人。究竟給愛玲帶來了什麼樣的命運?她如何評價自己這段感情的呢?不得而知。從她一貫的做派來看,也許不是為了錢。她在美國、台灣、香港之間奔波,居然是為了給他治病。這樣的事情,她似乎很少深思熟慮,就糙率決定了。當一切都已成定局,只能接受了。

  她雖然關注種種細節,在她的小說人物中,有許多精明的角色,而自己的生活卻難有一次精明的安排,都是糙糙而成。散漫,缺乏節奏,甚至有些不符合邏輯,難以用一個完整故事情節來描述。這給我清晰的表達增添了許多難度。或者正是這樣,人們才有更多的、超出其作品以外的好奇心。

  這樣俗世姻緣帶給她什麼呢?如果說是傳奇的話,也是因為愛玲的傳奇。像她那樣的才情,永遠是一個傳奇,而無論胡蘭成,還是賴雅,都無法改變的。再世俗的婚姻也都會成為傳奇。

  因此,大可不必要牽強附會,將她的情感生活有過多的渲染,無論與胡蘭成,還是與賴雅,都不是多麼輝煌燦爛的個性之舉;都不構成一生的榮耀或污點。因為也許她從來就沒有真正關注過。

  夏志清先生曾覺得奇怪,為什麼一些與愛玲關係不深的人,會保留在她的《對照記》相本里;而她兩任丈夫胡蘭成和賴雅,卻都付與闕如,原因大概如此。

  這是我的猜度。

  大隱大恕

  看完戴文采寫的《我的鄰居張愛玲》之後,可氣又可笑。

  這是一個十多年前的追星故事,發生在一九八八年十月,性質上也能算一個具有狗仔隊性質的追蹤事件。戴小姐並不算得職業的記者,卻有現時狗仔隊人的執著風采。她想辦法住到愛玲的隔壁,尋芳未至,後來,又用一條長竿子勾住愛玲的垃圾袋,在房間裡細細研究。

  我真是服了她,想起去翻愛玲的垃圾,還虧她寫得密密條條,把垃圾報導拿出來找人發表。原先委託她的報紙自有考量,壓下她的稿件,認為現在不是發表的時機,等張愛玲百年之後拿出來更引起轟動。戴小姐不甘寂寞,於是又投至別的報紙。她甚至認定該報一定會用她的稿,已經開始算計報酬了。不料該報編輯季季很有職業操守,起碼她知道尊重別人的隱私,同樣拒絕了她。

  這篇稿子後來如何見諸報端,我不清楚,真虧她寫得細,不然我們真不知道愛玲愛吃什麼,用什麼,該多遺憾!雖然窺測別人隱私是人的一種天性。可也要郎有情妹有意才行,這樣引愛玲不悅,打破她生活的寂靜真是不該。又何苦去打破愛玲隱居的神話呢?

  於是愛玲立刻搬走了!且是悄悄的。

  愛玲的反映讓我想起一個典故。《左傳》上載:昔日晉文公曾與楚王有約,如若一日兩國交戰,我一定命令軍隊先退避三舍(一舍等於三十里)。愛玲的反映正是退避三舍,但晉文公是為迷惑楚軍,一舉破敵。愛玲卻是真的敬謝不敏,乾乾淨淨地退避三舍,她接到莊正信的電話,即刻在林式同的幫助下離開,靜得連“獵人”戴小姐也沒有發現她轉移的痕跡。

  戴文采的行為,按照美國的法律是可以被起訴的。愛玲或許深有不悅,因她一向抗拒陌生人的入侵,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但她卻什麼也沒做。與其說愛玲寬容,不如稱讚她高傲。她是不屑與戴小姐這樣的一類人纏夾不清。

  東方朔有“小隱隱於野,中隱隱於朝,大隱隱於市”之語,愛玲晚年居於市井,又四處奔波,堂堂千金小姐落魄如斯,在別人看來是苦,在她則是毫不介懷,“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老了的愛玲,心真是靜如山嶽,悠然有古代賢者乘風歸去的隱逸之風了。

