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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良原本是不信教的,年輕時雖然加入過基督教青年會,但那時間不長,而且那時的的基督教青年會主要是開展一些社會活動,並不是個純粹的宗教團體;加之後來戎馬生涯,四處奔波,對此早已興味索然。晚年由於苦悶孤寂,覺得象“安貧樂道”“心正手潔”之類的教義,使他那倍受摧殘的心靈可以得到某種慰藉,似乎精神上也有了一種寄託,所以他信教了。參與聖事活動一多,自然也不免受些影響,以致認為自己的心情“如保羅在腓力比書三章八節所說的:‘我為他已丟棄萬世,看作糞土。’十四節又說:‘忘記背後,努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耶穌基督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是否真如報章所說,是將軍的“肺腑”之言,筆者無從考證。不過,有一點似乎是不容懷疑的,這就是,歲月無情,加之長期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到了晚年,他的心境更加空虛、淒涼,後來甚至竟對自己的婚事也忽生異想,萌發了一種古怪的念頭。原來,據說基督徒是嚴格遵循一夫一妻制的,這使他頗感為難。有人看到趙四小姐這樣與他患難與共,默默地為他奉獻了自己的一切,便勸他與趙四小姐結為伉儷,而對於與他長期分離的夫人于鳳至只好脫離夫妻關係。但他和趙四小姐都不忍心這樣做,認為這太對不住這位好心的大姐了。可是要二者得兼,又與教規相違,這該怎麼辦?張學良苦惱、焦躁,他多麼想能找到一個妥善的解脫的辦法啊!可是他左思右想,仍十分為難,以致愁得病倒了。幸而,從1940年就因病僑居國外的于鳳至,是個深明大義的人,當她得知丈夫的心病後,雖然如雷擊頂,難捨難分,但她冷靜下來後,還是致信張學良,說明自己由於患病,未能盡到妻子之責,多年來照顧丈夫生活的責任全由趙四小姐擔負了。這些年她代她陪伴漢卿,吃了不少苦,理當得到法律承認;再說趙四小姐溫柔敦厚,愛情堅貞,做漢卿的妻子是當之無愧的,所以她同意與張脫離夫妻關係,以使他們永結百年之好。
問題以意想不到的互諒互讓和豁達大度的方式順利解決了。
1964年7月4日,在一個天氣異常晴朗的日子,64歲的張學良與51歲的趙四小姐,在台北杭州南路一位美籍牧師的家裡,按照著嚴格的宗教儀式,舉行了一個有身穿黑色寬大長袍的牧師來主持的簡樸的婚禮。
依照宗教儀式由牧師主持婚禮,看起來好象也簡單,只是這場面在當今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少看到了。然而,在解放前,以及現在的香港、台灣和世界上信仰宗教的人比較多的國家,還是屢見不鮮的,但是不是毫無約束,只要本人要求,都可用這種方式舉行婚禮呢?那也不是,有些教堂和牧師還是頗為嚴格的。如結婚的人,不僅至少有一方是基督教徒,而且還必須是講究婚姻道德的。著名的老報人顧執中在他所寫的《報海雜憶》中曾談到蔣介石和宋美齡的結婚,而在婚禮儀式問題上,就有過一番周折。顧老談到:據宋美齡透露,當她在廣州時,蔣已苦苦地追求她,後來到日本,又要求跟她結婚,但宋母提出,他必須跟原來的妻子毛氏離婚,和別的女人斷絕關係,然後才結婚。蔣均一一照辦了,並登了GG。但當他們於1927年秋天在上海一家大飯店舉行結婚典禮時,原來確定的主婚牧師,卻拒不出席。原來宋家世代為基督教徒,婚禮自然要採用宗教儀式,而當時景林堂牧師江長川平時與宋家也甚友善,但令人驚訝的是,這位牧師是個很古板的人,他辦事不畏權勢,也不講情面,據說是他認為蔣的離婚是片面的,沒有法律依據,手續尚未辦清,所以根據基督教義,他不能為他們主持婚禮。宋家母女是非常希望他能親自主持結婚盛典的,曾專程前往拜會這位尊貴的牧師,可他“堅持如故”,不肯賞臉,最後只好請基督教青年協會的一位總幹事為蔣宋主持婚禮。所以蔣宋結婚,雖為宗教儀式,卻不是真正的權威牧師主持的,那位倔強的江牧師,還真是個鐵面無私的人哩……⑥
張學良的婚禮,同樣也是按照宗教儀式舉行的,但卻沒有遇到什麼麻煩。儀式與宴席都是友人事前安排好的。高齡的慈悲為懷的周聯華牧師十分樂意為這對“紅粉知己、白首締盟”的不幸的情侶證婚。這對歷盡坎坷的張學良和趙四小姐來說,當然是個很大的安慰,他們多年的願望終於實現了。
張學良自被非法幽禁後,關於他的消息,一向寥若晨星,可是唯獨這次婚禮,卻被恩准公開加以報導了。台灣的報紙上,為此寫詩作文,很是熱鬧了一番,什麼“三十載冷暖歲月,當代冰霜愛情”啦,什麼“夜雨秋燈、梨花海棠相伴,小樓東風,往事不堪回首了。彈指俱往矣,喜看來日方長”啦,還有什麼“基督見證,宗教婚禮”啦,等等。這當中,有痛惜,有關切,有哀傷,有感嘆,象詞情淒切、扼腕唏噓的悲歌,也象對這對生死與共、飽經風霜的鐵窗情侶的由衷的頌讚。
翻閱這些年深日久的報刊資料,不能不使人黯然神傷。透過字裡行間隱約流露的哀怨之情,還是曲折反映了一些張將軍在台灣的生活情景與心態。是的,物換星移,人世滄桑,誰都不可能永遠是春光明媚,一帆風順,也常常會有風雨和泥濘。但象張學良所遭受的厄運,象台灣當局對他所進行的殘酷迫害,卻是聞所未聞的。試想,為國為民、“大有功於抗戰事業”的千古功臣,卻成了“不明時勢,不通事理,不守綱紀”的罪人,輕描淡寫地一句“嚴加管束”,從此就冤沉海底,成為終身囚徒,以致歲月悠悠,從一個英姿煥發的年輕將領,而成為一位白髮蒼蒼的老翁,可囚期卻仍遙遙無期,目睹此情此景,誰不憤慨?誰不同情?所以看到這樣的喜訊,與其說使人高興,不如說悲多於喜,使人更為傷痛、感嘆!
