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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她做了!我相信她做得個錯,只是她自以為聰明了一點。她以為如果把那刀疤當做‘事後才想起來’,比較能說服人,她的認屍證據會更有力。如果她一開始便直接說出來,人家也許會以為她的話未免說得太順。”

  “那麼麥琳娜·里瓦涉入極深了?”

  “告訴你,我很懷疑這點。假設有個老朋友或以前認識的人找到她,跟她說:‘你瞧,我有了困難,一個和我有關係的傢伙被人謀殺了,如果他被認出來,揭露了我們的關係,事情就糟了。但是如果由你出面,說那人是你的丈夫,哈雷·卡斯特頓,許多年前溜走了,那麼這案子就會消掉,’”

  “她一定會逡巡不前……認為太危險了?”

  “如果這樣,那人一定會說:‘有什麼危險?最多你只是記錯而已,經過這許多年,任何女人都會記錯的。’而也許就在那時候,會提起一筆數目不錯的錢,於是她說好,便幹了。”

  “毫無懷疑?”

  “她不是那種多疑的女人。啊,柯林,每次我們逮捕的兇手,常是許多人所認識,而大家都不相信他會是做那種事的人!”

  “你去看她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

  “我嚇了她一下。我離開後,她做了我期望她會做的事……企圖和那拖她進來的女人或男人聯繫。我當然在後面跟蹤她。她進入一家郵局,撥通了電話。很不幸地,她沒有使用她住的那條街尾的電話。她得換零錢。她從電話亭里出來的時候,一面露笑容。她一直在我們的監視下,但直到昨天增晚才發生事情。她到維多利亞火車站,買了一張到克羅町的車票。時間是六點半,正是交通最擁擠的時候。她心裡未有半點戒意。她以為她正要去與克羅町的某人見面。趁著擁擠的人群,擠上某人的身後,把刀子戳進……那是世界上最容易不過的事。不要以為她知道被刺了,你知道,人就是這樣。記得列維堤幫搶劫案中的巴頓嗎?走了一條街才仆倒絕氣。只要狠狠的突然一痛……你以為等下就沒事,其實不然,不知不覺中你已站著死去了。”最後他說:“他媽的,該死!”

  “你調查過誰沒有?”。我禁不住問他。

  他不加思索地回答。“佩瑪繻昨天在倫敦。她為學院到那裡辦點事,搭七點四十的火車贏回克羅町。”他停了一下又說,‘雪拉·威伯拿打好的稿子和一位前往紐約,駐足在倫敦的外國作家校對。她大約在五點二十分離開里茲旅館。於返家之前……獨自一人去看了一場電影。”

  “聽著,哈卡斯特。”我說:“有樣東西給你,有證人可以擔保。九月九日那天,有輛洗衣店的貨車在一點三十五分時間來威爾布朗姆胡同十九號門前。司機從車上取下~個大籃子,送到後面去。這籃子特別的大。”

  “洗衣店?哪家洗衣店,”

  “雪花洗衣店,所過嗎?”

  “不敢肯定。經常有新的洗衣店開幕,這個名字又很平常。”

  “哦……你查一下。那人開車子……把大籃子送去屋內……”哈卡斯特突然懷疑道。

  “是你自己想出來的,柯林?”

  “不,我踉你說過我有證人。查一下,狄克。”

  我趁他沒來得及鬧下去便把電話掛斷了。

  我走出電話亭,看看表。我有許多事要辦……而當我辦事時,我不希望哈卡斯特來干擾我。我要為自己未來的生活安排。

  第二十八章五天之後,晚上十一點,我抵達克羅町。到卡蘭敦大飯店要個房間。然後蒙頭大睡。由於前一天晚上太累,所以睡過頭了。等我睜開惺松的睡眼……已經九點四十五分!我請侍者幫我送來上司、咖啡和當日的報紙。當他送來這些我要的東西時,出乎意料地,還多了一份正方開的大信封,左上角題著:“煩交柯林·藍姆先生啟”的字樣。

  我驚異地察看這個不明之物,紙質很好,不是便宜貨,而且字跡整潔……把它玩了一會兒,看不出所以然。我終於打開它。裡面有一張信紙,上頭只有幾個大字;麻鷸飯店,四一三室(敲三下!)哈玩意兒嗎?沒頭沒尾的!

  但是,我注意到了房問號碼……四一三……與謀殺案現場中鐘上的時間一模一樣。

  這是巧合,抑或故意安排?

  我馬上想到,打個電話到麻鷸飯店查查究竟怎麼回事,繼而,又閃過一個念頭,打電話給狄克·哈卡斯特:結果,我什麼都沒做。那時,已無睡意。

  我起床,整裝妥當,信步到外頭逛逛,十一點半準時抵達麻鷸飯店。街頭上已看不出夏天的氣息,飯店裡也不似旅遊盛季時那樣人聲喧譁。 我未至櫃檯查詢,逕自坐電梯到四樓,沿著走廊找到四一三室。

  在門口呆一、兩分鐘,想起那張兒戲似的信紙,覺得自己像個傻瓜。但,“既來之,則安之”,總要碰碰運氣,我舉起手,慢慢地敲三下……裡面有個聲音:“請來吧!”

  試著扭動把手……門沒鎖,我小心翼翼地閃進門內,卻當場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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