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一、“趙胡”是原名,“昧”是後來的改名;

  二、“趙胡”不是原名,是當時人給他的綽號,是渾名。

  朱紀敦用了大量的事例來證明以上的兩種可能性,最後他總結性地說:趙胡即趙眯。“趙昧”既非筆誤,也非司馬遷所據失實,或班固傳抄失慎。

  朱紀敦的一家之言發表後,得到了部分學者的贊成,其中廣東文史館的學者於城撰文附會說:

  從該墓出土的陪葬文物來看,可以肯定墓主人就是南越文王(帝)趙昧,但《史記》和《漢書》都一致說南越文王名叫趙胡。因此,引得許多學者紛紛探討,作出了很多深邃的解釋。據我看來,李情倒很簡單,趙昧既然有兩種不同身份:一是在國內至高無上的“帝”;一是向漢朝俯首稱臣的“王”。為什麼他不可以有兩個名字呢?“昧”是他的本名,這個名字是尊貴的,是要忌諱的,他不願在向漢朝上奏章時使用這個名字,更不願漢使向他宣讀皇帝詔書時喊這個名字,所以他在與漢朝的交往上便改用另一個名字趙胡。難怪司馬遷和斑固都說他的名字叫趙胡呢。幾乎就在朱紀敦和於城等人提出以上觀點的同時,海外學者高悼雲也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而高悼雲眼中的趙昧,既不是歷史上記載的趙胡的父親、兄弟,也不是同一個人,而是趙胡的)L子趙嬰齊。他的理由是:

  一、趙佗身侍秦漢兩朝,至漢武帝建元四年,享年在百歲上下。《史記》稱趙佗在秦亡後,擊並桂林、象郡,自立為南越武王,及漢高祖定天下,亦體諒佗為南方安靜而勞苦,並沒有為難於他,至高后時,有司請業南關市鐵器,並派兵攻打南越,佗堅守大勝,兵不能逾嶺,自此以兵威邊,自尊號為南越武帝。

  漢十一年,孝文帝遣陸賈使南越,佗上表自罪稱帝,並說原委,自此至孝景帝時,都稱臣朝貢,便是佗在國勢範圍內,仍以帝王自居,竊國如故。

  二、趙胡是佗的孫子,死後溢為文王,恰號文帝,在位有二十年以上,死亡時也並不年輕。

  三、文帝的太子嬰齊立,藏其武帝璽,漢書且雲:亦藏文帝璽,是則武帝、文帝璽,此時尚藏而未隨葬,但二書中並無提及嬰齊在位若干年,如果他死時年在三十五至四十歲、而藏父與祖父之帝璽同葬,想亦大有可能。

  四、至於第四代王趙興,卻是年少在位而死的,且是被謀害而投。死時定不過四十。

  墓於《史記》所載,推斷第三代王嬰齊可能是墓主,再其次第四代王趙興雖然被害死,但呂嘉在朝粉飾昇平,立第五代王鞏固相位,嘉已歷事三朝,把這位被害君王循例厚葬也未可料,而證不出趙睞是何人,則有待異日了。

  面對世人的矚目和學界多種不同的意見,以麥英豪、黃展岳等為首的南越王墓發掘人員,不得不對自己以前發表的觀點認真思考和檢查。經過深人細緻的研究之後,麥、黃等人覺察到在過去編寫的《初步報告》和發表的文章中,存在著淪證不足、漏誤不實等缺憾,但他們確認的“文帝”與趙昧應是一人,趙昧即(史記》、<漢書》所稱的趙胡。於是,麥英豪、黃展岳等人在經過長時間冷靜而細緻的思考研究後,於1991年在廣州文物管理委員會、中國社科院考古所、廣東省博物館等三家共同編寫的大型考古發掘報告《西漢南越王墓》中,再度拋出了結構嚴謹、證據充實的長篇論文《墓主和年代》,就在這篇長文中,對南越王墓墓主到底是誰的問題,從三個方面作了詳細的考查論證,其主要論點是:

  第一,墓主身上的璽印及有關封泥(“昧”、“帝王”)、銘刻(“文帝九年”),其所有者都應是墓主本人,這是判斷墓主是誰的不容爭辯的內在物證。(史記》、《漢書》中《南越〔粵)列傳》所記述的南越國世系,則是我們的主要參考史料,又是我們結合物證立論的基礎。《史記》、《漢書》兩傳都說南越王國“自尉佗王,凡五世九十三歲而亡”,如果沒有十分可靠的證據足以修改兩傳中的這句話,我們不能輕易改變對兩傳的信從。這是討論墓主是誰的前提條件。根據內在物證和對史漢兩傳的信從,我們認為,“文帝行璽”金印與“趙昧”玉印同出,二者應是一人。

  有的學者把藏印和葬印分開,認為嬰齊在位時藏“文帝”璽,等到自己死時才把“文帝”璽放在自己墓中,從而推定此墓為嬰齊墓。這是一種猜測。《說文》:“葬,藏也。”可見藏印可藏在密室中,也可以藏人墓中,實在沒有理由加以區分。

  第二,出土名章“趙昧”與史書“趙胡”不符,這點我們已考慮到,並在《初步報告》中作解釋。應該承認,歷史上確實存在許多音義通假,一人多名,一名多字多號,以及傳抄失實等事例。

  總之,出現趙眯、趙胡兩名,其原因或出自傳抄致誤,或出自一人兩名(一越名,一漢名),或出自名、字、號的歧異,或出於音義通假。雖然目前還不能找到最直接、最合理的解釋,以後也可能永遠無法究明,但都不能妨礙墓主趙昧即《史記》、《漢書》中的趙胡的結論。

  至於2枚“泰子”印,因其質料鈕式書體均不同,有人便認為分屬趙胡、趙昧所有,並說二人都曾為太子,睞、胡是父子關係或兄弟關係,甚至說象崗南越王墓的墓主是趙胡,死時攜其“文帝”金印及其父兄昧的私印人葬。這實在令人費解。墓主既然隨葬了自己的官印卻不隨葬自己的私印,而把早已去世的父兄輩的私章人葬,實在於理欠通;再說墓中有“昧”字封泥同出,如果“昧”是墓主的父兄,這就無異於說,父兄生前已為子弟檢封葬品了,這豈不成了天大笑話。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