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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或出自司馬遷所據檔案資料不實,致誤”,此疑怕難以成立。
是不是班固傳抄“筆誤”?古文獻中,常有因輾轉傳抄而筆誤之事。漢代尚未有印刷術,其時傳抄致誤的可能性比隋唐以後會更多些,這是事實。但是,古文獻的傳抄筆誤一般多出於字形相似、偏旁相類、音義相近的字,並非凡字都會筆誤。“昧”字,《說文解字》載:“從目,末聲。”而“胡”字,則“從肉,古聲”。可見,“昧”與“胡”,無論是字形、音義和偏旁都全不同,很難造成筆誤。且《史記·南越尉佗列傳》中,提到趙胡名字的共有八處,《漢書·西南夾兩粵傳》中也達七處。如果是班固傳抄筆誤,何以會一而再,再而三,竟至於七而不發覺?!
說實在的,時至今日,我們尚無法找到確鑿的例證,甚至是孤證,以構成我們“或司馬遷並不誤,後被班固繼抄筆誤”的假證。既然事實如此,我們又怎好以疑而斷,肯定是班固把“趙昧”錯抄成“趙胡”呢?
因此,我們以為,南越國第二代王的名字還是叫“趙胡”,而不是“趙昧”。史漢所記應無誤,我們尚不敢貿然為趙胡立案更名。
的確,“趙昧”印和“文帝”印同出,這是一個需要我們重視並認真去解釋研究的問題。我們認為這個問題可以從下面的途徑去探索:
第一,“趙胡”、“趙昧”不是同一個人的名字。因為若是同一個人的名字,就只能有兩種解釋:要麼是史漢誤寫了,要麼是“趙眯”是趙胡的別名。前一種解釋我們己論證了其不可能,後一種解釋說實在我們也無法證明它成立。因為,人有別名,早見於先秦史籍。齊少姜有寵於晉侯,晉侯愛稱她為少齊(《左傳》昭二年)。這是一例。但是,趙胡的別號“趙昧”,卻全無歷史記載。而且,不但南越國其他四代南越王均無用別名的習慣,就是同時期的漢朝皇帝、同姓諸侯王亦無此習慣。可見,“趙昧”不可能是趙胡的別名。“趙昧”、“趙胡”不是同一個人的名字,此事甚明。
就是從南越文王墓出土的幾枚印璽來看,南越文王趙胡,亦非“趙昧’”。在封建禮制統治森嚴的年代裡,印鈕飾和印的質料的區別,本身就是這種等級統治的一種表徵,是有嚴格的規定的。與龍鈕金印“文帝行璽”一同出土的兩枚“泰子”印,其中一枚是龜鈕金印,另一枚是覆斗鈕玉印。這兩枚“泰子”印的鈕飾和質料都不同,而又同出,正說明它們不是一個“泰子”的用物,而是兩個“泰子”的信物。同時,“趙眯”覆斗鈕玉印,其鈕飾和制裁料與那枚覆斗鈕“泰子”玉印完全相同,另一枚雖然是龜鈕而不是龍鈕,但它與“文帝行璽”同為金印。所以,我們認為,金質“泰子”龜鈕印,應是“文帝”趙胡的太子印,玉質“泰子”覆斗鈕印,應是“趙昧”的太子印。趙胡、“趙昧”是兩個太子。
第二,既然趙胡、趙昧是兩個人的名字,而不是史漢誤記,那麼,“趙昧”是誰呢?我們的猜測,一個可能是趙胡的父親,另一個可能是趙胡的兄長。
當然,“趙昧”者也有可能是趙胡的長兄。趙佗在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上書時就說過:“老夫處粵四十九年,於今袍孫焉。”(《漢書·西南夷兩粵傳》)孫已是“抱”了,其“得”孫之年當在此年前幾年。而趙佗孫胡即位是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前後相隔近五十年。在這近半個世紀的歲月里,大概佗之子都死了,只能立嫡孫“趙昧”為太子,後“趙昧”又早逝,佗於是更立庶孫胡為太子。胡死,攜其曾為太子之長兄“趙昧”的太子印入葬,以示緬懷毋忘之意,亦非子虛烏有之事。
總而言之,“趙昧”何許人,至今尚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對此,我們也只是想達到據史事而作出合理猜測、假設的階段。但是,“趙昧”不是南越文王的姓名,這一點我們是不懷疑的。
繼余天熾之後,暨南大學學者朱紀敦又提出了既不同於初步報告,也不同意余天熾觀點的新看法。他在否定了以上兩種觀點的同時,宣稱:趙胡和趙睞原本是一個人的兩個名字。其理由是:南越王國是漢初的地方割據政權。秦漢之交,南海尉趙佗乘“州郡各共興軍聚眾,虎爭天下,中國擾亂”(《史記·南越列傳》)之機,割據一方,稱王五世。國王名聲顯赫,為時人所熟知。司馬遷、班固治學嚴謹,怎麼會出現這種常識性錯誤,竟將國王名字寫錯?何況趙胡當政時,為報答漢廷替他興兵討閩越的恩德,曾派太於到漢廷當人質。太子怎會將其父王之名誤傳呢?再說,太子嬰齊在漢廷時,娶邯鄲繆氏女為次妻。嬰齊歸國後,繆氏還繼續與漢廷的安國少季私通,並在南越王國內結成一個與南越地方割據勢力相對抗的親漢集團。當時漢廷與南越王國之間,來往頻繁.統一與割據的政治鬥爭,錯綜複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漢廷連南越國國王的名字都搞不清楚,確是令人難以置信,再次,“胡”與“眯”二字從形、音、義上說,相距甚遠,筆誤的可能性極小。但前者被載人史冊,後者卻見諸出土文物,似乎兩不相干,頗費推敲。仔細分析當時情況,看來有兩種可能。
是不是班固傳抄“筆誤”?古文獻中,常有因輾轉傳抄而筆誤之事。漢代尚未有印刷術,其時傳抄致誤的可能性比隋唐以後會更多些,這是事實。但是,古文獻的傳抄筆誤一般多出於字形相似、偏旁相類、音義相近的字,並非凡字都會筆誤。“昧”字,《說文解字》載:“從目,末聲。”而“胡”字,則“從肉,古聲”。可見,“昧”與“胡”,無論是字形、音義和偏旁都全不同,很難造成筆誤。且《史記·南越尉佗列傳》中,提到趙胡名字的共有八處,《漢書·西南夾兩粵傳》中也達七處。如果是班固傳抄筆誤,何以會一而再,再而三,竟至於七而不發覺?!
