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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福爾摩斯在多篇故事裡都提到過他的學生經歷。從事福爾摩斯研究的學者對於福爾摩斯是否在牛津大學或劍橋大學上過學已爭論多年。這是第一個確切的證據,證明他的確在牛津大學上過學(很可能是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初),儘管有些學者還相信幾年後他又在劍橋大學學習過。P86

  3.福爾摩斯的貓大概是根據法國偵探C*奧古斯特*迪潘的名字命名的。埃德加*愛倫*坡曾在1841年發表的著名小說《莫格街兇殺案》里介紹過那位偵探。迪潘還在兩篇敘事詩中出現過,即《瑪麗*羅熱之謎》(1843年)和《被偷去的信》(1845年)。P86

  4.海伊大街是歷史悠久的牛津市中心的一條主要街道。P87

  5.這肯定是指D*W*考恩醫生。1894年在欣克利開業的有三位醫生。有趣的是,另外兩位醫生中有一位是婦女,名叫伊內茲*萊格。P87

  6.這有是一個華生從未發表過的案件。斯卡費爾峰位於利物浦以北的湖泊地區,高3210英尺,是英國的最高峰。P88

  7.最後一個標題是指聖保羅的沃特洛斯公司製造的一種馬拉蒸氣消防車。這種消防車每分鐘可噴水約350加侖。十九世紀九十年代,明尼蘇達州的許多小城鎮購買過這種消防車。P88

  8.鴉片酊是一種鴉片酊劑。十九與二十世紀之交被廣泛用作鎮痛藥和多用藥,特別受婦女青睞。P91

  第十六章

  1. 華生所描述的那片沼澤究竟在什麼位置現在已難以確定,因為派恩縣過去的許多小片沼澤地已經乾涸或改變。最多只能猜測,那片沼澤是在欣克利鄉第33號地區。現在那裡是伯靈頓北方鐵路公司的鐵路。P93

  2. 這一案件和華生提到過的許多其他案件一樣,從來沒有發表過,所以,福爾摩斯的“令人迷惑不解的行為”究竟是什麼性質的行為仍是一個謎。但從華生說話的語氣以及他提到案件的結果“不令人滿意”這兩點看,福爾摩斯無疑是把案件的調查弄糟了。儘管埃特魯斯堪盜墓案沒有註明日期,但它極有可能是發生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末期,因為福爾摩斯在這一階段使用過古柯鹼。至於有一個1888年公開發表的案件,即“黃面人”表明,當時福爾摩斯的健康狀況不佳。這不禁使人想到,埃特魯斯堪事件就發生在這一時期。由於大量用藥,這位偵探敏銳的頭腦變遲鈍了。P93

  第十七章

  1. 火花捕捉器是一種網狀裝置,安裝在機車煙囪上,用以防止火花噴出,引起鐵路沿線著火。然而,當時並非所有機車都安裝有這種裝置。因而,由過路火車引起的火災相當頻繁。P98

  2. 一些研究福爾摩斯的學者一直懷疑華生年輕時是否到過美國。這裡提到舊金山,儘管不是結論性的證據,起碼也會使人想到他的確去過。P100

  3. 德盧斯聯合車站建成於1892年,事實上,福爾摩斯和華生看到它時,它還相當新。華生評論車站為“法國式建築”是恰當的,因為車站的城堡式風格是根據法國諾曼式建築為藍本設計的。車站如今仍在,但已被改為博物館。P100

  4. 斯波爾丁賓館位於德盧斯西五街與蘇必利爾街交接處,1889年開業。正如華生所描述的那樣,它是當時該市最好的賓館。這一擁有二百多個房間的七層建築於1963年被拆除。P101

  5. 華生所提到的“新鐵礦”當然是指著名的梅薩比嶺鐵礦。該礦是1890年在德盧斯以北森林茂密的山區發現的。但直到1893年,梅薩比的第一批礦石才運出德盧斯。P101

  6. 華生如此真實地描述的“纜索”或稱“斜坡”火車是1891年沿著德盧斯西七大街修建的,長半英里多,升高509英尺。同美國這一時期的其他斜坡鐵路一樣,它是由匹茲堡的塞繆爾*戴斯切爾設計的,採用了由氣動鋼纜牽引的裝有配重的車廂。P101

  第十八章

  1. 貝斯特用以啟動機車的控制杆叫做動力回動杆。除了控制機車的方向外,它還可以決定在活塞衝程中何時讓蒸汽進入汽缸。機車啟動時,控制杆通常要全部推下去,以提供最大限度的動力,機車運行後再慢慢拉回來。這一過程稱為“掛鉤”。一個好的火車司機會巧妙地使用動力杆,以求在列車運行過程中最經濟地使用蒸汽。P105

  2. 發生大火那天欣克利究竟有多熱已無從知道。然而,華生所說的“異常炎熱”已被歷史記錄證實。例如,欣克利西面不遠的科利奇維爾鎮1894年9月1日的溫度高達華氏95度,最大濕度為28%——幾乎創下晚秋季節的記錄。換句話說,這種氣候條件極易發生野火,尤其是在該地區經過一個夏季的乾旱之後。P105

  3. 霍利約克位於明尼蘇達州,在威斯康星州邊界以西幾英里處,距蘇必利爾二十九英里。P105

  4. “靠藍氣開車”意味著貝斯特一直將機車鍋爐里的水維持在最少限度,以保持機車的最高速度。其危險性在於,如果鍋爐里的水位過低,鍋爐內部的零件就會開始熔化,進而導致鍋爐爆炸。P106

  5. 每小時七十英里的確是個相當快的速度,尤其是像貝斯特的4—4—0這種較小的美國型機車,而且又是在像明尼蘇達鐵路這樣的支線上行駛。然而,較大的機車在路況較好的鐵路上行駛時,速度還會高得多。例如,1893年5月,一輛紐約中央機車——999號——在一英里測試時速度高達每小時112.5英里。不過,沿著像東明尼蘇達這樣的鐵路行駛,過去還從未聽說過每小時七十英里這樣驚人的速度。1894年,按正常速度行駛的火車從德盧斯到欣克利需要兩個半小時,平均速度約為每小時二十九英里。最高速度很可能也不會超過每小時四十英里。P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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