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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確定嗎?」

  「我當然能確定,就是從我那管藥上掉下來的。」

  法官說:「是否有什麼特殊的記號可以讓你能認出它就是你丟失的那管藥的標籤?」

  「沒有,大人,不過它就是一模一樣的。」

  「實際上,你的意思是說它和你丟失的那個極其相似,對嗎?」

  「嗯,是的,我就是這個意思。」

  法庭休庭。

  第二章

  1

  又是新的一天。埃德溫·布爾默爵士在進行交叉詢問。他現在一點也不溫和了。他嚴厲地說:

  「關於這個我們一再提起的藥箱,六月二十八日那天是整晚都放在H莊園的門廳嗎?」

  霍普金斯護士表示同意:「是的。」

  「這可太不小心了,不是嗎?」

  霍普金斯護士的臉紅了。「是的,我想是這樣。」

  「你習慣把這些危險的藥物隨便亂放,讓什麼人都能拿到嗎?」

  「不,當然不是。」

  「噢!不是?但你那天碰巧忘了是嗎?」

  「是的。」

  「事實是不是如此,只要願意,房子裡的任何人都能夠拿到那個嗎啡?」

  「大概是的。」

  「不要猜測。是還是不是?」

  「嗯,是的。」

  「不是只有卡萊爾小姐能夠拿到它吧?任何僕人都可以,對吧?或者洛德醫生?或者羅德里克·韋爾曼?或奧布萊恩護士?或者瑪麗·傑拉德自己?」

  「大概是,是的。」

  「就是如此,是不是?」

  「是的。」

  「有誰知道你的藥箱裡有嗎啡嗎?」

  「我不知道。」

  「那你有沒有告訴任何人?」

  「沒有。」

  「所以,事實上,卡萊爾小姐不可能知道那裡有嗎啡,是嗎?」

  「她也許已經看過了。」

  「這不大可能的,不是嗎?」

  「我不知道,我肯定不知道。」

  「有人可能比卡萊爾小姐更清楚嗎啡在哪裡。比如說,洛德醫生。他應該知道。你使用嗎啡是根據他的醫囑,是不是?」

  「當然。」

  「瑪麗·傑拉德也知道你的藥箱裡有嗎啡嗎?」

  「不,她不知道。」

  「她經常去你的小屋,不是嗎?」

  「不是很經常。」

  「我提醒你,她去得很頻繁。而且她比大房子裡的所有人都更有可能猜到你的藥箱裡有嗎啡。」

  「我不同意。」

  埃德溫爵士暫停了一分鐘。「你在第二天早上告訴奧布萊恩護士嗎啡不見了嗎?」

  「是的。」

  「我提醒你,你實際上說的是,『我把嗎啡忘在家裡了。我得回去拿。』」

  「不,我沒有這樣說。」

  「你沒說嗎啡落在你的小屋的壁爐架上了嗎?」

  「嗯,因為我找不到它,所以我以為一定是忘在家裡了。」

  「其實,你並不真的知道你把它放哪兒了!」

  「不,我知道的。我把它放在藥箱裡了。」

  「那你為什麼在六月二十九日早上說你忘在家裡了?」

  「因為我想也許有這個可能。」

  「那我得說,你是個很粗心的女人。」

  「這不是真的。」

  「你有時陳述得相當不準確,不是嗎?」

  「不,不是的。我對自己說的話很謹慎。」

  「你有沒有說過七月二十七日,也就是瑪麗·傑拉德去世的那天你被玫瑰的刺刺到了?」

  「我不明白那和案子有什麼關係!」

  法官說:「這和案子有關嗎,埃德溫爵士?」

  「是的,大人,這是辯護的重要部分,我打算傳喚證人,以證明這種說法是騙人的。」

  他繼續問。「你還是堅持在七月二十七日,一棵玫瑰樹上的刺刺傷了你的手腕嗎?」

  「是的,我堅持。」霍普金斯護士挑釁地看著律師。

  「什麼時候刺到的呢?」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就在離開門房到大房子裡去的時候。」

  埃德溫爵士懷疑地說:「那株玫瑰是什麼樣的?」

  「攀爬在門房外的花架上,開著粉紅色的花朵。」

  「你確定?」

  「我相當確定。」

  埃德溫爵士停了一下,然後問:「你堅持說六月二十八日你到H莊園來的時候,嗎啡是在藥箱裡的?」

  「是的。我隨身帶著它。」

  「假定此刻奧布萊恩護士來到證人席,發誓說你說過你可能把它留在家裡了,你要怎麼說呢?」

  「它在我的藥箱裡。我十分肯定。」

  埃德溫爵士嘆了口氣。「嗎啡不見了,你不覺得不安嗎?」

  「不,我沒有不安。」

  「是嗎,儘管大劑量的危險藥物不見了,你竟然還是很放心?」

  「我當時沒想到是被人拿走了。」

  「我懂了。你只是不記得你到底把它放哪兒了?」

  「不是。我把它放藥箱裡了。」

  「二十片半格令的藥片,也就是說十格令的嗎啡。足以殺死好幾個人了,不是嗎?」

  「是的。」

  「但是,你沒有感到不安,甚至沒有正式上報嗎啡丟失一事?」

  「我認為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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