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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算痛苦,我也能微笑著承受。

  在這座舒適而又節奏緩慢的城市生活得久了,我的心也漸漸平靜了下來。

  我開始跟從前的朋友聯絡。聽說我竟然跑到了C城,裴良宇馬上就要趕過來,不過被我謝絕了。我過得很平靜,不想被打擾。

  有時我會一個人在大街上走走。繁華熱鬧的城市中,我混跡在人來人往車水馬龍之間,覺得格外有安全感。

  曾經有一個人,也給我許多安全感,在老家的機場,在遙遠的北京,在學校的舞台……

  很多時候,我都有些想不起我們曾經戀愛的那段時光,只覺得那好像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個夢,明明記憶猶新,卻又仿佛從未發生。

  我越來越發地回憶我和哥哥一起長大的這些年,不想還不要緊,越想越覺得不可思議。原來我短暫人生的大部分時光,都是和哥哥交織在一起的。只要我回頭,他都會在我旁邊。

  這樣一想,我突然覺得很欣慰。

  我們的人生有這麼多時光交織在一起,或許他不會再愛我,或許他已經有了新的生活,可是他在回憶的無數角落都能看到我,他永遠不會忘記我,如同我一樣。

  我在這裡還碰見了一個老同學。

  奧運會開幕的那一天,市中心廣場的大屏幕直播開幕式,我和很多人一起,駐足在廣場中抬頭仰望,周圍喜悅的氣氛堪比節日。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驟然停頓。

  我僵硬地轉過身來,呼吸卻在看見那個人面容的一瞬間恢復正常——原來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堅毅的面容露出一絲喜悅。他對我說:「梁滿月,果然是你。」

  他腦後的明月,仿佛是計算好了以後從中間一刀切掉了一樣,完美的半圓,散發出柔和的光芒,讓我在一剎那間有些晃神。

  然後,我收起失望的眼神,臉上揚起笑容,說:「是你啊,楊雲開。」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學,其實還是挺讓人開心的。

  楊雲開比從前成熟了許多。雖然還是有些嚴肅,卻不再像讀書時那樣沉默。我想羅維知道了,肯定要大呼奇蹟。

  他也是剛剛被調到這裡來的,我們交換了電話,一來二去,竟然熟悉了起來,頗有些相依為命的感覺。

  同事和朋友都說他對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見面以來的三年裡,他什麼都沒說過。

  剛開始,我覺得我們是不可能的,因為他曾透露過,他曾經很喜歡很喜歡一個女孩子。

  他們最後當然是沒在一起,否則他也不會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難再那麼純粹地愛上一個人了。

  我並不是想為一段絕望的愛情孤獨終老,只是,我真的沒有那樣愛的力氣了。

  只不過,我已經不是那個天真得冒傻氣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會,就會飛速地成長,周遭的壓力會讓你不得不開始考慮終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個女孩,我並沒有想過要孤獨終老。如果一定要有一個伴一起走到白髮蒼蒼,如果那個人是楊雲開,我並沒有什麼意見。

  我偶爾會下廚做菜請楊雲開來吃,他每次都吃得很乾淨。常讓我想起某個人。

  後來他乾脆說,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這裡來,周末幫我做飯,水電費我們平攤,怎麼樣?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給高管住的,很是寬敞。

  我想了想覺得還算公平,於是同意了。

  後來我發現其實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在超市買菜的時候,他總是會搶著付帳,連帶著我那一大堆零食。

  後來我自覺地不買零食了,他卻已經記住我愛吃的東西,就算我不拿,他也會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裡。

  於是我只好努力鑽研菜譜,用更好的食物來回報他。

  逛超市的時候,我突然聽見陳奕迅用低沉而悲傷的腔調唱著:

  你會不會忽然地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我會帶著笑臉揮手寒暄,和你坐著聊聊天,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

  我突然停住腳步,覺得鼻子有些發酸。

  「怎麼了?」楊雲開問。

  「哦,沒什麼,」我揉了揉鼻尖,「這首歌挺好聽的。」

  其實我想說,這是什麼爛歌啊,唱得這麼悲,讓人聽著就想哭。

  沒想到過了幾天,楊雲開回來的時候竟然送給我一張CD,是陳奕迅的《認了吧》。

  我有些奇怪地說:「這是陳奕迅好久以前的專輯了吧,你送我幹什麼?」

  他微微有些尷尬。我將CD翻過來,突然發現裡面原來就有之前那首歌。

  《好久不見》。

  「我以為你喜歡聽,」他說,「路過音像店,就買了一張。」

  我明白了,笑了笑,說:「謝謝啦。」

  「不用跟我說謝謝。」他摸了摸我的頭。

  我飛快地眨著眼睛,想讓快要流下的眼淚退回去。這個動作又讓我突然想起另外一個人。

  我們還會不會再見面?會不會像從前一樣,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麼都沒發生一樣?會的,我想會的,我希望會的。

  只是,那會是多久以後的事?三年?五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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