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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厭惡和恐懼逼迫著我必須停下來思考,思考後面的幽默創作該怎麼走。於是,我靜下心來想了三個月。這三個月里,不是想故事怎麼編,而是想風格怎麼變。後來,我又用了三個月完成了這本書。
雖然同樣稱為幽默推理,但是《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和《季警官》是風格完全迥異的兩種套路。《季警官》走的是諷刺路線,即所謂的黑色幽默,它是通過劇情意外反轉帶動人物來製造笑點。而《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則是吐糟手法,算是輕鬆搞笑吧。它和《季警官》最大的不同是,它的劇情是按部就班照套路來的,但人物性格逗比,換句話說,它是由人物帶動劇情來製造笑點。
其實,在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陷入一個思考,那就是小說里的兩個重要元素,人物和故事,二者之間的關係。是故事塑造人物,還是人物製造故事,誰是主導,誰是輔助?
在這個問題的困擾中,我創作了《季警官》系列,隨後又寫了《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當我完成《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一書的時候,我明白了這其實完全是兩種風格,兩種創作方式。
一種是《季警官》這類方式。裡面的角色性格是很嚴謹的,並不逗比,但是因為劇情發生了意外反轉,從而導致了劇情裡面的人物角色措手不及,進而製造笑點取悅讀者。
其實,這種創作風格和寧浩的《瘋狂的石頭》、《瘋狂的賽車》模式如出一轍。但是這種模式創作久了,就會產生一個問題,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當你的笑點是來源於劇情不斷的意外和反轉,那麼你筆下的人物就要服務於劇情,就要不斷地製造各種意外和巧合。久而久之,你會發現你所塑造的每一個人物都形象模糊,缺乏性格。同樣,故事裡過多的意外和巧合,也會成為你作品的詬病。
不過,這些詬病,對於獨立的短篇小說來說是無所謂的,因為獨立短篇小說受限於篇幅,無法塑造人物性格,只能強調故事性。同樣,也非常適宜於改編成電影搬上大熒幕。
第二種是《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這類方式。它的劇情是很嚴謹的,按部就班不走偏門。可是人物角色的性格是很逗比的。通過固定故事模式下的逗比人物來製造笑點,是日本幽默推理小說慣用的伎倆。
比如東川篤哉老師的《推理要在晚餐後》,發現屍體、勘察現場、詢問目擊者、推理分析、揭露真相,這些推理小說里的固定套路如行雲流水一般一氣呵成,然後在裡面穿插幾個性格逗比的人物角色來插科打諢,製造笑料。
看完東川老師的作品,我有時候常想,為什麼很少能見到幽默本格推理小說呢?
也許和傳統觀念有關吧。
作者們固執地堅持著推理小說的賣點在於詭計,而不是故事。推理作家一直把精力用在詭計的設定上,卻忽略了小說的故事性。當情殺財殺仇殺誤殺不斷演繹,恐怖血腥驚悚兇殘反覆賣弄之後,讀者們終於厭煩了。他們已很少有人會僅僅為了一個精妙的詭計而去耐著性子讀完一本情節枯燥得幾乎能倒背如流的小說了。所以,最後,推理作者自己把自己的作品硬生生逼成了小眾讀物。
於是,推理作者中,才會有人想到用輕鬆搞笑的方式來彌補推理小說里情節枯燥故事偏弱的短板,所以有了日常輕鬆推理和幽默推理這些風格。
我讀書不多,孤陋寡聞,在日系的幽默推理大師中,只知道東川篤哉老師。他是唯一一個我所認知的始終堅持幽默推理風格的名作家,毫不忌諱地說,我所創作的這本《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就是受東川老師的作品影響。
在動筆寫《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之前,他的所有作品,只要是翻譯成中文的,不論大陸簡體版還是港台繁體版我都拜讀過,尤其是《推理要在晚餐後》系列。
當我讀完東川老師諸多系列小說,卻遲遲沒有動筆,是因為我發現以系列短篇集的形式創作幽默推理存在著一個巨大的瓶頸。這個瓶頸就是,在推理小說里固定劇情套路的束縛下,幽默笑點很難出新。也就是說缺少新穎性,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個笑點,很容易讓讀者厭煩。
以《推理要在晚餐後》為例,管家對大小姐的毒舌吐糟、大小姐對風祭警部的鄙視,以及風祭警官每次在案發現場的賣蠢,這些橋段幾乎都是一成不變。第一次看覺著搞笑,第二次看覺著還行,第三次就索然無味了。
我如果寫《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也會遇到這個問題,那麼我應該如何解決或者避免它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了很長時間,最後我決定在這本書里融合《季警官》的寫作方式,用劇情意外反轉來不斷更新固定套路束縛下的笑點。即在大故事線固定模式不變的前提下延伸了很多小故事線,用小故事線不斷地意外反轉來更新升級笑點。
當然,我說這些,並不是要證明自己這本書比東川篤哉老師的作品怎麼怎麼樣。說實話,東川老師對於幽默推理的貢獻,他的作品的價值意義早已大過了他的作品本身。
幽默推理這條路罕有人敢去試驗,而東川老師,他用他的銷量已經在這個領域拉開了一個非常精彩的序幕。但是,在幽默推理文的創作中,還有很多問題需要去解決,去完善,只有這樣才會漸漸被讀者們所認可所喜歡。
雖然同樣稱為幽默推理,但是《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和《季警官》是風格完全迥異的兩種套路。《季警官》走的是諷刺路線,即所謂的黑色幽默,它是通過劇情意外反轉帶動人物來製造笑點。而《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則是吐糟手法,算是輕鬆搞笑吧。它和《季警官》最大的不同是,它的劇情是按部就班照套路來的,但人物性格逗比,換句話說,它是由人物帶動劇情來製造笑點。
其實,在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陷入一個思考,那就是小說里的兩個重要元素,人物和故事,二者之間的關係。是故事塑造人物,還是人物製造故事,誰是主導,誰是輔助?
