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可以吧!不是已經殺了土肥除去障礙了嗎?”

  由良感到驚訝很正常,但連我也懷疑是否聽錯了。

  “接著是關於推估土肥死亡時刻的問題。他五點與丸尾交接值勤,而在千鶴走出聖洞時已經死亡。千鶴進入館內的時間是什麼時間?我與有栖川實地調查後得知,穿越洞穴所需時間約為十五分鐘。那孩子的地底探險是在五點前二分開始的,所以千鶴步出聖洞的時間可推估為五點十三分。當然,她的步幅與我們不同,行走速度也完全不一樣,但我們在初次不習慣的情況下,與她熟稔當遊樂場等等諸多條件綜合考量的結果,這樣的推測誤差應該是極為微小的。”

  “這我們無法評論,只要你不誇大評價自己調查的正確性就行了。”

  “就算有三分鐘的誤差亦無妨,因為分母是十五,三並不小。如此一來,犯案時刻最早也是發生在五點鐘,最晚則在五點十六分發生,這樣對吧?”

  很難得,所有人全都點頭。

  “首先,犯案所需的時間大概是多少?由於是以繩子勒住脖子殺害的,因此包括確認是否已死的時間至少需要兩分鐘,將遺體拖入看守櫃檯,以及在日誌上寫下(培利哈)故弄玄虛的三個字訊息,這些應該要花上三分鐘的時間——對了,(培利哈)這三個字的偽造訊息是為了要讓所有會員誤以為土肥是否看到培利帕利再臨,以及誤以為奪走錄影帶是為了錄影帶裡面的再臨畫面;只是,這些似乎都未達到嫌犯的預期效果——接著就是嫌犯進入聖洞,在聖洞內找到槍枝為止大概需要花多少時間?這一點我們暫不討論,餘下的工作便是錄影帶的處理:抽出的錄影帶塞進外套就成了,可以就這樣走出待命室,就算動作迅速,也需要一分鐘的時間。殺害行動與善後處理,加總起來保守估計也要四分鐘的時間。”

  無人提出反駁。我想,如果手腳笨拙的話,光是勒死一個人就要花上四分鐘吧?

  “五點到五點十六分之間就是犯案的執行期間,我們先從中扣除四分鐘,十六減去四等於十二分鐘,之所以要扣除時間的意思知道嗎?是的,這就是嫌犯取回槍枝的時間。現在,我們再將這時間除以二,十二除以二等於六分鐘——有馬學妹,你應該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吧!”

  被指名的麻里亞回應:“知道,嫌犯走到槍枝藏匿處花費的時間,教授。”

  “很好,不愧是資優生。”

  這算是多估了一些緩衝時間。然而,這並未將黑暗中找尋目標物的所需時間計算在內。能多出來供收回槍枝使用的時間就只有這些,正如剛才江神所言——

  “兇手不是從入口丟進手槍的!”織田叫道,“聖洞出口到入口,單程就要花十五分鐘,往返的話更需要三十分鐘:但是,嫌犯取回槍枝卻只有十二分鐘可用,那槍枝不就是擺在超過一半更靠近出口這一端了?”

  “很好。”江神再次點頭回應。

  “沒說我是資優生啊?”織田答。

  此時,派崔克雙手高舉過頭。

  “Help,我跟不上你們說的,幫一下忙吧!你們有什麼可以證明的嗎?一開始說槍枝從聖洞入口丟進去,結果又說槍枝沒丟進去,我還以為終於要敲破手中的水壺了。”

  望月窮於回答,但江神卻處之泰然。

  “重要事項已經證明過了,由於不是很困難的數學算式,所以千萬別落後了跟不上。正如我學弟指出來的一樣,嫌犯並未從聖洞入口丟入手槍,但是寶貴的水壺也沒被敲破。換言之,事情是這樣的,手槍藏在可以在十二分鐘來回的地方,也就是擺在超過一半更靠近出口的這一端。”

  “從聖洞入口丟入手槍,無法丟到那個地方吧?”

  “我斬釘截鐵地說,絕對丟不到。那座洞穴里有好幾處左轉右彎的,而且還有上下坡。嫌犯並非只將手槍從入口放入,而是拿到中段位置。根據不同的位置,洞壁有各種複雜的凹凸狀,所以肯定是藏在某個凹陷處,這也就是有過好幾次地底探險的千鶴沒發現的原因。”

  “原來如此,這樣就可以理解了。”椿先生露出短暫的微笑,隨即又面有難色。“不,所以這個結論就很怪了。聖洞入口不是窄到誰都無法通過嗎?而你剛才又說嫌犯並非只將手槍從入口放入,而是拿到更接近待命室的位置。這到底哪個正確?互相矛盾嘛!”

  “並不矛盾。”

  江神到底想說什麼,連我也摸不著頭緒,實在無法呆坐片刻,很想踏出一步上前說話。

  “喔……也就是……原來是這樣啊!”

  望月敲了一下額頭,似乎已經知道江神要說什麼了,顯得很興奮。

  “即使很不可能的假設,若在剔除其他的可能性之後仍然留下來的話,那麼那就是答案,這是福爾摩斯說的。若遵循此一原則,答案就自然而然浮現。嫌犯是從出口把手槍帶進去的吧?”

  雖然他本人充滿自信,但我不認為這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發言。江神望天花板嘆了一口氣。我才想打岔說話,織田已經手指著他自己。

  “為什麼會這樣?”

  “啊?不就是福爾摩斯說的嗎?入口無法進去就從出口……”

章節目錄