說實在的,時至今日,我們尚無法找到確鑿的例證,甚至是孤證,以構成我們“或司馬遷並不誤,後被班固繼抄筆誤”的假證。既然事實如此,我們又怎好以疑而斷,肯定是班固把“趙昧”錯抄成“趙胡”呢?
因此,我們以為,南越國第二代王的名字還是叫“趙胡”,而不是“趙昧”。史漢所記應無誤,我們尚不敢貿然為趙胡立案更名。
的確,“趙昧”印和“文帝”印同出,這是一個需要我們重視並認真去解釋研究的問題。我們認為這個問題可以從下面的途徑去探索:
第一,“趙胡”、“趙昧”不是同一個人的名字。因為若是同一個人的名字,就只能有兩種解釋:要麼是史漢誤寫了,要麼是“趙眯”是趙胡的別名。前一種解釋我們己論證了其不可能,後一種解釋說實在我們也無法證明它成立。因為,人有別名,早見於先秦史籍。齊少姜有寵於晉侯,晉侯愛稱她為少齊(《左傳》昭二年)。這是一例。但是,趙胡的別號“趙昧”,卻全無歷史記載。而且,不但南越國其他四代南越王均無用別名的習慣,就是同時期的漢朝皇帝、同姓諸侯王亦無此習慣。可見,“趙昧”不可能是趙胡的別名。“趙昧”、“趙胡”不是同一個人的名字,此事甚明。
就是從南越文王墓出土的幾枚印璽來看,南越文王趙胡,亦非“趙昧’”。在封建禮制統治森嚴的年代裡,印鈕飾和印的質料的區別,本身就是這種等級統治的一種表徵,是有嚴格的規定的。與龍鈕金印“文帝行璽”一同出土的兩枚“泰子”印,其中一枚是龜鈕金印,另一枚是覆斗鈕玉印。這兩枚“泰子”印的鈕飾和質料都不同,而又同出,正說明它們不是一個“泰子”的用物,而是兩個“泰子”的信物。同時,“趙眯”覆斗鈕玉印,其鈕飾和制裁料與那枚覆斗鈕“泰子”玉印完全相同,另一枚雖然是龜鈕而不是龍鈕,但它與“文帝行璽”同為金印。所以,我們認為,金質“泰子”龜鈕印,應是“文帝”趙胡的太子印,玉質“泰子”覆斗鈕印,應是“趙昧”的太子印。趙胡、“趙昧”是兩個太子。
第二,既然趙胡、趙昧是兩個人的名字,而不是史漢誤記,那麼,“趙昧”是誰呢?我們的猜測,一個可能是趙胡的父親,另一個可能是趙胡的兄長。
當然,“趙昧”者也有可能是趙胡的長兄。趙佗在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上書時就說過:“老夫處粵四十九年,於今袍孫焉。”(《漢書·西南夷兩粵傳》)孫已是“抱”了,其“得”孫之年當在此年前幾年。而趙佗孫胡即位是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前後相隔近五十年。在這近半個世紀的歲月里,大概佗之子都死了,只能立嫡孫“趙昧”為太子,後“趙昧”又早逝,佗於是更立庶孫胡為太子。胡死,攜其曾為太子之長兄“趙昧”的太子印入葬,以示緬懷毋忘之意,亦非子虛烏有之事。
總而言之,“趙昧”何許人,至今尚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對此,我們也只是想達到據史事而作出合理猜測、假設的階段。但是,“趙昧”不是南越文王的姓名,這一點我們是不懷疑的。
繼余天熾之後,暨南大學學者朱紀敦又提出了既不同於初步報告,也不同意余天熾觀點的新看法。他在否定了以上兩種觀點的同時,宣稱:趙胡和趙睞原本是一個人的兩個名字。其理由是:南越王國是漢初的地方割據政權。秦漢之交,南海尉趙佗乘“州郡各共興軍聚眾,虎爭天下,中國擾亂”(《史記·南越列傳》)之機,割據一方,稱王五世。國王名聲顯赫,為時人所熟知。司馬遷、班固治學嚴謹,怎麼會出現這種常識性錯誤,竟將國王名字寫錯?何況趙胡當政時,為報答漢廷替他興兵討閩越的恩德,曾派太於到漢廷當人質。太子怎會將其父王之名誤傳呢?再說,太子嬰齊在漢廷時,娶邯鄲繆氏女為次妻。嬰齊歸國後,繆氏還繼續與漢廷的安國少季私通,並在南越王國內結成一個與南越地方割據勢力相對抗的親漢集團。當時漢廷與南越王國之間,來往頻繁.統一與割據的政治鬥爭,錯綜複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漢廷連南越國國王的名字都搞不清楚,確是令人難以置信,再次,“胡”與“眯”二字從形、音、義上說,相距甚遠,筆誤的可能性極小。但前者被載人史冊,後者卻見諸出土文物,似乎兩不相干,頗費推敲。仔細分析當時情況,看來有兩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