  但愛玲絕非“生人勿進”的冷血動物。對於一些她信任的人,她又像嬰孩一樣毫不設防,完全信任的。

  譬如她和炎櫻的感情是十幾年如一日,一九五五年秋天到了美國還曾在炎櫻家小住,又在她的陪伴下去拜訪胡適,三人在胡適家交談甚歡。胡適是溫和謙遜的前輩,素來為愛玲欽敬,早在一九五四年《秧歌》單行本出版的時候,她就從香港寄了一本給胡適,並附了一封簡訊。素來與人疏離的愛玲,竟然謙遜地請求胡適指點,胡適的鼓勵也給她帶來很大的欣喜。

  與胡適的交往次數雖然不多,卻很能劈刺交心,她也善於從細節觀察胡適的內心,知道這個遲暮老人深藏的落寞和艱難。

  如果說她對胡適是出於仰慕的話,那對與自己只有一二面之緣的林式同,她則是全心的信賴。可見愛玲也不是一味孤高的。她信賴自己信賴的人。

  當然,能辨別什麼人是能夠信任、值得信賴的人,也是老天特別賦予的一種能力,算是天賦。愛玲即是有這樣能力的人。

  對照記

  我喜歡照相,卻不喜歡照片,因覺得它即便再鮮艷,也只是過去。內心脆弱的人無法承受它,內心堅強的人則不需要它,只有內心寬和安定的人才可以順著它回溯,不受紛擾。

  而我善變且敏感,這些東西長久擱在那裡,不願意去翻開它。只有母親似乎有足夠的閒心和興致擺弄著它們,細細地分類,整齊地收藏著。

  我坐在床上,翻開愛玲的《對照記》。午後兩三點鐘,陽光透過院子的葡萄藤,散散地照進來,既溫和又倦怠。

  這樣的下午,適合回憶靜靜地衍生。那些照片如同一幀幀活動著的影像,在我腦海里晃動著。有比她的文字更真實的感覺,一點一滴在心裡,漸漸cháo濕。

  《對照記》是她晚年最後一部作品。一半是文字,一半是照片。她在書中寫道:“‘三搬當一燒’,我搬家的次數太多,平時也就‘丟三落四’的,一累了精神渙散,越是怕丟的東西越是要丟。倖存的老照片就都收入全集內,藉此保存。”

  於是,我又想像起來,那是怎樣的一個情形。在大洋彼岸的一間狹小的房子裡,愛玲用那雙枯瘦的雙手,孤獨地著手整理自己的一生,對照著,回憶著。

  陽光散淡地灑落在她的床邊的木箱子上,箱子上有一些照片。陽光看上去黃黃的,摸上去薄薄的,然而又不是黃金紗那樣華麗端然的古舊的,而是不堪回首的黃,褶褶皺皺的舊。映在照片上,那些人,那些事,恍如前生。

  她從床上坐起身,走下來,給自己沖了杯咖啡,然後又坐回床邊開始翻照片。寫一些字,眼角眉梢,斜斜看去,仍有舊日風韻。

  年輕時候的愛玲也算不上漂亮,五官也不夠精緻,卻別有一種落拓的美。大約寫作的女人都不漂亮,漂亮的女人的人生定然是豐富,自然無法安心下來寫字,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也怪不得她們。

  三毛、王安憶、安妮寶貝……都算不上漂亮,卻依然是美的。長久沉溺於內心的人,臉上便有滄桑,眼睛裡卻時有一種孩子氣的天真閃現,別有風韻。

  愛玲的身材瘦長,胡第一次見她便覺得她是那樣高大,整個客廳也塞不下她,又說:“你的身材這樣高,這怎麼可以?”這一聲就把兩人說得這樣近,張愛玲很詫異,幾乎要起反感。

  這樣高大與彼時民國流行的豐滿圓潤的小女子的美不同,而後來胡蘭成愛上別人或許也是審美的疲勞——他覺得她不夠漂亮,時日一久難免生嫌棄。這樣的身段樣貌,要是擱在現在倒好,天生一骨感美女,氣質又獨特,羨慕死炎櫻這個胖丫頭,讓她不敢在愛玲照相時和攝影師嘀咕“她怎麼這樣瘦”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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