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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接著又說“現在還早,可以陪你喝幾杯。”又對旁邊和他有著一張一摸一樣的臉的人喊道:“陳雷,你該回去了。”

  原來“雷哥”,是眼前這個人。

  他心情又好了一些。

  那晚喝到很晚,不知男人是不是對每個人都那麽親近那麽容易相處。

  他回去時,陳放將他送到門口,突然笑著說:“童老師,再見。”

  他愣了一愣,而男人已經轉背進了酒吧大門。

  從來,別人勾搭他的時候多,看得上眼的,帶回去,或許還可以維持一段時間床上的關係。

  但第一次認真地去搭訕別人,本也是懷著那種目的,誰知道,一來二回,去找男人喝酒的次數多了,慢慢地竟有了不妙的感覺。

  這天下午,他突然在學校里碰到陳放。

  陳放手裡提著一隻大袋子,裡邊裝著些衣服。

  “我一個弟弟在這個學校念書,他換下的衣服我都拿回家洗了。”男人的髮絲在下午四點的溫和陽光下,呈現出棕金的顏色,和整個人一樣,格外的柔和。

  “那麽,相請不如偶遇,要不要上去喝一杯?”他擺出勾人時慣用的笑臉,問。

  指著路的盡頭的那片教師公寓。

  他的家裡存了不少的好酒,就連開酒吧的陳放都驚嘆不已。

  而後,他在他臥室里,看到叫人眼花繚亂的,一牆的學生的照片。

  兩人端著酒杯,在即將黃昏的光亮的房間裡,男人突然笑了:“看來你很喜歡他們。”

  “嗯哼,我非常喜歡這份工作。”他答道。

  在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中,陳放的目光掃到了一張背影上。

  男人吃了一驚,“這是──”

  他的視線也隨之落在照片上。

  “這不是你,”他快速答道:“是我從前的一個學生。”

  那個叫做陸城的,最終他連他的手,都沒有碰觸到過的,第一次讓他怦然心動的人。

  “哦,”陳放的視線,從照片上移到了他的臉上,看了他幾秒,突然揚起嘴角,意味深長的笑了。

  “原來如此。”

  “你別誤會,”他急忙說道,“並不是因為你像他我才認識你的。”

  後來他想,他的這三十年裡,都從來沒有這麽急於地去向一個人解釋一個問題。

  況且,這兩人其實長相併沒有重合之處。

  他只是就那麽貿貿然地,就張了口。

  男人端著杯子,仍舊看著他,最後挑了挑清俊的眉:“我沒有誤會啊,童老師。”但又朝他露出瞭然的笑,“不過,原來你……”

  “喜歡我?”

  他的時間突然就靜止在這一刻。

  也是很久以後,他才明白,這個清閒溫和的男人,其實沒有他的外表看起來那麽從容恬淡。

  陳放溫和,卻是一隻溫和的最善於洞察人心的狐狸。

  原來他喜歡他。

  對方卻比自己還早發現。

  他面前的人卻低了眉,說道:“不過,我從來不在下面。”

  他也從來不在下面。

  但至少,對方竟也喜歡男人。

  他們的第一次。他妥協了。

  再後來,就少有翻身的機會。

  在他們在一起後的某天,英俊的年輕人突然對他說。

  “有件事,我需要告訴你。”

  彼時他們剛做完事,大汗淋漓地摟在一起。他懶散地睜開眼睛。“說。”

  “你知道我是怎麽認識你的嗎?”

  “你說過,是通過那幫經常混酒吧的小子。”他稍抬了臉,吻了吻對方殷紅的薄唇,“但顯然,今天你要告訴我真相了。”

  身上的人笑了:“我說了,你會生氣的。”

  “你知道,你有辦法讓我沒精力生氣。”他弓起右腳的膝蓋,插進陳放的雙腿之間,在那中間腫脹的熱源處緩慢地摩擦。“說吧,我不會生氣。”

  “我認識你,是因為我弟弟陳越。”男人摟著他,在他耳邊低聲道:“他上過你的床,之後被你甩了。”

  縱使想了無數種可能,也沒有想到,原來他們互相的開始,都一點不單純。

  “那恭喜你,報仇成功。”他捧住他的臉,又在他唇上落下一吻。

  “成功?”男人挑挑眉:“現在才剛開始呢。”他說。

  “那你究竟想要怎樣?”

