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抱著這樣的想法,我就想去看看,卻發現廚房上了鎖。

  我垂頭喪氣想回房間,剛好遇上穿戴整齊,就連頭髮絲都整整齊齊一根不落全部梳到腦後的爸爸。

  「爸爸。」我捂著肚子有氣無力叫了一聲。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錯過早餐了?」

  我點點頭。

  他抬手看手錶說:「午餐時十二點,記著不要錯過了。」

  「我不可以進廚房嗎?」我問。

  「知道什麼事規矩嗎?整個葉家都在遵守的規矩,可不能為了你一個人就壞了。」爸爸話里是不容置疑。

  但還好餓肚子什麼的也是習慣了,以前我媽精神不太正常的時候,偶爾也忘記做飯。

  我上樓去書房,那裡有我今天需要完成的任務。

  書桌左邊放著一摞書,右邊放著厚厚的一個牛皮本,翻開第一頁,上面都是手寫的今日計劃。

  「7:00-7:45 英語學習

  8:00-8:45 法律條文背誦

  ......

  23:00-23:45 考核測試」

  管家不知道從那裡冒出來,問我:「小少爺,準備好了嗎?」

  我沒有準備好。

  可我只能點點頭,爬上比我還高的凳子,拿起筆開始學習。

  一天過後,我明白,葉家有很多不可撼動的規矩。

  比如,想要吃飽需要按時起床,想要睡覺就要按時完成學習,想要出去玩就得考核測試在九十分以上...

  在以後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歲月里,我還陸陸續續明白了很多很多的規矩。

  任何時候都不得衣裳不整、任何時候臉上都要帶著幾分笑意、任何時候說話的語氣都要平緩、任何時候都要成為領導者、任何時候都不要和無用之人交往.....

  諸如此類,數不勝數。

  我是個沒有什麼勇氣的人,是個只想好好活著的人,無力改變,只能妥協順從。

  等到我在這個環境中再無一點不適,甚至有些享受的時候,我就變成了信奉規矩至上的成員之一。

  我有了一群家世相當且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成為了他們的領導人。

  我們建立了一家工作室,我們做出了不少業績,打贏了不知道多少場官司,我們成為平凡人眼中觸不可及的天子驕子。

  我還有了一個規矩的初戀。

  首先我得說一聲抱歉,在裡面待的時間太久了,我已經有些不記得她的模樣和名字了。

  我是個挺容易忘事的人,要是不常在我面前晃悠,轉眼間就會把人拋擲腦後。

  姑且就用初戀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戀本也是個守規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師家庭,也在圈內經營自己的社交圈,是個中規中規無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為規矩,我爸覺得很滿意,介紹我們認識。

  活著總逃不過娶妻生子,我覺得相處著也挺好,初戀也沒什麼意見。

  在家長的默許下,我們見第四次面的時候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學畢業,我們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個人的出現。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記得了,就算記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乾脆就稱呼他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兩個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個房地產公司的委託去紅星孤兒院實地考察,也不會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學法的,在紅星孤兒院長大,一路奮鬥上了大學,也成了一名律師,處理案件頗為老道,就是辯護的時候有些不走尋常路,盡走的是狹窄小道,俗稱走偏了,或者稱之為不講規矩。

  說實話,我肯定他的潛力,要不是礙於家世,必定會招攬他進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們第一次見面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對頭。

  我站在房地產商的立場,盡力維護我方權益,他站在孤兒院的立場,盡力陳述孤兒院所遭受的傷痛和不公。

  我們第一次正面交鋒,我勝。

  本以為這次案子之後我們該再無交集,因為本就是沒多大關係的人。

  但誰知道那人找上了初戀。

  也不知道他是怎麼忽悠的,初戀倒戈相向。

  做律師的人都擅長忽悠,我也不例外。

  那人和初戀合夥做了一個局,引誘我入局,控訴我強女干和暴力犯罪,送我律師函,告我上法庭。

  儘管有我指導,但辯護律師實在不太行,第二次交鋒,我敗了。

  敗了也沒什麼,起碼這件事情也給了我教訓。

  要是以後半夜看見有姑娘在小巷喊救命,我首先就得先找個第三方證人,然後再去救人。

  第66章 第六個故事

  親愛的蘇小姐:

  昨天夜裡下了雨,半夜響起驚雷,我從睡夢中醒來,意識模糊間記起你害怕雷聲,就想伸手過去抱抱你,等到觸手冰涼,我才猛地察覺,你已經離開五天了。

  我數著你的歸期,再次睡去。

  這次卻再也睡不踏實。

  意識朦朧間想起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場景。

  那個時候我剛剛入學,頂著趙家私生子的身份進的學校。不少人明里暗裡給我使絆子,一方面是想替我大哥出口氣,另一方面也是想順便捉弄一下我。

  我剛開,也不懂事,沒摸清這裡面的彎彎繞繞,吃了不少虧。

  那是我跌入塵埃的一段時光,誰成想卻遇見了你,那自覺狼狽的日子裡,卻也開了花。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