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136}《熹宗實錄》,卷六十七。

  {137}{138}《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139}《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140}《三朝野記》,卷三上,乙丑正月起。

  {141}《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142}《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143}《酌中志》,卷十五,逆賢羽翼紀略。

  {144}《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145}{146}《玉鏡新譚》,卷二,羅織。

  {147}《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148}《玉鏡新譚》,卷二,羅織。

  {149}《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150}《熹宗實錄》,卷六十一。

  {151}《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152}《玉鏡新譚》,卷二,羅織。

  {153}《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154}《熹宗實錄》,卷六十一。

  {155}《熹宗實錄》,卷六十。

  {156}《熹宗實錄》,卷六十一。

  {157}《玉鏡新譚》,卷二,羅織。

  {158}《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159}《玉鏡新譚》,卷二,羅織。

  {160}汪楫:《崇禎長編》,卷九。

  {161}{162}汪楫:《崇禎長編》,卷十四。

  {163}《周忠介公燼餘集》(周順昌),卷四,附錄,周茂蘭鳴冤疏。

  {164}以上敘述,並見《酌中志》,卷四,恭紀今上瑞徵第四,卷八,兩朝椒難紀略。

  {165}同上,卷四,恭紀今上瑞徵第四。

  {166}{167}《崇禎長編》,卷一。

  {168}文秉:《烈皇小識》,序。

  {169}{170}《烈皇小識》,卷一。

  {171}{172}《國榷》,卷八十八,天啟七年十一月。

  {173}《烈皇小識》,卷一。

  {174}《崇禎長編》,卷十二。

  {175}《崇禎長編》,卷四十五。

  {176}《明清史講義》。

  {177}《烈皇小識》,卷一。

  {178}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之十二,崇禎九年丙子,陳啟新疏三大病根。

  {179}以上袁崇煥事及引文,均見《烈皇小識》,卷一。

  {180}《三垣筆記》,中,崇禎。

  {181}《烈皇小識》,序。

  {182}《烈皇小識》,卷八。

  難兄難弟:由校和由檢 難兄難弟:由校和由檢(67)

  {183}《烈皇小識》,卷三。

  {184}《春明夢余錄》,卷四十八,都察院。

  {185}《烈皇小識》,卷二。

  {186}{187}{188}《烈皇小識》,卷四。

  {189}《明季北略》,論明季致亂之由。

  {190}史惇:《慟余雜記》,東林經濟。

  {191}《明季北略》,流寇大略。

  {192}《明史》記為崇禎十二年至十三年之間事。此處因敘事材料引自《明季北略》,故從之。但《明史》說似更合理,蓋因十一年自成大敗於洪承疇,僅以十八騎逃至商洛山中,裡面沒有李岩。

  {193}以上敘述,據《明季北略》,李岩歸自成。

  {194}《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195}《明季北略》,陝賊剿降略盡。

  {196}以上據《明史紀事本末》,補遺,卷五,錦寧戰守。

  {197}{198}《清史稿》,列傳二十四。

  {199}《清史稿》,列傳五,諸王四。

  {200}《明季北略》,卷之二十,崇禎十七年甲申,風變地震。

  {201}《明季北略》,卷之二十,崇禎十七年甲申,元旦文武亂朝班。

  {202}《明季北略》,卷之十五,崇禎十二年乙卯,王承恩哭夢。

  {203}《流寇長編》,卷十七,崇禎十七年正月庚寅。

  {204}《明季北略》,卷之二十,崇禎十七年甲申,初十徵戚璫助餉。

  {205}《甲申紀事》。

  {206}《三垣筆記》,中,崇禎。

  {207}《明史》,列傳第二。

  {208}《三垣筆記》,中,崇禎。

  {209}《明季北略》,卷之二十,李明睿議南遷。

  {210}魏斐德:《洪業———清朝開國史》,第四章,《北京的陷落,南遷之議》。

  {211}《明季北略》,卷之二十,附記南遷得失。

  {212}南遷之議,見諸多書,如《明季遺聞》《明季北略》《國榷》《烈皇小識》《綏寇紀略》《甲申傳信錄》《三垣筆記》《牧齋有學集》等等,但各家所記,在時間與細節上頗為不一,致有人對此事的經過,整體加以懷疑,談遷《國榷》即引楊士聰之說:“邦華等未嘗具疏,亦未嘗奉明旨,他人何由而沮之。坊刻數本皆稱光時亨沮之,厥後爰書以此而成。”我的看法,彼時危在旦夕,一切混亂,秩序蕩然,這種情況下,造成史實細節的不確定(檔案失佚無所本,而多由口口相傳的方式被追述,比如楊士聰指出的,誰都不曾見過李邦華的那份奏疏)是很正常的。類似的例子,曹化淳究竟開的哪座城門,各家記述也不一。對於這種非常時刻之下的歷史記述,態度上有一定保留,可以,但像楊士聰那樣一筆抹殺卻又不必。

  {213}吳偉業:《綏寇紀略》,補遺中,虞淵沉下。

  {214}《甲申紀事》。

  {215}《明季北略》,卷之二十,十六報賊焚十二陵。

  {216}《甲申紀事》。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