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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忍受許多事情,比如拋棄,比如責怪,可是在這一刻,我忍受不了她的攻擊。我不懂,她已經搶了我的爸爸,我的家庭,在這樣一個時刻,她為什麼還要來落井下石?

  我不願意為她生氣,只覺得她太可笑了。

  哥哥在下一刻衝進了家門。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幾乎就要站起來,衝進他懷中。可是,我的身體晃動了兩下,終於還是沒有動。只是近乎貪婪地盯著他看。

  他穿著黑色風衣,襯得身材更加挺拔修長,面容有些憔悴,可依舊明朗清俊。

  我覺得,這個世界上再沒有人比他好看。

  他的眼睛從我身上移開,轉到叔叔身上,鄭重地說:「我有話跟大家說。」

  我一下子站了起來,搶著開口:「我也有話要說。」

  眾人的目光都轉移到了我身上,我垂下眼帘,再不看哥哥的雙眼。我說:「其實我跟哥哥根本沒什麼,上次他那麼說,只是為了幫我,幫我讓溫晨死心……」

  這其實是一個拙劣無比的謊言,可是我知道,長輩們都願意選擇相信。

  我能感受得到,哥哥的目光死死地盯住我,可是我不敢抬頭,只有緊緊地握住自己的拳頭,繼續編造謊言。

  指甲刺進手心,疼痛傳來,卻讓我有種扭曲的快感。

  半晌,叔叔遲疑地問道:「成蹊,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他啞著嗓子說。

  我心中一震,猛地抬起頭,四目相對,我咬緊了下唇,看了看嬸嬸,再看了看他,幾近哀求。

  對不起,在親情和愛情之間,我最終還是選擇了親情。

  嬸嬸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的是是我可以放棄一切的角色。所以,我只好放棄你。

  我短暫的人生中,總是在被人拋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還有羅維。人生中第一次放棄一個人,就放棄了我全部的愛情。

  然後哥哥笑了,那種微帶酸楚的笑容,讓我幾乎跟著流下淚來。

  他說:「不關她的事,是我喜歡她,我一直在逼她,她不敢反抗。」

  姥爺一腳就朝他踢了過去,怒吼道:「你個小王·八蛋。」

  屋內頓時一片混亂。

  從前我見別人說自己的心在滴血,只覺得是誇張的形容詞,可是這一刻,我覺得自己的指尖仿佛都在流血。

  從頭到尾,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可是偏偏,我連手指都無法動彈。

  腦海中一個聲音不斷地重複,你錯了,你錯了你錯了你錯了你錯了……

  在嬸嬸的尖叫聲中,哥哥昏了過去。

  後來我才知道,那兩天,哥哥除了四處找我,還在做著出國的準備。

  他說:「滿月,我本來想帶你去英國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還只是一個因為去不成英國而耿耿於懷的小女孩的時候,有一個少年曾經對我說過,大不了我以後帶你去。

  連我自己都幾乎忘了的承諾,他還記得。

  原來他還記得。

  接著他咬牙切齒地說:「可是,梁滿月,你不配。」

  我站在病床前,死死地咬住下唇,拼命地忍住眼淚,用力點頭說:「對,我不配。」

  他沉默了良久,終於伸出手,掰開我的下唇,再輕柔不過地摸了摸,然後幾近嘆息地說:「你走吧。」

  第二十四章

  *原諒我不能陪你一起老。*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來到C城。反正,哥哥叫我走,我就真的走了。

  走得悄無聲息,沒有告別,沒有淚水。

  我本來就是一個多餘的人。如果我不曾存在過,對很多人來說,也許是一件好事。

  如果我不曾來到這個世上,叔叔嬸嬸便不用負擔起我一個大麻煩,他們不必為我操心不必為我傷心,他們會輕鬆許多,幸福許多;

  如果我不曾來到這個世上,哥哥會擁有自己幸福的人生,順利地找到一個他很喜歡,也很喜歡他的女人,生一個或者幾個小孩,一家人其樂融融……

  從前是我太盲目了,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個多餘的存在,現在我終於懂了,所以,我不得不離開。

  是我不好,我不夠勇敢,我不夠堅定,我傷害了哥哥,所以,我必須離開。

  唯一遺憾的是,我沒有做成嘉馨的伴娘。

  陌生的城市,我一個人獨自生活。叔叔嬸嬸並沒有反對我的離開,或許他們也覺得,我和哥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不應該再見面。

  開始的時候,我過得很艱難。我所有的卡都留在了家裡,存款留給了媽媽。我自己身上,只帶了少量的現金。

  幸好之前公司的總監幫我在這邊介紹了一份工作。

  最困難的時候過去了,我開始結識了一些新朋友。人是群居動物,而且在這個城市,無論男女都友善熱情,樂觀爽朗。大家時常在一起吃飯,唱歌,我還學會了打麻將。

  我沒有必要讓自己過得慘兮兮的,是不是?

  可是我總是克制不住思念他,尤其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漸漸地,想起他的時候我也能忍住不流淚了。

  人的一生那麼漫長,生命中有人來過又走,是很正常的事。只不過,有些人離開時波瀾不驚,有些人的離開,卻讓我一輩子都在想念。

  愛情的難忘之處不僅僅是它的快樂,還有尾隨而來的痛苦。可是,那時的甜蜜,那時的快樂,那時的美好,一生能夠經歷一次,也已經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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