問題以意想不到的互諒互讓和豁達大度的方式順利解決了。
1964年7月4日,在一個天氣異常晴朗的日子,64歲的張學良與51歲的趙四小姐,在台北杭州南路一位美籍牧師的家裡,按照著嚴格的宗教儀式,舉行了一個有身穿黑色寬大長袍的牧師來主持的簡樸的婚禮。
依照宗教儀式由牧師主持婚禮,看起來好象也簡單,只是這場面在當今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少看到了。然而,在解放前,以及現在的香港、台灣和世界上信仰宗教的人比較多的國家,還是屢見不鮮的,但是不是毫無約束,只要本人要求,都可用這種方式舉行婚禮呢?那也不是,有些教堂和牧師還是頗為嚴格的。如結婚的人,不僅至少有一方是基督教徒,而且還必須是講究婚姻道德的。著名的老報人顧執中在他所寫的《報海雜憶》中曾談到蔣介石和宋美齡的結婚,而在婚禮儀式問題上,就有過一番周折。顧老談到:據宋美齡透露,當她在廣州時,蔣已苦苦地追求她,後來到日本,又要求跟她結婚,但宋母提出,他必須跟原來的妻子毛氏離婚,和別的女人斷絕關係,然後才結婚。蔣均一一照辦了,並登了GG。但當他們於1927年秋天在上海一家大飯店舉行結婚典禮時,原來確定的主婚牧師,卻拒不出席。原來宋家世代為基督教徒,婚禮自然要採用宗教儀式,而當時景林堂牧師江長川平時與宋家也甚友善,但令人驚訝的是,這位牧師是個很古板的人,他辦事不畏權勢,也不講情面,據說是他認為蔣的離婚是片面的,沒有法律依據,手續尚未辦清,所以根據基督教義,他不能為他們主持婚禮。宋家母女是非常希望他能親自主持結婚盛典的,曾專程前往拜會這位尊貴的牧師,可他“堅持如故”,不肯賞臉,最後只好請基督教青年協會的一位總幹事為蔣宋主持婚禮。所以蔣宋結婚,雖為宗教儀式,卻不是真正的權威牧師主持的,那位倔強的江牧師,還真是個鐵面無私的人哩……⑥
張學良的婚禮,同樣也是按照宗教儀式舉行的,但卻沒有遇到什麼麻煩。儀式與宴席都是友人事前安排好的。高齡的慈悲為懷的周聯華牧師十分樂意為這對“紅粉知己、白首締盟”的不幸的情侶證婚。這對歷盡坎坷的張學良和趙四小姐來說,當然是個很大的安慰,他們多年的願望終於實現了。
張學良自被非法幽禁後,關於他的消息,一向寥若晨星,可是唯獨這次婚禮,卻被恩准公開加以報導了。台灣的報紙上,為此寫詩作文,很是熱鬧了一番,什麼“三十載冷暖歲月,當代冰霜愛情”啦,什麼“夜雨秋燈、梨花海棠相伴,小樓東風,往事不堪回首了。彈指俱往矣,喜看來日方長”啦,還有什麼“基督見證,宗教婚禮”啦,等等。這當中,有痛惜,有關切,有哀傷,有感嘆,象詞情淒切、扼腕唏噓的悲歌,也象對這對生死與共、飽經風霜的鐵窗情侶的由衷的頌讚。
翻閱這些年深日久的報刊資料,不能不使人黯然神傷。透過字裡行間隱約流露的哀怨之情,還是曲折反映了一些張將軍在台灣的生活情景與心態。是的,物換星移,人世滄桑,誰都不可能永遠是春光明媚,一帆風順,也常常會有風雨和泥濘。但象張學良所遭受的厄運,象台灣當局對他所進行的殘酷迫害,卻是聞所未聞的。試想,為國為民、“大有功於抗戰事業”的千古功臣,卻成了“不明時勢,不通事理,不守綱紀”的罪人,輕描淡寫地一句“嚴加管束”,從此就冤沉海底,成為終身囚徒,以致歲月悠悠,從一個英姿煥發的年輕將領,而成為一位白髮蒼蒼的老翁,可囚期卻仍遙遙無期,目睹此情此景,誰不憤慨?誰不同情?所以看到這樣的喜訊,與其說使人高興,不如說悲多於喜,使人更為傷痛、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