  “為了讓你記住教訓,所以這一輩子,我都要把你綁在床上,用一輩子來替弟行道。”

  “你就不怕你弟弟傷心?”他突然抓住對方的胳膊,將他掀翻在床,坐在了陳放腿上。

  “除了我,誰會一直惦記著你?”年輕人盯著他:“他早找了個喜歡的女孩子,今年國慶就結婚了。”

  “是嗎,我真傷心,那些負心漢,用過之後就將我拋之腦後,”他俯下身子,手伸進了對方腿間,在他褶皺處輕輕地按壓起來,委屈地別了別嘴:“看來,我只能接受你一輩子的報復了。”

  【完】

  二世祖與他的情敵 番外 別人的故事 2

  番外 別人的故事2

  “姓秦的,我TM三歲的時候就知道喜歡的人是誰了!你呢?!啊!”他甩開我的手,這樣朝我怒吼。

  除了家裡的長輩,這個世上,誰還敢用這樣的態度和我說這樣的話?

  除非他真的嫌命長了。

  可是,偏偏眼前就有這麽一個。他要怎樣,我都由著他。就和我要怎樣,他從來都由著我一樣。

  這天晚上,季佐純是真的生氣了。

  哈。

  這個人竟會真的被我惹生氣。

  在看到他憤怒得恨不得吃了我的表情之前,我都不相信。

  可是我挺冷的。四月的黑漆漆的空氣,全身濕淋淋地站在夜風裡,不冷,不冷才TM神奇。

  “哈啾──”我打個噴嚏,他還站在我面前,冒著火。

  “你TM至少把外套脫下來給我。”我說,我伸出手去。

  他還怒氣衝天,他咬牙切齒地對我怒目,拔下自己的外套,把它扔向我,一點都不客氣溫柔。

  所以喜歡一個人,有時其實不是一件好事。

  敢對我這麽凶神惡煞的,換成是別的人,我早就弄死了他。

  我把自己的外套脫了,把他的衣服穿上。我們身材差不多,剛好合身。

  這件衣服還是我買的。

  他氣得很,以前我和誰玩,他都不會氣。我帶兩個三個一群人回家,在床上YIN亂不堪的場面被他撞到,他都沒這麽惱火過。

  是,我們是青梅竹馬。

  那又怎樣?

  僅此而已。

  我掏心挖肺地喜歡一個人,對他好,為了他什麽願意做,為了他差點死了,卻就是不敢讓他知道。

  誰知道,我TM多麽不容易。

  我怎麽玩,他都不在意。而今天晚上我不過是親了他的小情人,他就氣成這個樣子。

  他一把拉開我,把他的小情人拉進懷裡。而我身後正好是泳池。我掉了下去。

  這就是對好朋友和情人的區別。

  “不過是玩玩而已,生這麽大的氣幹嘛?”遣散了人群,池邊只有我和他。

  他恨鐵不成鋼,不對,他是恨我輕薄了他的那隻小白兔,“玩,你TM要這樣玩到什麽時候?!”

  我攤手:“到找到真愛為止。也許。”

  我的真愛早就出現了,在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

  在我第一次被他送了一顆包裝醜陋的糖果的時候。

  在我第一次被他牽著手爬到山的高處的時候。

  在我第一次住在他家聽著他講那些亂七糟八的故事入睡的時候。

  在我第一次接觸到他真實的沒有掩蓋的體溫的時候。

  在我第一次吻到睡美人柔軟的嘴唇的時候。

  在我第一次看到他牽著別人的手心如刀絞的時候。

  在我第一次,看到他和別人滾在一起的時候。

  只是我們沒有開始,就沒有結果。也許我真的會等待,在我遇到另外一個人,而徹底忘記他的時候。

  “真愛?”他一眼的不信,“你真的試過去真心對待一個人嗎?”

  “我TM怎麽沒有?那你呢?”我都沒辦法生他氣,看他那凶神惡煞的樣子,就像我殺了他全家一樣。

  也許,這天晚上他是真的昏了頭。

  要不然,就是我昏了頭。

  再不然,就是這個夜晚整個都是昏的。

  他看了我好久,就像在重新試著認識我這個他最好的朋友,也許他從來就是這麽對我不屑的,只是就像我從來不表達我的喜歡一樣,他也從來不表達他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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