在這個問題的困擾中,我創作了《季警官》系列,隨後又寫了《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當我完成《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一書的時候,我明白了這其實完全是兩種風格,兩種創作方式。
一種是《季警官》這類方式。裡面的角色性格是很嚴謹的,並不逗比,但是因為劇情發生了意外反轉,從而導致了劇情裡面的人物角色措手不及,進而製造笑點取悅讀者。
其實,這種創作風格和寧浩的《瘋狂的石頭》、《瘋狂的賽車》模式如出一轍。但是這種模式創作久了,就會產生一個問題,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當你的笑點是來源於劇情不斷的意外和反轉,那麼你筆下的人物就要服務於劇情,就要不斷地製造各種意外和巧合。久而久之,你會發現你所塑造的每一個人物都形象模糊,缺乏性格。同樣,故事裡過多的意外和巧合,也會成為你作品的詬病。
不過,這些詬病,對於獨立的短篇小說來說是無所謂的,因為獨立短篇小說受限於篇幅,無法塑造人物性格,只能強調故事性。同樣,也非常適宜於改編成電影搬上大熒幕。
第二種是《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這類方式。它的劇情是很嚴謹的,按部就班不走偏門。可是人物角色的性格是很逗比的。通過固定故事模式下的逗比人物來製造笑點,是日本幽默推理小說慣用的伎倆。
比如東川篤哉老師的《推理要在晚餐後》,發現屍體、勘察現場、詢問目擊者、推理分析、揭露真相,這些推理小說里的固定套路如行雲流水一般一氣呵成,然後在裡面穿插幾個性格逗比的人物角色來插科打諢,製造笑料。
看完東川老師的作品,我有時候常想,為什麼很少能見到幽默本格推理小說呢?
也許和傳統觀念有關吧。
作者們固執地堅持著推理小說的賣點在於詭計,而不是故事。推理作家一直把精力用在詭計的設定上,卻忽略了小說的故事性。當情殺財殺仇殺誤殺不斷演繹,恐怖血腥驚悚兇殘反覆賣弄之後,讀者們終於厭煩了。他們已很少有人會僅僅為了一個精妙的詭計而去耐著性子讀完一本情節枯燥得幾乎能倒背如流的小說了。所以,最後,推理作者自己把自己的作品硬生生逼成了小眾讀物。
於是,推理作者中,才會有人想到用輕鬆搞笑的方式來彌補推理小說里情節枯燥故事偏弱的短板,所以有了日常輕鬆推理和幽默推理這些風格。
我讀書不多,孤陋寡聞,在日系的幽默推理大師中,只知道東川篤哉老師。他是唯一一個我所認知的始終堅持幽默推理風格的名作家,毫不忌諱地說,我所創作的這本《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就是受東川老師的作品影響。
在動筆寫《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之前,他的所有作品,只要是翻譯成中文的,不論大陸簡體版還是港台繁體版我都拜讀過,尤其是《推理要在晚餐後》系列。
當我讀完東川老師諸多系列小說,卻遲遲沒有動筆,是因為我發現以系列短篇集的形式創作幽默推理存在著一個巨大的瓶頸。這個瓶頸就是,在推理小說里固定劇情套路的束縛下,幽默笑點很難出新。也就是說缺少新穎性,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個笑點,很容易讓讀者厭煩。
以《推理要在晚餐後》為例,管家對大小姐的毒舌吐糟、大小姐對風祭警部的鄙視,以及風祭警官每次在案發現場的賣蠢,這些橋段幾乎都是一成不變。第一次看覺著搞笑,第二次看覺著還行,第三次就索然無味了。
我如果寫《把自己推理成兇手的名偵探》,也會遇到這個問題,那麼我應該如何解決或者避免它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了很長時間,最後我決定在這本書里融合《季警官》的寫作方式,用劇情意外反轉來不斷更新固定套路束縛下的笑點。即在大故事線固定模式不變的前提下延伸了很多小故事線,用小故事線不斷地意外反轉來更新升級笑點。
當然,我說這些,並不是要證明自己這本書比東川篤哉老師的作品怎麼怎麼樣。說實話,東川老師對於幽默推理的貢獻,他的作品的價值意義早已大過了他的作品本身。
幽默推理這條路罕有人敢去試驗,而東川老師,他用他的銷量已經在這個領域拉開了一個非常精彩的序幕。但是,在幽默推理文的創作中,還有很多問題需要去解決,去完善,只有這樣才會漸漸被讀者們所認可所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